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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母亲看重沈博植, 也是因为他少年中举入了翰林院, 看重他的潜力, 觉得他前途无量,即便沈家没什么根基, 也还是挑了这门亲事。
    可她嫁过去后,不仅要伺候沈家老太爷, 还要料理一大家子, 最让她可恨的是,那个二叔看着仪表堂堂, 居然是个满身铜臭味的商贾。
    起初几年, 她甚至都不爱和二房来往,直到他下江南做生意赚了钱,又娶了暨阳林家的嫡女,她才一改之前的轻慢。
    林氏嫁进府后, 起初妯娌之间还是挺融洽的, 但她这个人很喜欢暗自比较。
    从长相到家世到丈夫的宠爱,她什么都忍不住去比。
    可到最后,她发现林氏温婉贤惠,长相气度都比她好, 暨阳林家祖上虽然没出过这么多重臣,可在江南的影响力大。
    再看两人的丈夫,沈博植为官清正,从翰林院被调去了御前做中书舍人,说得好听在御前伺候,说难听些便是个抄折子干杂事的。但好在,不管怎么说都是个官,而沈博简却是最为低等的商贾。
    季氏总是这么安慰自己,可看到沈博简给林氏买的东西,无时无刻的陪伴,即便她只生了个女儿,他们的院内还是连个姬妾都没有。
    不像沈博植,官小杂事多,没时间关心她,更不可能买什么礼物给她。回府便是休息应酬,偶尔还要去妾室的院子。
    她是越比越气,就算她孩子比林氏多又如何。林氏还不是过得这么幸福,她却借据受人施舍,还要独守空闺。
    等到林氏被诊出体弱,无法再生子,沈博简随口说了句要把建安过继过去,她便记在了心上,把这当真了。
    从那日起,她便在盘算,那些宝贝何时能到她的口袋里。
    可没过几年,林氏却病重逝世,沈博简那个蠢货,竟然为此丢下了布行的生意,日日买醉,都快将家底给败光了。
    若不是沈博植将他打醒,从泥泽拉起来,他又如何能重新坐到这一步。
    他能有今日都该感谢他们夫妻,贴补家用这些都是理所应当的,她也就愈发不知收敛,将二房当做了自己的私库,想拿便拿,想用便用。
    季氏以为这样的好日子能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沈博简说要安定下来,顾着京中生意不再四处跑,还要将沈菱歌接回来。
    那日他看上去很高兴,饭桌上还喝了点酒,笑着说已经给沈菱歌准备好了嫁妆,要将那些东西都留给宝贝女儿。
    季氏瞬间就懵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把所有好东西都给了她,那他们建安怎么办?
    这绝对不行。
    她找来了对沈菱歌动心思的侄儿,季修远深知娶了沈菱歌对仕途毫无帮助,可纳妾沈家也肯定不同意。
    两人这才想了个阴毒之计,先将她骗到京城,一年两年的不让她回家,到时名节毁了,就只能跟着季修远。
    一个连正经妾都算不上的外室,还要什么嫁妆呢?
    只是她没想到,如此完美的计划,却没有一步是成功的。
    沈菱歌平平安安地进京,躲过了所有的陷害,难道真有上天在庇佑她不成?
    季氏不甘心,只能接连地使绊子,可沈菱歌不仅能接连逃生,还反将一军,被关祠堂思过的人成了她。
    看着眼前态度决绝就要分家的沈博简,季氏想不通,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二弟慎言!父亲病榻前,可是千叮万嘱,要让你与你大哥,共同将沈家振兴,便是为了父亲,你也不能提出分家啊。”
    “我正是因为记着父亲的嘱托,这些年来才会对沈家掏心掏肺,可你们呢?除了伤害我的女儿,算计我的家产,还做了什么?!”
    季氏临到这会,倒是知道该认错了。
    “是我的错,是我一时糊涂,被钱财迷昏了眼,若因我害得你们兄弟反目,沈家因此分家,我便是沈家的罪人。”
    “二弟,二弟你若是生气便朝我来,是我没能管好家,没能照顾好菱丫头,我便是一辈子被罚祠堂那也是我该的,但沈家千万不能分啊。”
    沈菱歌其实有些心中没底,她知道父亲疼爱她,更知道他珍视家人,尤其是扶持过他的大哥。
    她怕父亲会被季氏的三言两语给说动,可她作为子女是没有立场去要求他,离开从小一起长大的兄长。
    沈菱歌捏紧了手心,站在身后没有说话,这个决定还是该由父亲自己来下,就算不分家她也能有别的办法,让季氏再也不能惹事。
    可她没想到的是,沈博简丝毫没犹豫,格外坚决地道,“大嫂如此,我可担不起,我是要分家不是要断绝关系,我依旧姓沈,大哥永远是我大哥,只是两家已有隔阂,不再适合住在一块。”
    沈菱歌诧异地看向父亲的背脊,不过几年,父亲便有些老态了,可身形依旧高大,声音还是如此洪亮。
    保护她的样子,更是威武又伟岸。
    他有再多的不舍,也抵不过她受委屈,就像小的时候,出门做客,她被别家的小孩欺负了,他根本不管别人是否官大权重,只知道要护着她。
    沈菱歌的眼眶有些发红,不管多少年过去了,父亲依旧没变。
    同样的,季氏的眼眶也红了,她是气愤是懊恼,是被逼到绝境的歇斯底里。
    “长兄为父,你兄长还活着呢,这个家分不分如何分,都得由你兄长说了算!总之,我是绝不会同意分的,就算真要分,那也得将两边的家产一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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