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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于晶晶是个好人,她纵有百般的手段,也不可能逼迫她去做坏事。
    严凛都有点同情于晶晶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有多可怕。
    “我很好奇,你居然没有以牙还牙,将于晶晶也弄去农村插队,你完全有这个能力。”
    宁嫣淡淡一笑,“如今的她众叛亲离,社会性死亡,她留在城里连口饱饭都吃不上,被人指指点点,歧视排挤,苦日子还在后面呢,去了农村反而是一种解脱。”
    心灵的折磨比**的折磨更难熬,现在的于晶晶还不懂。
    “再说了,我在世人眼里是一个暴躁没脑子却没有坏心的可怜小姑娘,多好啊。”
    就冲着这件事,宁家人永远不会原谅于晶晶,包括杨柳,包括还没有见过面的宁瀚海。
    只要一想到她在农村吃苦受罪,他们只会越恨于晶晶。
    但若是于晶晶因为她去了农村,这股恨意就没有了,时间长了还会心软,人性就是这么复杂。
    为了将来考虑,于晶晶还是留在城里吧,反正也享不了福。
    她做事向来喜欢一箭几雕,走一步看十步。
    严凛:……
    “祝你此去一帆风顺,心想事成。”
    “谢谢。”
    再漫长的路程总有终点。
    下了火车又转公交车,兜兜转转了半天,送走了好几个同伴。
    当宁嫣到达永宁公社时,身边只剩下戴志伟,其他都是陆续加入进来的,来自五湖四海,口音各异。
    但相同的是,都是风尘仆仆,满脸风霜。
    大家都聚在一起等,等着各大队的人来接收他们。
    天气炎热,大家都心浮气燥,“还要等多久?都等二个多小时,我都快饿晕过去了。”
    “太热了,我浑身难受,好想洗个澡。”
    “再坚持一下,到了大队就好了。”
    宁嫣几天没洗澡没洗头,感觉自己都成了隔夜的馊饭,就不掺和进去了,找了个树荫安静的坐着。
    她翻出水壶喝了两口,又将毛巾打湿,简单的擦了擦脸和脖子,将头发束起,整个人都舒服多了。
    戴志伟坐了过来,他是个挺热心的人,一路上都在安抚大家的情绪。
    “你去勤丰大队,我去红光大队,以后常保持联系,有事来找我,别跟我客气。”
    宁嫣对他的印象不错,“好。”
    戴志伟一直很关注她,她是个很特别的女生,永远淡定,有一种沉静如水的气质。
    就算到了陌生的地方,也不见一丝怯色。
    “你……害怕彷徨吗?”
    宁嫣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在不安?“每个人都有彷徨害怕的时候,但,再艰难的路也得自己走。”
    戴志伟忍不住感慨,“你年纪最小,但最淡定,我有时挺羡慕你这份豁达。”
    突突突的声音响起,大家不约而同的看过去。
    是一辆老式拖拉机,摇摇晃晃的开过来,很快,就在众人面前停下来。
    开拖拉机的男人皮肤黝黑,浓眉大眼,岁月的风霜全写在脸上,是个地道的老农民。
    他主动介绍,是勤丰大队的大队长宁春华。
    一听这话,安排去勤丰大队的知青们纷纷围过来,七嘴八舌的搭话。
    有问好的,有拉关系的,也有抱怨的,什么人都有。
    “怎么才来?我们等好久了。”
    “让我们坐这个破破烂烂的拖拉机,安全吗?”
    其实,宁春华对这些知青不感冒,文文弱弱,干不了重活,还太娇气,心思也多,不好管理。
    但这是上面安排的,他也没办法。
    他也不惯着这些人,板着脸道,“要是不想坐拖拉机,那就自己走路过去,走个三个小时就到了。”
    知青们面面相视,开什么玩笑,三小时啊,会跑断腿的。
    “我坐。”
    宁春华从公社领导手里拿过名单,认真数了数,一共六个人,三男三女。
    “我来点名,叶晨。”
    “到。”
    “康小敏。”
    “到。”
    ……
    宁春华看着最后一个名字,咦,这么巧,“宁嫣。”
    宁嫣从树荫下走出来,清脆的应了一声,“到。”
    宁春华见她长的白嫩讨喜,忍不住多说了一句,“你也姓宁?挺巧的,我们五百年前还是本家。”
    宁嫣打量了他几眼,露出甜甜的笑容,“大队长,我是宁瀚海的女儿。”
    她记得那本传记里说过,宁瀚海五岁丧父,由寡母拉扯抚养,全靠村里人帮衬着长大。
    宁瀚海从小聪慧过人,展现了出色的读书天赋,被视为村里的骄傲。
    他十五岁丧母,之后的学费还是村里凑的,算是真正的寒门贵子。
    换句话说,老家民风淳朴,有感情基础,这也是宁嫣选择这个地方的原因。
    宁春华惊喜万分,“什么?阿海的女儿?”
    看的出来,他是真的欢喜,宁嫣暗暗松了一口气,一颗悬在空中的心落到实处。
    她笑眯眯的点头,拿出照片递过去,“你看。”
    宁春华看着照片里熟悉的面容,不禁乐了,“是阿海,哎呀,他的女儿都这么大了,好,太好了。”
    “我和阿海是堂兄弟,你应该叫我大堂伯。”
    宁嫣清脆的叫了一声,“大堂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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