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小偷啊!范明月蹙眉,这小偷的胆子可真大,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都敢下手。
不过,也是小偷挑的目标好,孕妇因为肚子大,行动不方便,就是发现了也抓不到她。
而且,这位孕妇可能衣服有点小,扣子根本没扣,这样子,衣服兜距离她的身/体就远了,小偷偷了她也不容易感觉到。
碰上这种事,范明月肯定要管一管,不过,范明月害怕自己出声,小偷铤而走险伤害孕妇。
于是,在小偷没成功之前,范明月什么都没做,就是开始往小偷的方向偷偷靠拢。
可是,范明月没想到的是,那位孕妇太敏感了,就在小偷已经把她用手帕包着的钱夹出来,已经拿在手里的时候。
这位孕妇突然转身了!
突然转身了!
转身了!
孕妇一眼就认出来,小偷手里的手帕,是自己的。
她当即就迅速的把钱抢回来,把小偷都整懵了,同时大喊“抓小偷!”
如今的人,都比较热情,嘴里喊的口号那都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因此,孕妇喊过之后,周围的行人下意识就把小偷围住,健壮的男人还要来抓小偷。
被十多个人围着,小偷就是有通天的本事也跑不了,而这时候,做坏事的人,惩罚都比较严厉。
像偷东西,轻点会坐十多年牢,要是严重的,是要直接木仓毙的。
小偷可不想死,于是,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居然一把就把孕妇抓住了,同时迅速从后背抽出了一把十多厘米的小刀,架在了孕妇的脖子上。
他癫狂大喊:“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杀了她。”
不过短短十几秒,事情就发生了这么大的转变。
孕妇感觉到脖子上冰冰凉凉,又带着锋利的小刀,当时就吓哭了。
周围的人,也不敢动了,有个人就劝小偷,“兄弟,你别乱来,冷静的点。”
“我冷静个屁,”小偷大骂,“老子都要饿死了,就是想偷点钱填包肚子都不行,既然如此,老子干脆拉个垫背的,一起死算了。”
小偷此时头发已经凌乱了,脸上肌肉紧绷,双眼带着猩红之色,眼眶里全是血丝,也不太清明。
范明月再观察小偷的其他地方,这才注意到,小偷衣衫褴褛,衣领处袖口处已经磨烂了,且脏的不成样子,身上到处都是补丁。
手上远远的都能看出有一层粗糙的茧子,手背发青发肿还开裂,明显没有得到好的保暖。
不仅如此,小偷的鞋,也是最普通的布鞋,大拇指处已经通了一个洞,完全包不住脚,且并没有穿袜子,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已经变的青青紫紫。
小偷身上的一切,都表明,他的生活条件不是一般的差,所以他说自己要饿死的事,应该是真的。
再加上,小偷脸上全是疯狂和绝望,这证明了,拉人垫背的事,他真的做的出来。
范明月这个人,对男人女人都不会心软,可孩子,却是她最大的软肋。
尽管这位孕妇的孩子,暂时不会出事,但要是再这么继续下去,可就不一定了。
要么孕妇会遭小偷的毒手,好一点可能会得救,但孩子可就不一定了。
范明月想到自己的身手,对付这个小偷应该没问题。
于是,范明月今天做了她生平最讨厌的事,当个好人救人。
周围的人在劝着小偷,小偷却越来越凶,因为使的劲太大,孕妇的脖子已经有一条血痕了。
范明月看了,迅速冲进了人群,也没注意到离她并不算远的文泽峰。
“让一让,让一让,”范明月跑到了最前面,看到孕妇已经开始用手搂着肚子了,脸上时不时还有痛苦之色,估计肚子有点痛。
既然决定要救人,范明月也不耽搁了,突然说:“大哥,你轻点,你看看你手里的大姐,已经开始不好了,估计坚持不了多久了。”
“关我屁事,”小偷根本不在意孕妇的死活。
范明月笑着说:“大哥,我一看,就知道你是个好人,只是被生活所迫而已,只是,别的不说,你手里的大姐,肚子里还有个孩子,人家都说,罪不及稚子,你饶了这个孩子吧!”
“放你娘的屁,”小偷对范明月破口大骂,“饶了她,老子怎么办?”
当他傻啊!放了这个女的,他根本不会有活路。
范明月这才说出自己的目的,试探的看着小偷,“大哥,那要不,我和你手里的大姐换,好不好。”
小偷:“我特么是疯了吧!好好的为什么要换。”
范明月颔首笑着,“话不是这样说的,我看,大哥你肯定,还是想走的,可带着个孕妇,你能去哪里,换成我就不同了,我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但我身体好啊!要是我和她换了,你立马能叫车站里的人安排,想去哪里都可以让火车送你。”
范明月的话,对小偷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诱惑,要是能活,谁想死。
心里犹豫了,小偷问,“我要去港城也没问题。”
如今,港城不归华国管,只要到了那里,他就自由了。
范明月点头,“只要我在你手里,你想去哪里,都可以。”
同时,火车站的负责人员,也急匆匆赶来了。
听到范明月的话,他们虽然不想范明月以身试险,可和范明月比起来,明显是孕妇要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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