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手热乎乎的,全是汗,这种感觉有点新鲜和稀奇。
不过上午要赶时间,她也没空细心去观察这一切,点亮了灯,赶紧起床洗手磨豆子。
忙碌的上午过去了,覃秀芳才有功夫观察自己的手,她仔细地看,每个指缝都没错过,看不出有什么区别。
过了一会儿,她自己都笑了,这才一个晚上呢,哪能有那么快的变化啊?又不是仙丹妙药。
略过这一茬,到了第二天晚上覃秀芳就发现了变化,因为她是被手痒醒的。醒来的时候,两只手热烘烘的,都是汗不说,而且特别痒,让人忍不住想挠,而最痒的就是长了冻疮的手背和手指。
覃秀芳不敢挠,怕挠破了皮,以后下水不方便,手还容易化脓发炎,只能忍着,赶紧起来干活。
今天晚上要请客吃饭,她卖完了早餐得早点去菜市场选些新鲜的菜。而且吴峰一个人来了,他的战友们都没来,自己也不能什么都没表示,毕竟以后去了那边学习,还得仰仗他们,正所谓礼多人不怪,别人帮她,她也要知道感恩,礼尚往来,这样方能长久。
卖完早餐后,覃秀芳去菜市场买了一箩筐菜,除了吴峰点名要吃的松鼠桂鱼,她还买了些骨头、肉和鸡爪子回去。
因为人不多,总共就四个人,覃秀芳的菜做得也不是特别多,就做了三荤两素一汤。荤菜是松鼠桂鱼、狮子头、酸菜鱼,素材是香芹炒豆腐干、干锅花菜,最后还有个萝卜筒骨汤。
吴峰看到桌子上的菜就惊讶:“大妹子,你会做好几种菜系的菜呀。我早就发现了,你做的菜有点杂糅好几种菜系的样子。”
后世她是自学成才,自然学得乱学得杂,想吃什么,听说什么好吃,就尝试尝试,自然就乱。况且这不是为了照顾大家的口味吗?吴峰口味重,老板娘两口子偏清淡,自然什么都要有。
对此覃秀芳早想好了说辞:“前些年随着养父母逃难,四处漂泊,去过很多地方,我养父有一手好厨艺,经常去旅馆的后厨帮忙,我也跟着看,就胡乱学了一些。”
这纯粹是她胡揪的,不过她养父母都去世了,一路逃命奔波,亲朋也死的死,失散的失散,一辈子都见不到了,即便见到了,谁又会记得十几年前的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这些话根本就无从考究,不怕被拆穿。
吴峰立马就信了:“难怪你什么都会做呢!”
“坐下吃饭吧,不然一会儿凉了。”覃秀芳招呼吴峰坐下,又给他介绍老板娘两口子。
人不多,大家也都是性格爽朗之辈,吴峰没有城府,性子直,嘴巴甜,很讨人喜欢,老板娘又是会说话的,所以哪怕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大家也不显得尴尬。
很快就吃完了饭,天已经快黑了,吴峰站了起来,他得回赶紧回宿舍。覃秀芳叫住了他:“你等一下,你的几个兄弟都没过来吃,我给他们带了点东西,你拿回去吧。”
覃秀芳回屋端了一个有盖的盆子出来,递给吴峰。
吴峰揭开盖子,一股酸爽的滋味扑鼻而来,他嗅了嗅,哪怕晚上已经吃饱了,嘴巴里仍然自动分泌唾液。
“这是什么?鸡爪子?”
覃秀芳笑着说:“对,泡的鸡爪子,又酸又辣,非常下饭,你带回去试试,看看喜不喜欢。”
这也就是后世很受人喜欢的泡椒风爪的家庭改良版。现在受季节和交通运输的影响,江市没有柠檬卖,也没有现成的泡野山椒,所以覃秀芳用的是自己酸菜坛里的酸水和泡辣椒做的,还在里面加了一些泡了两天,脆生生的白萝卜条,胡萝卜条,酸辣脆爽,非常开胃。
就是颜色不是很好看,不像后世店里卖的那么白,不过现在的鸡爪子都是土鸡,鸡爪子没经过漂白,本来也不可能雪白雪白的,也就无所谓颜色了。
这道菜好吃又简单,关键是除了鸡爪子葱姜蒜八角等调料外,什么都不用买,省钱又省事,一次能做一大盆。
吴峰笑得合不拢嘴:“喜欢,这个味道闻着就开胃。”
“喜欢就好,不早了,我们就不留你了,你路上小心。”送别了吴峰,覃秀芳转身回去收拾桌子。
进门老板娘就掂了个小信封起来,递给她。
覃秀芳接过,狐疑地看了一眼:“这是什么?”
老板娘指了指吴峰先前做的位置:“放在他凳子上的,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覃秀芳拆开信封,里面是八十块钱,还有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跟蚂蚁怕差不多的字“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老板娘也看见了,啧了两声:“小伙子挺有原则的嘛,不错不错!”
覃秀芳却苦恼了:“我请他吃饭本来是想谢谢他的。”
哪知道他留了钱,这人情又欠着了。
老板娘宽慰她:“这是他们的纪律要求,不然白吃白喝你的,被人看到了,告到部队会他会挨批的。”
覃秀芳完全不知道还有这回事:“这么严重?”
她赶紧把钱收了起来:“我以后再也不送他东西和请他的客了,大不了他们来买东西的时候,我给他们多盛点,少收点他们的钱。”
“也行。”老板娘没多说这个,等把碗筷收拾好,她问覃秀芳,“你真要去部队的扫盲班,不怕遇到你那个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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