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句话花宜姝加了重音,果然看到李瑜神态变了。
他面色其实变化不大,但是坐姿忍不住换了一下,花宜姝余光瞟见,索性转身面对着他,继续道:“蒋携宝仗着家世,妄图在茶楼里强占民女,那茶楼居于闹市之中,在场七尺男儿不少,也有佩刀佩剑的武者,却无一个敢与蒋携宝对抗,只有他站了出来,他衣衫褴褛,分明穷困潦倒,却能不惧权贵慷慨直言,哪怕拼着被打死打残也要护着那陌生姑娘,是个义士。”
将那人好好夸了一番,花宜姝瞥见李瑜唇角微动,却一动不动的模样,笑问道:“陛下,怎么不说话?”
李瑜眉眼沉静,口不对心,“朕在想如何嘉奖这样一位义士。”
【完了完了完了,心肝已经被那个人蛊惑了!】
【原来还有可能真是个好人,如今却是怎么听怎么不对劲!】
【那人既然不会武功,又没有权钱,他拿什么对抗蒋携宝?他既然明知斗不过蒋携宝这样的纨绔子弟,为何还要冲出去?】
【他什么都没有,难道不知自己不断救不了那姑娘,还可能会被蒋携宝偷偷弄死?他这样将自己一条命堵上去,能有什么用?这样的道理,难道这人会不懂?】
李瑜越想越不对劲,这时就听花宜姝道:“那陛下可一定要好好嘉奖他!不能叫好人寒了心啊!”
李瑜急切地想把自己的发现分享给花宜姝,他克制着抓住那人马脚的激动,声音低缓道:“可朕怎么觉得,这人是故意做出来别人看的?”
他以为花宜姝知道后会猜到那人别有用心,不想花宜姝竟眼睛一亮,笑盈盈道:“他就是故意做出来给人看的,陛下英明神武,竟然一下就猜到了。”
李瑜:……
他感到不妙,花宜姝的表现跟他预料的完全相反。
花宜姝不管李瑜的惊愕,她将自己与那人的谈话娓娓道来。
“先生身子羸弱,也许那蒋携宝再来一脚就能要了你的命,你与那卖唱的姑娘又不相识,何必如此呢?”
那人当时神色平淡,说道:“我不出面,他不出面,人人都不出面,那小姑娘就要被糟蹋了。”
花宜姝:“倘若我今日没有路过,也许最后的结果是你被活活打死,而那姑娘依旧难逃魔掌。”
那人便道:“那我也做了我该做的,死了也不后悔。”他在屋内烛火下用佝偻的身子朝花宜姝轻轻一拜,“这位夫人,您是好人,像您这样的好人不多见了,今后当谨慎,以免遭那蒋家报复。”
花宜姝:“你呢?你不怕被报复?”
那人说道:“可人生在世,不能总畏首畏尾,我年轻时是个软弱性子,要换做那时候,我必定是怕的。可如今我都这个年纪了,再不为心中正道去拼一拼,下了阴曹地府都要有遗憾。更何况,这些事总得有人去做,假如我今日一死,能唤起那姑娘的反抗之心,能唤起围观行人的慈悲之心,能唤起这乾坤下郎朗正道,那我也是死得其所。”
“不过,也许我高看了自己,也许没人在意我是死是活,没人在意我是因何而死,也许还会有人嘲笑我螳臂当车愚蠢至极。但我也不后悔,那被逼迫的姑娘太可怜了……这世道的可怜人何其多,许多人由生到死,一辈子也无人珍视爱重……假若我这一死,能让那小姑娘记住她的性命并非草芥,也是有人看重她珍惜她愿意为她而牺牲的,那她余生或许会有所安慰,或许将来能生出勇气逃离魔窟,那么我也死而无憾了。”
“本就是将归黄土的残破之躯,能在最后做点好事,已经足矣。”
烛光溶溶。
连花宜姝自己也不知,当她说起这段时面上神色有多温和,“陛下,我以前一直以为书上那些愿为生民请命、愿往盛世开太平的圣贤之事乃是传说,如今真的遇着了这么个人,才知传说不是编出来的,而是当真有这么一些舍己为人、无私牺牲的义士。”
她握住李瑜的手兴奋道:“你知道吗?这人名叫洪义,曾经被人陷害滑落山崖,在那没有人烟的崖底生活了十几年,当年他落崖时只有一包稻谷种子,为了能活下来,他将那包种子洒落种下,头几年都靠打猎为生,并不敢吃下那包种子种出的粮食,只将种出的稻谷全都留下作为来年的种子,那山谷不通外界,山壁又陡峭不能爬上来,崖底的野物没几年就吃完了,他竟靠着自己最初那一包粮种活了十年!”
花宜姝越说越兴奋,在她心里,粮食就是天底下顶顶珍贵的东西,那些黄金美玉之所以人人趋之若鹜,不就是因其能换来更多粮食么?“十年来,他竟在崖底种出了一整片的粮食,后来大雨冲垮崖底与外界的阻隔,他才带着粮种从中出来。他培育多年的粮种产量更高,颗粒更饱满,得知外头还有人吃不饱,他便来到京城,想将这粮种献给工部,谁知十几年前陷害过他的人担心他发达后会被报复,竟偷偷将他的粮种掉了包,让他被赶出工部官署。”
花宜姝感叹,“遭了这样一番磨难,他竟然还能为了一个陌生姑娘挺身而出,果真是个好人。”
花宜姝出宫要看的正是此人。她从安墨那里得知了洪义的命运脉络,早就让王玉燕找人盯着了,有名有姓有大概的年纪特征,想要找到这个人简直太容易了,毕竟入京要凭路引公验,姓名籍贯缺不了,那一纸公验上连这人进京是做什么来的都写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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