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爱一个人是非常非常宝贵的经历,至少对他而言是这样。
“怎么了,一副要哭的样子。”林蔚南看见庄焱雾蒙蒙的眼睛,笑着说,“可不许哭啊,我过生呢。”
庄焱吸了一下鼻子,用力点点头。
林蔚南把火火放回地上,起身来到庄焱面前,用手轻轻碰了下他的脸:“是不是很累了?先去泡个澡吧。”
“好……”庄焱顺势握住他的手,用侧脸眷恋地蹭了蹭林蔚南柔软的手背。
庄焱先去洗,之后换林蔚南进浴室。等林蔚南洗完出来的时候,发现庄焱正站在客厅里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在打量着什么。
林蔚南一边用干毛巾擦头发一边问:“在看什么?”
“哦、没什么。”庄焱道,“我在看房子。”
从他来到林蔚南家之后就发生了好多事情,他都还没有仔细看过林蔚南的住处。
林蔚南的家比庄焱想象中的要小很多,装修风格倒是与他猜想的类似,是偏极简风的,以黑白色调为主,东西不太多,乍一看显得有些空旷。
“是不是比你想的差很远?”林蔚南问。
庄焱挠了挠脸:“我以为你住那种很高档的住宅呢。”
“这里是我用自己赚的钱买下的第一处房子。”林蔚南把毛巾随手搭在肩上,来到庄焱的身边,“虽然不太大,但我很喜欢,所以就一直住在这里。”
“你说的那种高档住宅对我来说太大了,一个人住我会觉得很不安心。”
庄焱理解了。
“我懂……!”他勾着唇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房子就是要小一点才有家的感觉!我上大学之前跟爸妈还有姐姐住在一起的时候住的房子也不是很大,有一点挤,但是家里满满当当的就让人特别安心。”所以他现在一个人住在鑫艺的艺人宿舍里,就觉得特别空特别孤独。
“真好。”林蔚南把视线投向落地窗外黑沉沉的天幕,缓缓道,“我小时候住在我家的老房子里,那是一栋很大的别墅,但是人很少,大多数时候就只有我和几名佣人在。”
林蔚南四五岁时,林含芷被朋友拉着一起做了一段时间的服装生意,每天都很忙,邓锐锋不工作,但也懒得管他,经常和狐朋狗友们出去玩。于是林蔚南就和佣人们一起待在偌大的别墅里,除了听专门请来的老师讲课以外,就是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玩积木和拼图。
“可能是因为那时我只是个短腿小孩儿吧,总觉得从房子的一头走到另一头都特别远。”林蔚南道,“所以我对那种空空荡荡的大房子有一点抵触。”
而他的这些想法,他的父母从未了解、也从未想要了解。林含芷指责他太恋旧,赚了钱也不知道给自己换好点的房子,一辆宾利开了好几年了也不换,丢了林家人的脸面。邓锐锋更是毫不关心他住哪里开什么车,只是拿着他赚来的钱挥霍。
庄焱转过头,望着林蔚南的侧脸,喃喃道:“原来是这样……”
他果然没有想错,林蔚南的确和他一样,是个害怕孤独的人。
“林总……”庄焱有点紧张地喊了林蔚南一声。
“嗯?”林蔚南刚要偏过脸去看他,身体忽然就被纳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我就是想抱抱你。”庄焱自觉笨嘴拙舌,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林蔚南,只能干巴巴地说了一句,“……别难过。”
“我没在难过。”林蔚南摇摇头否认了,他已经习惯了要把负面的情绪全都藏进心底,“有进步啊,终于敢直接抱我了。”
庄焱腼腆地笑了一下,像是在回应林蔚南的这句夸奖似的,又垂下脑袋在林蔚南的耳廓上轻轻啄了一口。
“乖。”林蔚南摸摸靠在他肩膀上的脑袋,低声说,“抱我回房间。”
“好……”庄焱听见自己如雷的心跳。
虽然中途出了许多波折,但庄焱最终还是陪林蔚南过完了这个生日。
今天他们都很累了,只做了一次就偃旗息鼓。林蔚南带着满身的痕迹睡在庄焱的怀里,胸口微微起伏着,呼吸很平稳。
庄焱还不困,便在床头灯昏黄的灯光下静静地望着他,用嘴唇轻轻碰了碰林蔚南蓬乱的发顶。林蔚南似乎感觉到了这微小的动静,嘴唇微启,模模糊糊地喊了一声“庄焱”,手胡乱地抓了一下,最终握在了庄焱坚实的手臂上。
尽管这只是林蔚南睡得迷糊时无意做出的举动,但却给了庄焱一种被需要的感觉。
庄焱用手来回抚摸着林蔚南的后背,温柔地安抚着渐渐睡熟的男人。
他好想让这一刻持续得再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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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切又回归正轨。
林蔚南继续工作,庄焱继续上课、研究剧本。若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总裁办公室里忽然多出了一只萨摩耶。
林蔚南牵着狗来上班,这可是个大新闻,从他进公司大门到坐进办公室里,不到五分钟的时间,这则消息就通过员工们的各种大群小群传遍了鑫艺。
有人跑去问董筱茹,林总带狗上班是不是意味着员工们都能带狗上班。
董筱茹白了他一眼,说:“林总的狗和你的狗能一样吗?拴在办公室里的那位可是总裁助理!”
“好家伙,比我级别还高呢!”那人连道几句“失敬失敬”,识趣地溜走了。没过多久,新来的萨摩耶是总裁助理的消息又传遍整栋大楼,于是又开始陆陆续续有人订购狗粮,准备讨好这位新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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