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重锦哪里会误会,听王永珠这话,字字句句都是为自己考虑,半点也没多心,他虽然生性凉薄,对不在意的人,连多看一眼都觉得浪费。
可一旦入了眼,入了心,那就捧在心尖尖上,如珠似宝,不会有半分的怀疑。
回头摸摸王永珠的头发,宋重锦嘴角噙着一点笑:“我是那等不识好歹的人?我跟你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
说着,扬起手中的马鞭,在空中打个呼哨,才跟王永珠说起当初的情况。
当初宋重锦和宋春花被宋家赶出来,日子没法过了,宋重锦被逼得没法子,十来岁的孩子,能干啥?
只听说山里有好东西,有本事有运气的,进山能捡到山货,或者打到猎物换钱。
宋重锦那个时候,没学本领,也没别的手艺,一咬牙,就进了山。
他年纪本来就小,平日里也就跟在大家后面,在七里坡上转悠过,次数都不多。
七里坡上有啥,早就被村里人采光了,哪里能有他一个半大孩子的份?
为了活命,宋重锦狠心就进了大黑山。
大黑山一般没几把刷子的猎户轻易也不敢单独进去,他一个孩子,也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凭着一股子傻大胆,就进去了。
没多久就迷了路,又累又渴又饿,还偏生运气不好,惹到了一窝野猪。
这野猪在山里,可是一祸,野猪群一般连狼群和老虎都轻易不惹它们。
宋重锦运气差,点背,还就遇上了,被撵了一路,情急之下,宋重锦爬上了一棵树,本以为安全了。
可发疯起来的野猪,那是没理智可言的,它们一身的皮在山里沾满了泥巴和油脂,那是又硬又厚,獠牙又粗又长,轮番着撞宋重锦爬上去的那棵树。
没几下宋重锦就被撞的摇摇欲坠,就在他以为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窜出个人来,先是射死了领头的两只公猪。
又不知道用什么法子,将那剩下的野猪给引走了。
宋重锦这才松了一口气,却手脚僵硬得连树都不会下了。
还是那人回转,将宋重锦给提溜下来,又用绳子绑好了野猪,叫上宋重锦,一起将野猪给拖到了一个山洞。
山洞里,那人告诉宋重锦,他是山里的猎户,姓秦,看宋重锦是颗好苗子,问要不要跟他学打猎。
宋重锦求之不得,立刻就拜了那秦猎户为师父,乡下规矩,给人当徒弟,那就相当于是给人当儿子,当不要钱的长工。
要事必躬亲,将师父给伺候得舒坦了,师父才会看着心情,教给徒弟三招两式。
宋重锦背着养家的重担,以前也吃过苦,知道饿肚子的滋味,因此对这个师父,又是救命恩人,那真是当亲爹一般看待的。
他胆子大,心细,又肯学,倒还真让那秦猎户高看了一眼,平日里虽然对他没个什么好脸色,倒也不藏私,一身所学也都慢慢教给了宋重锦。
宋重锦却慢慢的发现不对了,他跟着秦猎户后,经常进山,开始还有秦猎户陪着,后来等他学了点本事,秦猎户就再也不管他,反倒没事就使唤宋重锦,今儿个要求吃山里的鹿,明儿个就想吃狍子啥的。
宋重锦一身的本事,大部分就是这么被磨练出来的,一个人在山里,几次都是九死一生的爬出来。
若是别的师父,不管是不是面子情,也要安慰两句,可那秦猎户永远都是先挑毛病,把宋重锦臭骂一顿,然后丢一瓶药就不管了。
等宋重锦身上的伤一好,就立刻又赶着他进山。
次数多了,宋重锦在山里也见过,别家的师父带着徒弟是什么样子,心中就有了怀疑。
再看秦猎户,就处处是破绽了。
第四百三十一章 露出口风
他虽然是猎户,可却住在镇上,平日里也少进山,日子却过得滋润,每日肉食都由宋重锦提供,每顿都少不得喝酒。
尤其秦猎户虽然是个猎户,跟邻居却没啥来往,倒是跟隔壁一家书店的掌柜很有几分交情,两家是邻居,中间院子打通,宛如一家。
那书店掌柜,平日里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最初见宋重锦,嘲讽他顽劣,乡下野小子,字也不识。
后来见得多了,嫌弃宋重锦不识字丢了秦猎户的脸,丢给他几本书,什么百家姓,千字文,教宋重锦认字。
当天教的,第二天问,如果宋重锦回答不出来,那就是一顿骂,不带一个脏字,却能说得让人恨不得羞愤去死。
宋重锦最开始没有基础,被那掌柜骂得无地自容,鼓起勇气去跟秦猎户说,他如今才学会打猎,勉强能糊口度日。
读书这种事情,即使他想,也没时间和精力,更没有金钱。恐怕要辜负那书店掌柜的一片好意了。
秦猎户反而骂宋重锦不识好歹,能有人教他读书,还不要钱,这等大恩,只骂他几句又怎么了?换做别人家,有人能白教读书认字,多人少抢着要这样的机会呢。
宋重锦本就心气高,被秦猎户这一说,倒激起了性子,即使那书店掌柜说话再难听,态度再恶劣,可想着这认到的字,学到的东西,都在自己肚子里,也就能忍耐了。
他开始跟着那书店的掌柜认字,念书,写字。
书店掌柜自称姓张,宋重锦开始感念他教自己读书认字的恩德,也想磕头拜师,可却被张掌柜给断然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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