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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珠和宋重锦还有金壶,单有一小锅蘑菇野菜汤,还好蘑菇鲜香,野菜清爽,倒也还能入口。
    杜使君还从来没吃过这样简单的饭菜,那烙饼几乎跟石头一般硬邦邦的咬不动,兔子肉也就一点盐味,也就山鸡汤还算清淡能入口,偏只有一小碗,他被那烙饼梗住了,连灌几口鸡汤,就没了。
    很想说再来一碗,环顾一下四周,每个人面前就一小碗,多的没有。
    他也实在张不开嘴说要别人将那鸡汤让给他,到底早上吃过,也还能撑得住。
    少年人的倔强,让杜使君将碗重重的一放,扭头就上了马车。
    张婆子慢条斯理的从汤碗里捞出一个鸡腿,一边啃,一边道:“这得亏不是咱们家的孩子,不然长辈在,还敢甩脸子顿碗的,多半是惯得,一日三顿的打几天就好了!这不是糟践粮食么!”
    看着杜使君啃了一口就丢在一旁的饼子,张婆子这样的庄户人家,最是看不惯这样的做派。
    前几日还觉得这杜家少爷是个乖巧懂事的,如今再看,就觉得这孩子各种毛病了。
    说完,又瞪一眼金壶:“你若是敢学人家,看老娘怎么收拾你!”
    金壶正对着兔肉流口水,被张婆子一瞪,忙老实低头喝汤。
    其他人也不敢做声,只埋头吃饭。
    亲兵们围坐的远一些,倒是吃得开怀,一阵阵笑声传到马车里杜使君的耳朵里,只觉得分外的刺耳。
    张婆子的声音又没特意收敛着,杜使君自然听了个全,一张脸臊得通红,捏着拳头,咬着牙齿,不知道是冲下去解释自己不是这样的人好,还是该扭头就回县城去的好。
    吃完饭,大家歇息一会,看日头没那么烈了,也就收拾着又开始赶路。
    金壶上了马车,见杜使君靠着车厢,闭着眼睛,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本来还想劝上他两句,让他认清现实的,看这样子,也懒得说话了。
    前头车厢里,张婆子只摇头,“这君哥儿京城里娇养长大的,真到了咱们乡下,可怎么是好?杜老爷子也是心大,这么大一孙子就这么交给咱们了?也不怕咱们教坏了?”
    王永珠笑了:“娘你说师父心大,你也不想想咱们家金壶,跟那君哥不也差不多年纪,都出去闯荡一年了,不也平平安安的?我好歹还是他小师姑,当初金壶出走,我托付给张大老板,可只交代保住命就是了。”
    “不说别的,金壶这一年来,变化难道不大?又懂事了,又孝顺了,为人做事也有了几分章程,再锻炼两年,也能独当一面了。可见这孩子还是得丢出去见见世面,碰碰壁,受受苦,才能长大呢。”
    “心同一理,师父和大师兄想来也是希望君哥儿能多见见世面,吃吃苦,对他将来肯定没坏处。”
    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想啥美事呢
    张婆子见王永珠心中有章程的样子,也就不多说了。
    虽然依着她说,杜老太医是王永珠的师父,对她们一家子委实不错,不就是将大孙子交给她们带上些日子么?
    有什么难的?这么大的孩子,顶多大家多捧着,好生招呼着也就是了。
    现在又不是以前那手头不宽裕的时候,也就是多费些银子的事情,将人招待得好好的,须尾的送回去是正理。
    可听听自家闺女说的那话,说好听点是不拿那君哥儿当外人,说难听点,那就是压根不拿人家当人,不欢迎人家去,想着法子的拒绝呢。
    难得是杜老太医居然半点不介意,还似乎特别高兴,甩手将孩子一交居然就走了。
    不是说幺儿子,大孙子,老头子的命根子么?
    这么看,这也不是对待命根子的做法啊?
    不过张婆子转念一想,换做是她,说要将金斗送到别人家去几个月,她也没啥舍不得的,能省家里的嚼用呢。
    大孙子不值钱!大闺女才宝贝呢!
    这么一想,张婆子也就不管王永珠做什么,只做没看到。
    吃了午饭开始赶路后,就再也没有停歇了,毕竟要在天黑之前赶到石桥镇。
    这马车都是租来的,驾车的都是亲兵好手,扬起马鞭,吆喝了一声:“抓紧了——”那速度就加快了不少。
    坐在车里的人听到了,都打起精神来,抓紧了可以扶住的地方。
    唯有杜使君,一时没反应过来,等他反应过来,已经在车厢里来回打了个滚,好不容易抓到点借力的东西,努力要坐起来。
    却被一只手拍开,抬眼看去,金壶一脸的郁闷和防备:“你起来就起来,扯我裤子做啥?”
    要不是他眼疾手快,只怕今天裤子都要被扯破了。
    杜使君尴尬的忙松开手,努力想爬起来,可这颠簸的马车,他几乎手无缚鸡之力,能稳住自己的身形就不错了,哪里爬得起来,一张俊俏的小脸涨得通红,只觉得又羞又恼。
    金壶看他脸红脖子粗的样子,着实可怜,好端端的大少爷,也不知道咋得罪他爷爷了,要跟着到乡下来受这样的苦。
    又有点不忍心了,伸手将杜使君给一把拽了起来,又教他:“诺,抓住这里稳住!”
    杜使君忙抓紧了,又眼巴巴的看着金壶。
    金壶只得道:“你且忍耐些,实在不行一会你下车跟着走走?要不就要那些大叔们带你一程?忍到天黑就好了,天黑就能到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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