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真没错。
简静笑笑:“你还记得当年的事吗?”
“记得,毕竟是我认识的人,哪能忘啊。”老板确实对李小暖印象深刻,“死掉的那姑娘是叫……叫李小暖对吧,人瘦瘦的,长得很漂亮,笑起来脸上有两个酒窝。”
他陷入回忆:“07年,我刚凑了笔钱,决定开补习班,招的是小学生,就想把教室弄得漂亮点,所以专门找人画教室的背景墙。那姑娘是美院的,给我看过她的练习稿,画得不错,收费也便宜,就定下了。
“那几天,我忙着搞装修,直接给她钥匙,我就偶尔过来看下。别说,小姑娘干活挺认真的,中午就随便吃两口饼干,饭都不吃,我心里过意不去,在店里放了零食,让她别客气。她还怪不好意思的,说自己经常这样,所以胃很不好,已经习惯了……你说,她爹妈知道孩子这么不爱惜身体,得多心疼啊……唉……
“说实话,这事我想起来还后悔,没想到她就这么让人害了,早知道,我肯定让她早点回学校去,才二十岁的姑娘啊。”
老板情感充沛,才说没几句便开始长吁短叹。
简静打断她:“能和我说说以前你们这儿,周围都是什么地方吗?”
“07年这一片才刚建起来,我们这条街的铺子是最先出来的,便宜得很,我一口气买了三间,才几十万,现在一个门面就要一百多万,位置还不好。”
但凡是男人,总有个坏毛病:爱在漂亮姑娘面前卖弄。
老板亦不能例外,不断强调自己的先见之明:“我装得早,当时街上开的店不多,我记得就一家打游戏的网吧最火,然后是电影院、汉堡店,街角那儿有家搞批发的服装店,周末小姑娘们爱来买衣服,其他都是待租的。”
他露出得意之色:“这些人眼光就不行了,买铺子等着租出去,要几年才能回本啊?像我,三年就挣回来了。”
简静问:“那到晚上,是不是街上就没什么人了?”
老板慢慢点头,还说:“冬天天黑得早,七八点钟,这条街上就几家灯亮着,其他地方都黑黢黢的,公交也不多,地铁更是没通。”
她颔首,又问:“你最后见到李小暖的那天,她穿着什么衣服?”
老板想也不想:“红大衣,怪好看的。”顿住,又感慨,“听说被烧过?衣服也都烧没了?作孽啊,不知道是哪个没人性的畜生。”
她心底便有数了。
“谢谢您,打扰了。”
从培训中心出来,简静心中疑窦丛生。
李小暖的行为太奇怪了。
试想想,冷清无人的新区,路上都没几家亮着灯,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毫无防备地上黑车?
室友的口供很明确,画画的那几天,李小暖八九点钟出去,六七点回,可见她有意赶末班车回来。
假设李小暖真的一时忘了时间,她第一件事也不该是去汉堡店买东西。
何况,买汉堡的时间是17点30分。
文件袋里有季理明抄的公交时间表。城西的末班公交是17点50分,虽然不到美院,却会路过市中心。
简静代入自己,一定会选先坐上公交,到市中心换乘时,再买东西填肚子。
尤其汉堡店的售价不便宜,复印的收银小票显示,一份汉堡、一份炸酥鱼、一份可乐,价格为28元。
07年的28块。
李小暖的家境也不富裕,不然也不会兼职接单。
买了汉堡,再坐黑车,这得多少钱?所以,李小暖在快要过末班车的点上,却没有急着赶车,反而买了汉堡,只有另一种解释。
她不用担心回学校的问题。
有人会送她。
谁呢?嫌疑最大的是老板。
遇害时,李小暖已经画了一星期的画,和老板较为熟悉。老板还说自己会拿零食给她,可见双方有信任基础。
如果他说顺利,李小暖是非常有可能上他车的。
然而,警方并未错过这个可能。
准确地说,李小暖遇害后,第一个调查的就是他。
可老板有不在场证明,他跑去和教育机构的人吃饭了。18点开场,吃到21点多才结束,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以及饭局的其他人都可以作证。
季理明的笔记是这么写的:
偏僻地方,孤身一人,愿意上车,熟人(?)
老板(XX餐馆,不在场证明)
同学(?没听说)
其他熟人(?)
张佩如口供,包车?
是的,警方当时认为,李小暖在那种环境下,坐黑车的可能虽然不高,但假设是熟悉的司机,也许她就会放松警惕了。
离培训中心大概二十分钟的车程(三轮车),就是地铁站。
李小暖完全有可能想坐黑车去地铁站,正好以前搭过武红林的车,认得他,所以才会上车。
这个猜想有理有据,简静也抓不到漏洞。
但她没有季家父子的职业标准,非要有证据证明武红林不是凶手。
她目前的调查基于一个原则:武红林不是凶手,会怎么样?
首先可以确定,真凶故意陷害他。毕竟人再倒霉,也不可能这么背,几起案子的特征都碰上。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03年明明已经逃脱法网,为什么又要在07年犯案?因为忍不住了?为了不被警方抓到,在动手时便谋划找人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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