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片刻,脑补狂魏樱尴尬地咳嗽了几声,故作矜持与清冷地道:“好吧,那我同意你的方案了。”
占完了便宜的她还不忘摆出了一副君女不齿的表情,淡淡地道:“你真色。”
煜恣风:“?”确定是我色?
可要暂时哄骗住魏樱,自然不能将真实的一面暴露出来,于是他装作弱不禁风的模样,扯了扯魏樱的袖子,撒娇道:“妻主,那我们现在就做好不好?”
“不行,”魏樱秉持着先哄骗他的原则,于是低声道:“你先喝。”
煜恣风哼了一声,像只猫猫一样呲了下牙,不悦道:“等喝完了,你就不会哄我了!”
魏樱:“……”糟糕,被他发现了。
煜恣风转过头,睁着一双麋鹿般的清纯眼睛撇着她,激动地双jio搓搓,抿了下唇,道:“你要不就……先亲一口,先付点?”
魏樱将药放在桌上,垂头浅笑,微风拂过,鬓角发丝乌黑如墨,如绿柳春意,随风而起,很是好看,她俯下隽永如诗意的面颊,烙刻下一吻。
这吻浅浅的,很克制,很温柔。
但很显然,煜恣风并不是什么克制的人。
他立刻大手一捞,将魏樱捞进了怀里。
魏樱:“?”这是一个生病的人该有的力气吗?
煜恣风的内心:过来吧你!
魏樱的内心:救命救命救命
第104章 下章发糖
煜恣风吻着她的唇角, 却不敢伸出舌尖更近一步,他生了病,不敢将风寒传染给妻主。
妻主好美, 好令他喜爱,带着虔诚的、温柔的吻, 是他所能给妻主的最好礼物。
魏樱视角:?他像只小狗狗一样不停地舔我?
煜恣风不停地舔她的唇, 只觉得这唇比蜜饯更甜,又瞥见魏樱的喉咙颈部有颗痣, 就又开始了细腻舔舐。
痒痒如羽毛轻抚,魏樱已经承受不住, 全身哆嗦,把住他的胳膊,望着他,眼神带着克制与怜爱, 以及本能的目光……像一只饿极了的狼。
魏樱低低地道:“先喝药。”
煜恣风抿住唇, 因为鼻子不通气而声音乌乌且迟钝,别别扭扭地道:“不要。”
魏樱轻笑了声, 道:“喝完药,我就实现你的愿望。”
一听这话, 煜恣风立刻两眼放光,馋馋地舔了舔嘴角, 吨吨吨地喝了起来,脖颈一仰,好像在喝什么美味汤汁似的,看得魏樱目瞪口呆。
喝完了,魏樱端过药碗,舔了一下, 好苦,明明只用舌尖舔了一下,却好似整个舌头直至胃部都是无比苦的了,真不知道他怎么忍下的。
她敛了下眸子,低声道:“就那么开心吗?”
煜恣风没想到她竟直接说了出来,于是脸上一红,低声道:“若是你也能开心,那我才是真的开心,否则我一个人开心,就没什么意思。”
“嗯,”魏樱重重地嗯了一声,把住他的腰,又将唇撞了上去,而后撬开他粉嫩的唇瓣,却感到他紧紧阖着贝齿。
煜恣风将她推开,责怪地道:“不要,你生病了怎么办?”
魏樱嗤笑了声,淡淡地道:“你忘了我百毒不侵了?”
听她这么一说,煜恣风再也忍不住了,便主动扬起脖颈,方便她进入,果然舌头抵了进来,横扫着他的口腔,掠夺着他的呼吸。
在他以为将要进行下一步时,魏樱却停住了,低声道:“当初发生了什么?”
煜恣风一愣,却知道她说的是何含义,便低声道:“ 当初你给我了个玉佩,我把它卖了,做了个小生意,结果做得比那些女人更好,她们嫉妒,就找了人肆意报复我,使我丧失了清白。”
已不需更多言语,魏樱已经能明白他说的报复是指何意了,于是她低低地道:“所以我曾经在小倌馆里救下的满身是血的小男孩,是你……对吗?”
煜恣风瑟缩了下,却还是低低地道:“是我,但我是男人而不是男孩。”
他曾三次受过魏樱的救助,分别在少年时,二十岁时,二十一岁时。
曾经家贫,少年时当过魏家小厮,盗过魏樱家的传家玉佩,终生不能忘怀,以至于多年来念念不忘,他坚信自己欠了魏樱的,这种折磨使他难过消瘦,不敢深思。
少年时的魏樱是恣意可爱的,印象中她总是笑,眼底有阴霾,可是面对别人时,从不会展露阴冷,以至于他每每想提笔写信,给魏樱道歉,可总觉得自己不配。
万一魏樱忘了呢,他自作多情地旧事重提,若是魏樱其实并不愿听呢?
这是第一次,他欠了魏樱的。
少年时偷了玉佩,按理说搬了家又有了银子,该有些转变,但奈何爹爹是男尊国人,这个秘密像个惊天大雷,煜家每每都要小心翼翼地维护,不敢出任何风头。
煜家总为煜恣风的嫁人而心忧,而其中一个知晓内情的对门女人倒是不嫌,想让煜父煜母将煜恣风嫁给她家,煜母自然同意。
但自打煜恣风知道了魏樱为他顶下了罪过,就看哪个女子都瞧不上眼,只将婚事一拖再拖,后来哭着喊着逼煜母把口头协定斩断,煜母疼爱儿子,没有办法,只得同意,结果这惹恼了对门的女人。
对门的那家直接将煜家的秘密抖落了出去,煜恣风自此受到无数攻击,许多人因此而唾弃他。
夜黑风高的一夜,煜母竟受到攻击,自此成了植物人,而煜父则一下子老了许多,哭瞎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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