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主为了他,特意学了厨艺, 专门变着法样地炒菜给他吃,从生活起居到方方面面,妻主都宠着他,他只感觉自己是最幸福的男子。
妻主偶尔忙,怕他孤单,还养了只小猫, 取名奇奇,日夜让小猫陪着他和儿子玩。
其实,他倒是觉得没必要。
想妻主的时候,他就会直接去找她,无论是赖着她黏着她不让她走也好,反正妻主脾气好,她是不会动怒的。
但的确,他喜欢那只猫。
那只猫长着一身银白色的毛,傲气得要命,不许旁人摸它,成天不是睡就是吃,妻主说这只猫很像他。
日子飞快地翻页,他有了爱的人,组建了新的家庭,摆脱了过去不美好的生活,才发现时光竟是那般短暂。
他只不过是每天牵着猫儿跑啊跑,猛然一回头,竟惊奇地发现,猫儿跑不动了。
怀里的猫儿,已然是一只老猫了。
从前猫儿银白色柔顺的毛开始渐渐打绺,纵使认认真真给猫儿收拾,也延缓不了它的衰老。
猫儿越来越慵懒,越来越老气横秋,喜欢趴在窝里不动,偶尔出去一趟,也是为了晒晒太阳,走起路来,会脊梁骨凸起,摇摇晃晃,走不多远。
煜恣风更坚信了,这猫真的如妻主所说,很像他。
他也一年比一年老,开始颤颤巍巍,像个老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笑起来的时候有了鱼尾纹,白发悄悄爬上了他的头顶,肌肤渐渐松弛,不似从前那般细腻光滑。
但还好,妻主仍是爱摸的。
其实妻主也老了。
可仿佛什么也没变。
妻主仍会悄悄在晚上给他掖被子,会带他去各地游山玩水,会给他做满桌的饭菜,会在他打嗝磨牙放屁时笑话他,然后被他玩闹似地踹一脚,再哄他亲他。
他知道妻主爱他,胜过爱这世间的一切人。
同时,他也爱妻主,胜过爱他自己。
时光真短暂啊。
怎么就那么轻易的……就老了呢?
“我的臭夫郎,你又在想什么?”
魏樱回到家里,见他竟然睡着了,似乎做了噩梦,还呜呜地哭,连忙推了推他。
等他醒了,魏樱才将手中拎的烤鸡举了起来,哄道:“你不是爱吃吗?我刚才为你买了,就那么一会儿,怎么哭了?来,不哭了,妻主抱抱。”
煜恣风晃了下神,才意识到刚才只是梦而已。
可他还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搂紧了魏樱。
小孩颠颠颠地跑了过来,拿过了娘亲手里的烤鸡,奶声奶气地道:“爹爹bi哭!你四最粽要滴!”
煜恣风:“……”要不是刚才你先接的烤鸡,我就信了。
见爹爹不信,小孩抿了抿嘴,将烧鸡递了过去,眨着眼睛,满脸真诚,“爹爹,给你恰!”
煜恣风抱起小孩,把他放在膝盖上,抹了把眼泪,愧怍涌入心房,对他道:“好孩子,爹爹以后再也不打你了。”
小孩的眼睛一亮,兴冲冲地道:“真的?爹爹,我刚chai不小心把你买的菜都吃了。”
煜恣风:“……”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好像他买了至少了好几天的菜吧?
好……好一个不小心?
煜恣风咬牙切齿,点了点头,揪起儿子的小辫子,道:“我说了我不打你,可没说你娘亲不打你。”
小孩:“……”
魏樱见夫郎眼圈都红了,便用指腹为他拭去泪滴,心疼不已,柔声道:“纵使是在梦里,我也会永远爱你的。”
煜恣风抿抿唇,笑道:“你的确和我永远在一起了,无论梦境还是现实,妻主,我都爱你。”
他习惯于说爱这个词,而魏樱则不大习惯。
从前,她在魏家时,所有人都告诉她,爱是个没用的词。
想到这,她抿抿唇,满脸严肃,“我爱你,哥哥,我爱你。”
煜恣风抹掉眼泪,小声道:“你这严肃的表情,像是要把我吃掉一样。”
魏樱点点头,拍了拍他毛绒绒的小脑袋,温柔至极地道:“小傻瓜,我的确想把你吃掉。”
小孩:“……”你俩有考虑过我的存在吗?
没等小孩抗议,魏樱就把他一把抱了起来,放到了门外,并锁上了门。
屋内,霎时安静,只剩下了魏樱和煜恣风两人。
望着煜恣风,魏樱轻轻吐出几个字,“哥哥,不妨这次我们试一试……都不蒙着眼好吗?”
煜恣风轻轻咬住朱唇,慵懒地靠在床上,轻轻从喉咙中吐露出几个字:“好,只要是你,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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