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上饭上得很快,两碗冒着热气的米饭被浇上厚厚的一层卤肉,酱香扑鼻,令人垂涎欲滴。一碗极其普通的青菜汤,颜色碧翠通透,里面滴了几滴麻油,鲜香四溢。
“尝尝看。”
苏月锦率先拿起筷子,很有修养的吃相,让沈括也放下了些许拘束。
很简单的一顿家常饭,不奢侈,不精致,却是沈括这些日子以来吃的最舒坦的一顿。
苏月锦说:“林二家的摊子已经在上京开了几十年了,两口子也攒了些银子,却一直不愿意将摊位换成店铺。他们不喜欢伺候达官显贵,只喜欢待在这种平平常常的巷子口,偶尔同街坊说笑,偶尔恣意畅言,不用刻意巴结谁,也不用刻意讨好谁。这样的生活很踏实,我喜欢这里。”
沈括一直都认为端王殿下是个不靠谱的,即便他的才学和对朝政的处理策略让人拜服,但这都不能泯灭他任性的事实。
皇室子弟的恣意来源于他们对自身贵重身份的一种优越感,多少朝臣在表面恭维之后,都会加一句:“若他不是圣上的儿子……”
但是今日,沈括却觉得,即便苏月锦不是皇子,他也会由着自己的性子活着。
“其实我是很好相处的人。”停了一会儿,苏月锦突然看着他如是说。
沈括认同地点头,千岁爷确实比他想象的随和。
“而且我也很会照顾人。”
沈括再点头。
“所以,阿衡要是嫁给了我,日子定然过得很舒心。”
沈括的头差点从脑袋上掉下来。
苏小千岁心情甚好地看他,继续道:“我最近打算向阿衡表白,但是她一直都不想见我,所以我打算动用一些小手段,需要你的配合。”
您能说得再自然一点吗?
沈括眼泪汪汪地看着对面的端王殿下,迟疑道:“这……这事……”
“这事不难办。”他笑得乖巧,“你只要说服阿衡来我府上做饭就行。”他需要的只是用来打动她的时间而已。
沈括不知道旁的父亲有没有经历过这些,反正他今日是大开眼界了。还没见过哪个“未过门”的女婿找上未来老丈人去算计自己媳妇的。
他不得不承认,苏月锦确实不同旁的皇亲国戚,但也正是因为苏月锦是皇亲国戚,他心有不愿。
他语重心长地对苏月锦说:“殿下,阿衡在这之前同丞相家的那门亲事,想必您是有所耳闻的。沈括虽只是一介小小礼官,却也真的没有攀附的心思。衡衡性子莽撞,不懂圆滑处事,让她为妾会给您带来很多麻烦的。”
他实在是不想哪日得到消息说,自己的闺女把正妃给揍了,或者一气之下,将王府的后院给烧了。
他都已经年逾四旬,经不起折腾了。
似乎早料到了这些托词,苏小千岁单手支着下巴,十分坦然地说:“阿衡确实做不了妾侍,我要她做我的妻子。”
沈括想,他大概年纪大了,耳朵聋了,该回家吃药了。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苏小千岁抬手替沈括擦了擦额角的细汗,倒是没再劝下去,而是对他说了另一小段话。
小巷吵嚷,没人听到那个一脸温润的漂亮公子到底同那个瘦弱的中年男人说了什么,只知道那中年男人震惊地看向那漂亮公子,久久不能回神。
沈括拎着一碗猪脚饭回家的时候,沈衡正盘腿坐在树下,大大咧咧地嚼花生米,看见他进来,认真地说:“您又吃便饭去了?怎的回来得这样早?有没有打包好吃的回来?”
沈括看着自己闺女脸上未及擦掉的花生皮,点了点头,神色怪异地说:“带了,你喜欢吃猪脚饭吗?”
“是猪脚饭啊!”她欢呼一声跳过来,甚是满足地说,“我最爱吃这个了,您怎么知道要多放些酱汁?”
他不知道,是另一个人知道,大概连他都不曾注意过自己女儿的喜好吧。
沈括若有所思地看了沈衡一会儿:“你喜欢便好。明日正午的时候,你去端王府跑一趟,王爷让你过去做饭。”
做饭?!
沈大小姐艰难地咽下一口米饭,险些被噎死。
最近,外面的流言蜚语很多。什么沈括的女儿继攀了丞相家的高枝之后,又搭上了端小王爷。而所谓的同林大公子的那一场婚事,其实也是沈衡拿了林家的把柄,逼着对方娶她的。虽然最后闹得那样难堪,但是沈家也得了不少的补偿金,沈衡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这笔银子。
外头将这话传得有鼻子有眼,当初她得到的三千多两银子也一跃成为三万两银子。
不过就是那日东直门的一次偶遇,不过就是同林曦和的那几句对话,就让沈衡一下子从凄惨隐忍的好姑娘,变成一个朝秦暮楚的拜金女。
坊间的百姓没有那样大的胆子敢传朝官的家务事,但朝中几位大人的家眷,却是将这话当作每日茶余饭后的闲谈。
话是如何传出去的,事实又是如何被篡改的,只怕只有心怀不轨的人心里才明白。
朝中分成了两派。
一派是丞相这边的,对沈衡不屑,对沈括嗤之以鼻;另一派则是想趁着沈衡在苏小千岁那里还得势,趁机巴结的。但无论如何,他们对这份“良缘”,都抱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态。
沈衡从来都不愿意参加什么闺阁之间的聚会,因此也不知道外面将这事情传得有多么不堪,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朝中受了这样多的冤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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