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小说是小说,眼前的现实是现实。
楚国已亡,真正的太子妃已死,很多东西注定是回不去了的。
许是秦筝冷漠的样子太过刺眼,沈彦之看着她,低低地笑了起来,缠在掌心的绷带又浸出了血:“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最大的错,大抵就是不够心狠……当初我若不管不顾带着你离开京城,现在或许一切都不一样了。可我不忍心啊,怕你恨我,怕你难过,你妹妹、你父亲、你的家族,哪一样都比我重要,所以被你舍弃的,只能是我。”
说到后面,沈彦之已从一开始的低笑变成了大笑,他拎起一旁的白玉酒壶,杯子都没用,就那么对着壶嘴仰头灌下,来不及吞咽的酒水顺着他嘴角流进衣襟里。
酒水清冽,后劲儿却大,灼烧感从胃里一直烧到喉咙口。
沈彦之抹了一把嘴角的酒渍,眼尾红得厉害,碎发散落下来,那张比女子还精致几分的脸上全是颓败和嘲意:“你没做错,你只是为了妹妹和家族不要我而已,我不恨你,我恨楚成基,楚氏皇族都该死!”
最后一句话,他凤目里迸出凌厉的恨意,把酒壶重重往桌上一搁,半撑着桌子站起来,通红的一双眼,凌乱又疯狂,仇恨和痛苦交织,视线死死绞着秦筝:“可你说,他是你是夫,你要为他与我避嫌?”
一滴泪从他眼眶滚落,就这么砸在了桌面上,沈彦之说话的嗓音都在发抖:“秦筝,我宁愿你记得一切,宁愿你恨我入骨,都不愿你在失忆后喜欢上那样一个渣滓!”
左边肋骨下那团跳动的软肉抽痛做一团,沈彦之抬手死死地按在那处,过分苍白的面容让他像个在太阳底下逐渐融化的雪人。
一直沉默的秦筝在此时才说了句:“从今往后,你就当曾经喜欢过你的那个秦筝已经死了吧,我不是她。”
沈彦之目光锥心地看着她,比哭还难看地笑了两声,拎着桌上那壶酒踉跄着出屋去了。
秦筝背对着他坐在桌前,自始至终都没没回头看他一眼。
只是握拳放在膝上的双手又捏紧了几分,她大抵知道沈彦之突然发疯是为何了。
他接受不了她在如今还以太子妻子的身份自居,毕竟他和太子妃是因为太子横插一脚才成了今天这局面。
如果说沈彦之对太子妃的爱是一个极端,那么对太子的恨,也是另一个极端,只怕不能生啖其血肉。
……
沈彦之离开秦筝住的院落后,径直去了书房。
案前的公文笔墨全被他挥袖扫落在地,伺候的下人缩在门外,不敢在他气头上进去收拾。
他摊开手脚坐在太师椅上,碎发凌乱地垂落下来,喝过酒,眼尾更红了些,被鲜血湿濡的绷带往地上滴落着血珠,整个人像是一件易碎的瓷器。
陈青拿着信件和一个锦盒进屋时,沈彦之定定地看着一个方向,眼珠子都没动一下。
陈青避开一地狼藉,将信件和锦盒放到了案上:“主子,是宫里来的信。”
许是酗了酒,又才动过怒,沈彦之现在脑仁儿一抽一抽的疼,听闻是胞妹送来的信,还是拆开看了起来。
沈彦之母亲去得早,荣王在他母亲去后不到一年就娶了续弦,新王妃进府不到八个月就又给荣王生了个大胖小子,沈家对外说是不足月生的,可那孩子壮实得,但凡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是足月生的。
新王妃嫁进荣王府那会儿,就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子了。
新王妃生了儿子,在王府愈发站稳了脚跟,沈彦之兄妹在王府的地位就愈发变得尴尬,下人们都心知肚明新王妃想为自己儿子争那个世子之位。
继母明面上不曾苛待沈彦之兄妹,可尽会下软刀子,为了保护胞妹,沈婵几乎是沈彦之这个兄长一手带大的。
那时候他捧在手心里的有两颗明珠,一颗是秦筝,一颗是沈婵。
只是后来,一颗明珠被太子夺了去。
另一颗明珠,在他还在军中时,被利欲熏心的的沈家人送与旁人为妾。
秦乡关那一役,沈家送来密信,沈婵就在李信帐中。
他的好父亲,好继母,怕他不愿与沈家统一战线,把他胞妹送与李信当了贵妾。
罗献得知消息以为他早已与叛军勾结,要斩他于三军阵前……
每一步,他都被算计得死死的。
一步错,步步错,已经回不了头了。
当年秦乡关一役后,沈彦之背负无尽骂名,他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乱剑砍死了继母和她儿子,他们不是要算计么,他且看看她们下了地狱,算计的这一切又给谁。
也是从那时起,沈彦之清楚地认识到,该杀的人,就得不计一切后果地早早杀了,否则永远都不知道那卑贱的杂碎会在何时踩着你命门夺走你珍视的一切。
踏着同袍鲜血一路走来,沈彦之知道自己要下地狱,可那又如何,只要他还活着,他就得把他的两颗明珠重新从淤泥里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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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信,沈彦之只觉脑仁儿抽疼得更厉害了些。
陈青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本以为沈婵寄来的是慰问祝贺他的信,见沈彦之面色阴翳,不由得问:“主子,可是宫里出事了?”
沈彦之闭上眼,“婵儿有孕了。”
他面上没有半点喜色喜色,陈青知道自家主子是心疼郡主,本是名门贵女,却被家族当做物件一样送去服侍一个跟荣王同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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