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尔系数爆棚。
苏晓蔓刚来歌舞团大院报道,舞蹈队大部分人都不在,她也没什么正经事要做,小丁带她逛完了大院之后,就带她去逛各种胡同儿。
“这边,对,那边天桥底下,以前很有趣的。”
“我家在那边。”
……
苏晓蔓跟着她在胡同里一阵绕,直把自己绕的晕头转向,她可得紧紧跟着小丁,要是失散了,她还不知道该怎么回去。
小丁带她去吃了这边正宗的驴打滚,豌豆黄,苏晓蔓尝了口豆汁儿,实在喝不下去,两人开开心心地四处逛逛,最后一人手里拿着两根红彤彤的冰糖葫芦。
“晓蔓姐,您家在哪边啊?我上您家看看。”两人在一起吃吃喝喝鬼混了大半天之后,已经结下了深深的革命友谊。
苏晓蔓点头,“好啊,不过这得劳烦您带我过去。”
她已经被绕糊涂了,究竟该怎么回到自家四合院中,苏晓蔓不知道,只得让小丁送自己回去。
两人一手拿着一根巨大的冰糖葫芦,在街上十分引人注目,苏晓蔓撩了下耳边的头发,与身边的小丁说,“你们这吃冰糖葫芦那么惹人注意吗?”
小丁吐了吐舌头,瞅了一眼苏晓蔓如画一般的精致眉眼,在这样萧瑟的寒冬天气中,天空都是灰蒙蒙的,而这位新来的晓蔓姐,哪怕穿着件简单的棉袄,都掩不住着这花一般娇嫩的人。
她手里再拿两串红艳艳的冰糖葫芦,可不吸引人注意?
“我一个人吃肯定不惹人注意,晓蔓姐你长得太漂亮了,才惹人注意。”
“也不知道谁家男人走狗屎运,才娶到你这么漂亮个大美人。”
“等你到我家去就见到了。”
两人说说笑笑的,一起在胡同巷子里走,没一会儿,小丁就带她拐到了一间院子前,苏晓蔓左右张望了一下,哎?似乎就是她家了。
这就绕来了?怎么跟她之前出去的时候不一样?
小丁捂着嘴笑,“晓蔓姐,你连自个家都不认识了?”
苏晓蔓脸一红,“我才刚搬来几天呢。”
经常迷路什么的,才不是她苏晓蔓,可恨这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卫星导航,好惨啊,还不知道她要在这里住多少年,才能熟悉这些胡同巷子。
“小丁,你是来过这吗?看你很熟的样子。”
“是啊,我有个亲戚住在附近,没多远。”
听她这么说完后,苏晓蔓才放心了,希望只是因为她人生地不熟,而不是她路痴到没得救,万一以后生个女儿,继承了她的路痴属性就不好了,从小在胡同里迷路。
“进屋吧。”
“姐夫这会儿在家不?”
“应该在。”
谢明途学校还没开始开课,他最近时间自由的很,把苏晓蔓送到歌舞团之后,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直接回去了。
两人一起进了院子,小丁先是看到了东西边破败的厢房,“……”
“我们是刚搬来的,院子还没修好。”苏晓蔓让谢明途先把北边的几间正屋耳房弄好,并且不急着修东西两边的厢房和南房,只有他们两个人,明显北边的房子就够了。
东西边的房子不急着住人,苏晓蔓也不愿意跟别人住一个院子,那几间房子不修好,就这么破破烂烂地空着放杂物最好。
最怕是人家见着你家的房子空地方多,硬要往其中塞人,住进来容易,让人搬出去就难了。
“是家里的老房子吧?”
“是,我丈夫的。”
两人进了屋,却发现屋里空空的没有人,苏晓蔓才想着自家谢狗子现在不在家,不知道溜哪里去了,“人没在。”
苏晓蔓跟小丁从正屋里走出来,屋里到底还是暗了点,两个人说是在院子里吹吹风,苏晓蔓手里还拿着两根糖葫芦啃来啃的,觉得好玩的时候就舔一下,或是一口一个。
小丁看她吃糖葫芦时候的模样直笑,“你吃糖葫芦的样子,跟我的小表妹一个样。”
“小孩子的吃法。”
苏晓蔓笑了下,“我这不是想吃久点。”
她吃来吃去,只吃下了两个冰糖葫芦。
刚才跟着小丁一起胡吃海塞地吃了不少零食小吃,这会儿苏晓蔓还不饿,酸酸甜甜的糖葫芦好吃是好吃,但是苏晓蔓已经吃不下了。
她早在心里后悔买这么多,见小丁这个吃货这样买,苏晓蔓也跟着买,但是她真的吃不下了,只能拿回来喂小兔同志。
小兔同志吃得时候,估计又要皱眉头。
不过他人跑哪里去了?
苏晓蔓刚这么想着,就见屋顶上掉落下一个人,黑影轻飘飘的跟鬼魅一样,把小丁吓了一跳,小丁先是担心遭贼了,后来看见军大衣的背影,凭空多了一层安全感,等见那人转身后,立刻瞪直了眼睛。
站在院里的男人身形如松似柏,剑眉星目,如一抹冬日里的骄阳一般摄人心魄。
小丁愣神了几瞬,心想刚才怎么会把这样的男人当做鬼魅呢。
苏晓蔓却是在惊讶过后,眼神里染上了几分笑意,他们家小途同志这蹿上跳下的实在太熟练了,刚就跟一只敏捷的黑猫似的,三两下轻飘飘落地。
就在他转身的时候,苏晓蔓还暗搓搓地脑补了一下对方优雅地舔一下爪子。
这才是一个猫猫的自我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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