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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杰看傻了眼,再次吓得哇哇大哭!拼命嚎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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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房子里,当人们都三三两两散去,小院周围重新恢复了静谧。
    齐晔从冰箱里取出一块猪里脊肉出来,打算做锅包肉吃。
    江茉说以后齐振华和王红芬肯定没脸再吵着闹着要来他们这新房子住了。
    就算他们还敢,也得顾忌顾忌今天生产大队长张金财那难看的脸色,斥责他们“太离谱了”的那句话。
    所以要吃一顿好的。
    齐晔也是去了镇上,和罗苹学做的这道菜。
    里脊肉得用鸡蛋腌着,裹上淀粉炸浆,过两遍油。
    第一次炸熟,第二次上色,再翻炒烹入糖醋汁儿。
    出锅时色泽金黄,口味酸甜,喷香扑鼻。江茉很喜欢吃。
    而且这菜不仅讲究手艺,用料也金贵。
    肉、鸡蛋、淀粉、油、糖醋汁儿,哪样都不是人们随随便便舍得吃的。
    要是让旁人瞧见,定然又要眼红羡慕,说这哪是菜,怕是金子做的了。
    不过江茉爱吃的,齐晔从来不会小气。
    江茉当然更不会在乎这些钱。
    人生在世,她最不想辜负的就是自己。吃穿住行,都是如此。
    除了锅包肉,齐晔还炒了一盘黄瓜片儿,又打了一碗西红柿鸡蛋汤。
    江茉虽然对吃的要求高,但更多是对手艺、卫生、刀功和摆盘的讲究。
    两个人,一荤一素一汤,也就够了。
    一碟锅包肉,她只吃了一大半,就说肉吃太多会腻,把剩下的都扒拉到齐晔碗里。
    齐晔默默咬着锅包肉,那酥脆的金黄炸壳下,一咬就是酸酸甜甜的汁儿,裹着的肉又嫩又香,几乎好吃差点把舌头咬掉。
    齐晔想:怎么会有人吃肉吃腻呢?
    媳妇儿真好,一定是她在变着法儿地让他吃肉!心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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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饭。
    江茉窝在沙发上,盖着一个薄毯子,继续看她在县城书店淘回来的书。
    两只小奶狗又在她脚边的地毯上打闹着玩儿,偶尔摔一跤,地毯软绒绒的也不疼,抖抖胖嘟嘟的小身子又站起来。
    齐晔的木雕做完了,是他按着乌云踏雪的样子雕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满意地把这对小奶狗木雕给江茉看,“以后每两个月我都给它们雕一个。”
    江茉喜欢齐晔的手工,拿过来正细看着,听到齐晔这么说,还挺意外。
    在这个没有手机拍照记录的年代,齐晔居然有这么浪漫的想法。
    她抬眸朝齐晔笑道:“好呀。”
    江茉发现齐晔似乎在偷偷瞄自己书的封面,她把那书递给他,“要看看吗?”
    “……”齐晔忽然紧张兮兮地擦了擦手掌,好像怕把那书弄脏了。
    半晌,才小心翼翼接过去,看着那封面,他就认识一个字,“子”。
    他有点沮丧,又有点自卑,指尖在封面的那个字上划了又划,终于道:“以后不忙的时候,我、我也想去知青站和知青们学学文化。”
    听说知青们顶多一两年都要回去了,他得抓住这个机会。
    其实也可以和江茉学,但他不想她太辛苦,只想她舒舒服服的。
    江茉并不意外,她早就知道齐晔是个有上进心的人,不然以后也不能当首富了。
    她点头笑盈盈地道:“好啊,是个好主意,你那么聪明,一定能很快把文化都补上来的。”
    小学二年级都没毕业的齐晔被夸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摸了摸头,又听到江茉说道:“也不用去知青站,现在闲着没事,我也可以教教你呀。喏,你把书打开选一段,我教你认。”
    齐晔黑黢黢的眸子里绽出点点亮光,悄悄抿起唇开心。
    他忙不迭翻开书,选了选,选中一段。
    里面有不少他认识的字,比如不、时、一、两、中、光等等,其他不认识的字看起来也不复杂。
    先从这种简单的一段段话学起!
    “……”江茉看着齐晔选的话,江茉的眼神有些微妙。
    怎么他一指就居然选中了这段呢?他不会是故意的吧?
    看着齐晔纯黑的眸子,江茉默默吸了口气,莫名其妙心虚,耳尖感觉到一点热。
    因为这段话里,有不少字齐晔是认识的,而且江茉有心教他识字,也不可能胡编乱造,只好逐字逐句地读道:“不时有一两个星刺入了银河,或划进黑暗中,带着发红或发白的光尾,轻飘的或硬挺的,直坠或横扫着,有时也点动着,颤抖着,给天上一些光热的动荡,给黑暗一些闪烁的爆裂。①”
    念完了,江茉的脸微微有些发烫。
    半晌,她才看向齐晔。
    齐晔一脸认真,手指指着书上的这段,一个字一个字在认,还把她刚刚说的完整地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
    齐晔学习能力真快,没多久就认下了这些字。
    江茉不知自己该笑还是该怎么样,因为他念了好多遍,似乎都真的只是在认真学习这些字,完全没想到这段话还有什么深层含义。
    要不是在七八十年代,应该不会遇到这么纯情的男人吧。
    幸好他不懂。
    江茉捂了捂发烫的脸,踩着拖鞋,起身朝卧室走去。
    齐晔正一字一顿读着,听到动静,颇有些诧异地回头看着江茉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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