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何方 作者:—千年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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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何方 作者:—千年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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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以我超强的逻辑能力和推理能力打包票,否则他们干嘛要逃!如果是我一定会追进来。一是我人多,二是但凡是山洞一定是死胡同,但他们竟然放弃的如此彻底,以他们用杀父仇人的愤怒来追我的行动来看我,我认为如果不是因为进这个山洞有比死更可怕的结果,他们是不会放弃的。
在我犹豫了5分钟之后,我决定继续往里走,因为我饿了,而我闻到了烤肉的香味,反正出去也是死--分尸;等在这里也是死--饿死。不如先吃饱了在说,俗话不是说的好吗!好死不如赖活着,|||不,不,不,汗!不是这句,是“死也要做个饱死鬼”(鼓掌¥¥¥¥)
在经过一条长长的转弯之后,我看见了一堆火光,一个大约60左右的壮实老头在火堆上烤鸡,火光应的整个洞穴冲满了闹鬼的感觉,老人看见我后,先是一愣,接着笑的那叫一个灿烂啊!就像看见亲爹一样把我来了过来,还没等我开口便把那只香喷喷,油光光的烤肥鸡塞给了我,我那叫一个感动啊!一边吃一边左右上下看。
三
我一边吃一边上下左右的看。
这个山洞实在是~~~没品位!除了石头就是土,我还以为至少能看见个骷髅什么的。
“啊!这位小兄弟你慢点吃,来、来、来、这有水。”
“请问这是什么地方啊!他们那些人不欢迎外来人吗?怎么见人就打?你是谁?这环境不错!你地盘啊!”我看了眼老头,发现其实他长的挺上镜的。头发花百,一爆炸发型;身材壮实,像我学校门口那炸油条的;这五官嘛?目前还看不清楚,等他啥是有空洗了脸在说。冲他给了我烤鸡的份上,他给我的印象还不错。当若干年后我回忆起我与师傅初识的那段,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早知我宁愿出去被分尸。
“这位小兄弟你听我慢慢说来,这里是饿水族,他们之所以如此无礼的待你,并非他们的错啊!只因赤罗帝国常年欺压他们,而边境的赤罗军人又时常来抢劫族民,搞的饿水族人民不聊生,而小兄弟你又是看起来又弱不禁风赤罗人,又单身一人,他们难免会迁怒于你。来,在喝口水,别呛着了!”
“不会吧!咳,咳,我看起来像是赤罗人,是不是赤罗人都长的很帅呀!不对!慢着!赤罗?饿水?这哪儿跟哪儿啊?现在的年号是什么?还有,可不可以在帮我倒杯水?”我这是到了哪啊!我自认为历史学的不错,这老头子说的又是中文,这不会是国外呀!想到此,我心里头回没了底。
这老头倒了杯水有很有礼貌的继续答到:“按赤罗帝国的年号是暗艳十年,按朱雀帝国的年号是永翔七年。一般只要知道这两个年号就可以了,其他的部族小国也都是按这两个年号来计算的。小兄弟你一头红发一看就知道是赤罗国的人啊!不过我看你性格温和,谈吐斯文不象是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那些饿水族人也应该是迁怒于你罢了。”说完还朝我温柔的一笑,让我放心。可我心里现在乱成了一团麻,在加上吃饱喝足以后大脑高速运转,又让我为一些问题烦恼了不少。
那老头有慢条斯理的说了一长段:大概让我明白了现在的处境,大致如下:
现在我来到了一个中国历史上没有任何记载的世界,而我花了一个月辛苦做家教的钱染成的酒红色靓发就是赤罗国民的标志发色,从而使我成为饿水族的过街老鼠,什么破名字,饿水,活该被别人欺负,最重要的是我口带里的三百多元人民币成了废纸。心痛啊!按那个老年痴呆的破捞子许愿老人说的,我会在这个世界遇到我的两个亲亲,还好前途不是太黑暗!但是现在---我该怎么办,这当然难不倒我罗!眼前不就有一个现成的债权人吗?那个老头子好象很好说话的样子。于是---
“我初到此地,多谢招待,我姓宁,名舞风。不知前辈如何称呼?”说完还不忘摆出我的招牌笑容。
好奇怪啊!我说错了什么吗?那老头怎么一听这话脸色都变了,还捂着头象嗑了摇头丸一样拼命的摇头,整个人象变了一个似的。大声的自言自语叫道:“我是谁!我是谁!啊哦!啊-----我是谁呀!我到底是谁!”
那老头一边歇撕底哩的鬼叫一边还朝我扑过来,当我反映过来时已经被他掐住了脖子前后逛悠,我觉得我的人生就是一部经典的悲剧。我吓蒙了,很想昏但又晕不了,***!你疯,老子比你还疯,谁怕谁呀!只听我大喝一声“放开你老子,连你亲身父亲都杀,你吃屎迷了心眼啊!不孝子!咳、咳!”
“什么,你,你,你是我爹,爹呀!儿子不孝,差点害死你老人家,呜~~~孩儿找你好久呜哇哇------”说完扑到我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直叫爹。
在他继续往我身上擦不明液体的时候,我真想一头撞死,我的经验告诉我,我遇到了一个人格分裂的变态,呜哇哇---我哭的比他还大声。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饿水族人对这个山洞避如蛇蝎了,他就是原因,你能忍受上一刻还是和蔼老头的人在下一刻就变成杀人狂吗?我晕|||| 谁能比我惨啊!在我经历了悲惨的一个月后.........
我站在赤罗国境内一个繁华喧闹的城镇的酒楼旁,此时的我已经不能用悲惨二字来形容了,我用不知从哪儿捡来的裹脚布把自己的头缠得象个印度大叔一样,身上的衣服也经济的换成了丐帮装。
自从遇到第一个调戏我的人,并让我第一次看见我“儿子”用神功把那个脑满肠肥的猪头和他的家丁打得更象猪头时。我便学会了用朝凤楼倒掉的好象是红烧排骨的残汁,边吃边往脸上抹,半个月下来,在我的努力下,我的脸已经到了连我自己看了都要吐的地步了。而我那个人格分裂的“儿子”早在我光荣加入丐帮的第二天就被我甩掉了。
我今天就像昨天、前天、大前天一样站在朝凤楼的门外等着剩菜剩饭时(别问我为什么不去找事做,加入丐帮可是我从小的理想。)有了一点不一样的事情发生。迎面朝我走来了几个一身华服的人,由于相貌太过普通,我就不做描述了,反正我已经忘记了。我认得他们,就是每回来,老板都象哈巴狗一样迎出去的客人。近了,近了,是要积德吗?(施舍)(丐帮专业术语),太棒了。而且,这儿就我一个乞丐。对条街的迎宾饭庄今天办喜事,那些乞丐都奔那讨喜了,我辈分最小,只有留守原地了。
“喂!臭叫花子,想吃饭吗?跟大爷走!”说完,也不问问我就转身往回走了。我连忙跟过去。现在这种情况就算前面走的人是妖怪我也跟,只要他管饭,饿你两天你试试。
四
一路上除了我像个话唠一样问个不停之外,在没有半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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