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庸小子提前回来了?”
卢菀顺着他目光看去,只见一个身量颇高的文士,将两只袖子高高挽起,一手有些费力地提着个粥桶,一手拿着木勺,正在为腿脚不便,不方便排队的老人施粥。
此人肤色白得过分,也瘦得过分,从背面看简直像用麻杆撑着衣服似的;他举手投足中带着无论如何也演示不住的文气,施粥的动作却十分熟练,一看就是在流民百姓中混惯了的。
卢菀:“难不成那就是庸太守?”
“正是,”钱老眯眼看了看,语气中带了几分惋惜:“他呀,说是通州太守,实际上南境五州都是前线,仗打了快五十年,刚刚安定下来,这边没几个真正能理政的文官;边境五州但凡有点大事小情的他都管。”
钱老叹息道:“庸小子心里揣着老百姓,就去别人家地盘上到处‘讨嫌’,人家其他州府的上官岂有不烦他多事的道理?这些年若非有花大将军这个老朋友给他撑着门面,说不定早让人排挤下去了。”
这一番话,已经足够卢菀对这位庸太守而今的地位做出了解。
第一,庸南是个“傻热心”,职权虽高,也办实事,虽然受到百姓拥戴,对州府政务却不能做到如臂使指,世家富户,多半不怎么卖他面子——
若非如此,几千人的流民问题虽不说彻底解决,但找块地方让他们住下应该还办得到的;
第二,那位肌肉壮汉,全民男神花大将军是庸太守的好朋友,比起此地的太守庸南,花修明似乎更是个说一不二的真主子。
卢菀心中有了计较,与钱老告罪,只身向庸南走去。
她走到的时候,庸南正蹲下身来,从胸口衣袋里摸出一个小纸包,轻轻捏开靠在墙根的小姑娘的嘴巴,将那纸包里的药粉给她倒进去。
这小姑娘的身量有十三四岁了,头发梳得挺齐整,衣服也不如何脏,只是面黄肌瘦,一副长期营养不良的样子。
卢菀跟着蹲下:“她叫什么名字?”
这话显然不是问没力气说话的小姑娘,她问的是旁边的庸南。
青年文士有些诧异地侧过头——
“这兄弟实在白过头了,”卢菀想:“如果胖一点,说不定还占个唇红齿白,现在这白惨惨的样,嘴唇又红,简直像在地府没吃饱飘出来了似的。”
惨鬼庸南挑挑眉,清了清嗓子:“她叫玉珠,是回程路上我捡回来的——请问你是不是那个卢姑娘?”
卢菀拍拍手起身,顺手把庸南也拉了起来;庸太守本来因为男女授受不亲想推拒,谁料这卢姑娘力气实在太大,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被“托”着站起来了。
惨鬼庸太守甚至因为体重不够,还被她带的踉跄了一步。
他不动声色地揉按着被卢菀掐住的胳膊,心道你力气再大点,是不是要把我甩飞出去?
“怪不得相中了花老狗,”庸太守暗戳戳腹诽道:“你两个以后在家里摔跤玩算了!”
大力卢菀对惨鬼庸南一拱手,十分潇洒地笑问:“卢家那么多姑娘,怎么我就是‘那个姑娘’?”
庸南从自家儿子那听了不少“神女卢菀”的想法,因此虽然嫌弃她大力,态度却十足郑重:“思宁说你有法子安置流民——还是彻底解决,能让他们在宁州安家立业。”
“是啊,来的路上我给钱老也说过了,”卢菀一抬手,示意他边走边说。卢菀轻轻松松接过他手里的粥桶,跟着他一路去施粥:“他觉得难度虽然大了些,但未必不可行。”
庸南手里不停,沉思片刻:“仅靠你一家的生意,这个配送量不足以养活这么多人。”
“当然。一家,十家,都不够。”
卢菀:“但我的目标,是让宁州所有的酒楼,乃至于店面,都通过我的外卖系统去开拓业务。庸太守,你应该明白吧,这不单单是流民安置的问题了,一旦做成,那就是从无到有地开拓市场,整个宁州的GDP,都会实现质的飞跃。”
庸南做了这么多年父母官,如何不明白她意思?他难掩激动地问:“鸡滴皮,那是何物?”
“……”卢菀:“简单说就是总体收入。”
“不那么简单,”庸南是个聪明人,一点就透,但他扎根实地在边境五州做了好几年实务,没有轻易就被这张大饼蒙住眼:
“我虽然是宁州太守,但宁州势力混杂,世家,富户,有很多时候,他们的协同动作,才能决定大部分政务的走向。”
庸南把话说得非常实在:“不如我这么和你说吧,若非我与通州的花修明是穿开裆裤长大的兄弟,这宁州太守的位置,宁州的世家是不会允许我坐这么多年的。”
卢菀欣赏他的坦诚,见惯了像崔老板那样滑不留手的老家话,坦荡的惨鬼庸南显然更适合做盟友。
“如果我说,只要庸太守愿意跟我合作,这世家富户,阿菀都能帮你平了呢?”
卢菀看着他眼睛,定声道:“毕竟眼下大战方定,谁也不知道过个几年是不是还要开战——话语权总要回到当政人的手里,那才是安全的。”
庸南没有抬头,施粥的手却细微地抖了起来,洒出来的一点,烫到了老人家的手。他赶忙摸出帕子帮人家包上。
“那我庸南,虽说没什么能给你。”他语气极轻,却又极郑重地说:“但之后力所能及之处,必定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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