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离茯苓镇要一日路程,连带着卖药,来回花了三日。
等她揣着银票回到家中,离她当初离开家已经过去了五日,院子里安静,后院有鸡叫声。何氏正在做午饭,安兰岚也在院子里择菜,看到她进门来,低下了头,“娘。”
孙富远……果然没让她失望,真的去把人接了回来。
何氏从厨房中出来,不着痕迹的打量她浑身上下,“娘,这几天您去哪儿了?进宝都问起您好几次……”
楚云梨随口道,“进山了。”
进门后换下身上的衣衫,打算等厨房得空再烧水洗漱,没多久敲门声响起,进来的人是何氏。
“娘,您刚回来,我饭好了,不如一起吃些?”
楚云梨摇头,“我刚在镇上吃过了,你们自己吃吧。”
何氏神情微动,以前婆婆最是抠门,镇上四文钱一碗的素面她从来都舍不得吃。没想到分家之后,她倒大方起来了。
等他们饭做完,楚云梨洗漱完了倒头就睡。这几天确实没休息好,等她一觉睡醒,外面天已经黑了。
“娘,吃饭。”竟然是孙富远的声音。
楚云梨起身去了隔壁,安兰岚正在盛粥,看到她进门,忙低声道,“娘。”
看得出来,安兰岚并不怎么做事,因为她一进门,搬凳子摆碗筷的都是孙富远,这些事做得很是麻溜,可见平时没少做,但成亲之前的他可不是这样的。
温热的粥送到面前,楚云梨没伸手端,摆摆手道,“你们吃吧,我有几句话,说完就走。”
孙富远忙道,“娘,您多少吃一点……”
“我怕我吃完了你饿肚子。”楚云梨毫不客气,“既然你接了她回来,早前发生的事情你应该也知道了,你感动于她的付出和她对你的思念,但是对我来说,半夜跟着别人跑的儿媳妇,我是不喜欢的。”
那边的安兰岚眼泪已经扑簌簌往下掉,孙富远忙解释,“她那都是为了我。”
楚云梨微微蹙眉,“无论为了谁为了什么,做出这种让人诟病的事情,都是她自己蠢!留在家中等你又能怎么的?非要去县城,在我眼中,她没有多担忧你,倒是胆大妄为,名声都不顾,只想去县城贪玩。”
又扫了一眼安兰岚身上的衣衫,很明显是新的,料子是茯苓镇上没有的。要是真的杜杏花在这,看到这情形不知又是个什么想法。
上辈子没有这事,因为杜杏花没有分家,两个儿子手中没有闲钱,别说做新衣,就是买点心都没有多余的银子。
楚云梨起身出门,“你若再和那吴厚来往,我孙家再不会留你。要是富远舍不得,那他就和你一起滚。”
说完,去了厨房做饭。
她手头有点有近百两银子,看起来挺多,但其实山中能薅到的药材,基本都没了。在她眼皮子底下,很少有漏网之鱼。
所以,暂时几年之内,除非她把主意打到野物身上,要不然但没有这样大宗的收入的。
这些银子,她打算开个铺子,那样就能源源不断的有收入了。
心思百转,一抬眼就看到何氏在一旁晾衣裳,时不时偷瞄她一眼,楚云梨微微皱眉,“有话就说,鬼鬼祟祟的做什么?”
何氏试探着问道,“娘,我听那边老杨头说,您去县城了?”
村里就是这点不好,人一多,基本上去哪儿都能撞上人,就像是那晚上她带着安兰岚回来,也被人看到了,根本就没有秘密。
“去了。”楚云梨点头,“你有话说?”
何氏见她面色不对,忙道,“没有!只是好奇您去县城做什么?”
“有事。”楚云梨两个字出口,何氏再不敢问了。
没过几天就入了冬,天上飘起了雪。村里人基本上就不出门了,窝在家里猫冬。楚云梨也不例外,她虽然不畏寒,但也不喜欢这种天气出门,路上满是泥泞,一脚下去都是黄泥,完了回来还得洗鞋子。
上一次的高床软枕似乎在梦中一般,好在楚云梨也习惯了这种从富贵到贫穷的日子。
这个时候,杜家那边来了人。原来是杜杏花大哥家的儿子娶媳妇。
在这样的村里,姻亲是很亲密的关系,有那关系好的兄妹,真正能做到一辈子互相扶持。杜杏花的两个哥哥,几乎就做到了。可以说,杜杏花能拉拔大两个儿子,这两个哥哥功劳不小。每每上门借钱借粮,都是倾囊相助。
侄子娶亲,对于杜杏花来说是件大事。楚云梨必须得去。
对于上辈子的杜杏花来说,更是大事中的大事。可以说是孙家至此走向家破人亡的转折。
腊月初十,楚云梨带着儿子回了杜家,两个儿媳妇都没带,还让她们在家中烧了火盆烘药材。
她回娘家算是客人,家中各种事都有邻居帮忙,新媳妇就是村里的姑娘,两家离得并不远,连牛车都没用上。杜杏花的侄子杜囤壮的跟个小牛犊子似的,自己就去岳父家中,把新媳妇背回来了。
现在是冬日,家家都没事情做,婚事很顺利也很热闹,喝酒的人挺多。
一般这种喜事,主人家都会备上足够的酒,但真正喝到烂醉的人很少。
楚云梨看向角落中一桌正在划拳的人,里面两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在拼酒,周围一群人起哄。
在看到他们让人送上了第三壶酒时,楚云梨找到了杜杏花的二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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