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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
    奚平:“尊长听说过‘崔记’吗?”
    庞戬还真听说过。
    崔记是江南最大的珠宝行,在金平城里最繁华的地方独占一个闹中取静的大院,那些贵夫人大小姐们身上要是没两件崔记的东西,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字号有名到了一定程度,不买他家东西的人也会有耳闻——比如毛孩子都知道合音楼的状元红,和尚也听说过栖凤阁的桂花鸭,庞都统这么个大老爷们儿,也能认出崔记那割开了全金平贵妇荷包的鲤鱼小印。
    奚平在点心匣子里挑挑拣拣: “我娘就姓崔,崔记是我外祖家的买卖,我娘有三成股份。”
    此事说来话长:崔夫人当大小姐那会儿,一次跟小姊妹郊游,途中马车坏了。侯爷正好碰上,好心搭了把手。崔大小姐是个花痴,一眼就被他色相蛊住了。
    侯爷那时候还不是侯爷,只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虽然在崔大东家眼里,姓奚的约等于是穷光蛋,但以世俗眼光看,芝麻官也是官宦之家,也比商人门第高,奚家就这么一个儿子,不可能入赘。
    反正不是良配。
    但大小姐不管,非他不嫁,谁劝也不管用。崔大东家气急败坏,说有本事你嫁,嫁了那小白脸别认你爹。大小姐于是谨遵父母之命,跟崔氏断绝关系,扭头嫁了,一根线头也没带走。
    谁知道风水轮流转,后来奚家大姑娘进宫出息了,混来混去,当年那不靠谱的小白脸居然仗着裙带关系混成了永宁侯,“猪油蒙心”的崔大小姐成了侯府夫人。
    侯门的亲戚岂能不要?于是大东家和崔夫人的父女亲情自然就续上了。
    大东家面子上风光了,永宁侯府、连带着宫里的贵妃也都宽裕了,皆大欢喜。
    奚平大概讲了讲侯爷的发家史,点评道:“其实我感觉这更像我娘和我姑喜结连理,我爹在里头就是个添头。”
    庞戬:“……”
    他听完不知作何评论,反正就是有点羡慕。
    奚平往嘴里塞了颗松花团子,挑衅似的吊起眼觑着庞戬,半带嘲讽地一笑:“尊长,想什么呢?我们家这种没根没基的,全仗圣人恩典,御史台八百双眼十二个时辰盯着,动辄得咎。不该碰的东西,一个铜子儿掉地上都不敢捡,你当佞臣那么好当?”
    庞戬被他顶撞得一愣。
    人人见人间行走如见真神,王公贵族也都客客气气的,何况庞戬还是出了名的难打交道。自打他当了天机阁的掌权人,就没被人给过脸色看。这感觉可新鲜,庞都统一时竟没生气,好奇地问道:“小子,你知道你就算从潜修寺回来,也得在我手下当差吧?”
    奚平:“那可没准,我要是除了吃胖十斤一无所获,大概得去御林军的少爷营当差。”
    庞戬:“……”
    他难得噎了片刻,随即失笑,想起这小崽子在安乐乡里的光棍行径,确实是头天不怕地不怕的神兽。
    庞戬伸手从袖子里摸出了一条小金箔,丢给奚平:“我失言了,送你个小玩意儿赔不是。”
    “谢谢尊长,”奚平收礼物向来痛快,别人敢给他就敢要,从不虚伪推脱,“这是什么?”
    “驯龙锁,滴血认主,驯兽用的。”庞戬用下巴一点旁边的半偶,“这小东西要吃灵石,吞金子不带往外拉,等闲人养不起,既然你有钱,他归你了。”
    “啊?”奚平先是一愣,随后调门凭空高了一截,“不是,这不是邪祟的东西吗?它还咬人!我要它干什么,拿它做法咒死仇家吗!”
    小半偶同样面露惊恐。
    “半偶身上要是能放恶咒,天机阁早处理了,等你?扣上驯龙锁他就没法咬你了,你想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庞戬往后一靠,身体“融”进了车厢壁里,只剩五官浮出来,说,“要不然潜修寺里可没人伺候少爷,你得自己铺床叠被。”
    奚平本想断然拒绝,嘴都张开了,听说后半句,又迟疑了。
    “行吧,”庞戬的五官下面伸出一只手,“你不要就还给我。”
    奚平迅速将“金箔”攥进手心,撑起三尺厚的脸皮一拱手:“长者赐,不敢辞,却之不恭。尊长,那我就不客气了。”
    这小混蛋。
    庞戬隔空伸手点了他两下,穿墙出去了。
    他一走,小半偶立刻面露狰狞,朝奚平扑了过去,要抢那驯龙锁。可是正像庞都统说的,半偶只是模样诡异,也确实没比普通小孩多什么神通,反正奚平一只手就轻松制住了他。
    情急之下,半偶张大嘴,一口咬在奚平手上。
    那一口钉床一样的牙是真尖,奚平手上立刻渗出了血,血珠蹭到了金箔片上。驯龙锁瞬间伸长,“啪”一下在半空中一抖,分开一人一偶,然后卷在了半偶脖子上,结成了个项圈。
    小怪物立刻被控制住了,提线木偶似的退后几步。
    奚平则有种奇特的感觉——那项圈……不,被项圈捆住的小怪物好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类似于猫尾巴:不管它的时候,它会自己动,想管的时候就能随心控制。
    奚平试着命令:“你往左边走两步?”
    小怪物脸上露出挣扎不甘心的神色,腿却乖乖往左边迈了两步。
    “往右。”
    小怪物听话得好像奚平自己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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