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个人的眼珠子都快掉进画本里了:“一个男人长得比女人还诱人。”
“这玩意听说军中人手一本,这本还是我从一具腐烂的尸体里扒出来的,这边角都被翻烂了,看来那些官老爷也没少为书里的男仙子神魂颠倒啊!”
哪怕知道这书是从腐烂的尸体里扒出来的,乞丐竟然还伸出了舌头,去舔书页上画的人物。
“这位男仙子如今可是西溱的皇后,我要是西溱的狗皇帝,我也乐意娶这样一个绝色美人做皇后,他娘的,要是能亲眼看他一眼,老子死也知足了!”
另一个乞丐龌龊地说:“那狗皇帝都死了,这位仙子余生都得守寡了,与其守寡,不如...不如让我来疼爱几分。”
二人急不可耐地伸出舌头去舔书页上的画像,直把这本破旧的书舔到散页,其中一页被风吹到了少年面前。
少年出于好奇,伸手接住了这张书页。
书页上没有文字,只有一幅仙子图。
这位仙子,姿容姣好,神态灵动。
南国最好的御用画师,画不出明飞卿真人的半分美,但足以让人辨别出画像上的人是西溱如今的皇后。
这张脸,和少年的梦中仙完整重叠。
少年颤抖着手,撕裂了这张玷污他心中至爱的画像,他不知哪来的力气,忽然冲上前,夺走乞丐手里的画本!
那两个乞丐立刻起身去追抢,少年疾跑到街上,看到有户人家在门口烧艾草驱毒,那火烧得极为猛烈。
被伤病折磨到全身乏力的他,竟爆发出一股力量,他徒手撕烂整本画本,在乞丐追来的前一刻,将这些玷污明飞卿的碎片扔进烧艾的火里。
火光腾地亮起一瞬,将一切都焚烧成灰烬!!
“我他娘的杀了你!”
追来的两个乞丐眼见画本被毁,恼羞成怒,猛扑上来,把少年按在地上打。
乞丐把少年的手按进火里,试图让他捡起几张碎片,不捡就让他的手烧熟为止!
少年却毫不屈服,他不求饶,也无力反抗,却看着火光笑了出来。
他前两天被打得鼻青脸肿,后来得了瘟疫,崎岖的毒斑布满他的脸颊,将一张俊俏的脸扭曲得变形。
就算是淑皇贵妃见到他,都不能认出这是他的儿子。
他像妖怪一样丑陋不堪,这张丑陋不堪的脸笑起来更加诡异丑恶。
乞丐看他被火烧还笑得出来,真以为这是只妖怪。
这时天忽然降下大雨,把焚烧少年双手的火尽数浇灭。
往生花的毒斑一旦碰水,会痛痒难耐,两个乞丐一边哀嚎一边跑去躲雨。
少年的手在灰烬中蜷曲了一下,他手上的表皮已经被烧得焦黑。
雨水打在他身上,令他疼痛难耐。
街上所有得了瘟疫的人都在逃窜躲雨。
唯有少年坐在雨中,傻呵呵地笑着。
他知道自己死不了,甚至觉得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他该受的惩罚,所以压根没想逃避。
这雨一下就是两天两夜。
到了第三天,阳光复又明媚。
昙花镇外围来了三辆马车。
闻恒翻身下马,撑起一把伞,走到第二辆马车旁,掀开马车帘子的一角,恭敬地道:“殿下,到了。”
骨节分明的手从里头掀开帘子,明飞卿探出头来,所见是一片萧条枯败的镇子。
当年被淮瑾救走时,他曾立誓此生就算是死也不会再踏入南国境内。
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在提醒他那三年的不堪与耻辱。
他永生永世都不愿意回头看。
但今日,是他自愿回来的。
明飞卿戴上帷帽,帷帽的白纱直垂到他的腰部,把脸遮得严严实实——他清楚南国境内所有人,所有人都对他的长相烂熟于心。
无论前世今生,他这张脸总是见不得人的。
他扶着天青的手走下马车,在双脚即将落地的那一刻,下意识想后缩。
跟在他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君后迈出这一步需要多大的勇气。
他们极富耐心地等。
日光也变得温柔了。
心中的恐惧转瞬即过。
明飞卿移开了天青扶着自己的手。
他连死都不曾怕过,何惧于此?
他迈出了这一步。
时隔两年,他重新踏上了南国的土地,那一瞬间所有记忆回涌,像巨浪一般几乎将他拍倒。
但他不再像前世那样怯懦脆弱。
他站得很稳很稳。
在南国所受的屈辱他会让耶律南炙拿命来还,但不代表自己要被困在那三年里一辈子。
明飞卿释然,他转头对闻恒说:“在外叫我公子就好。”
闻恒点头,改口道:“公子,前面就是昙花镇,闻安说,镇上正在闹瘟疫。”
明飞卿自己是不畏这些疫病的,他只顾虑着秦冉等人,便问闻安:“你在边境的时间最久,可知道要怎么应对?”
闻安是闻恒的弟弟,在来昙花镇之前,明飞卿先去过西溱边境的军营。
那时闻安哭着跪在他面前认错,自责是自己疏忽才导致君上生死未卜。
明飞卿没有怪闻安,只让他陪同着来,算是将功赎罪。
闻安立刻上前道:“这疫病只要捂好口鼻,不要去触碰病人就不会被传染,秦太医,您觉得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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