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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日吩咐厨房做各种补气血、长个子的汤食物往云笙屋里送。
    临近白鹿洞考学的日子,燕世子要在扬州读书久住的消息不胫而走。
    各家姑娘们得了这个消息后,无不蠢蠢欲动,都做起了世子妃的美梦。
    燕世子眼下十四岁,正是鲜衣怒马少年时,若是在这个节骨眼入了他的眼,来段青梅竹马的好姻缘岂不是妙哉?
    云笙并不知道旁人对谢晏归的虎视眈眈,他只知道凭自己那一手烂字,定是考不进白鹿洞。
    眼下云笙正手持狼毫练着大字,费劲巴力写好了一篇后,兴冲冲地拿给云策问道,
    “大哥哥,你快看看我这字写的可有进步?”
    云策看着纸上鬼画符一般,大小不一、丑的毫不雷同的字迹,用力的点了点头:“嗯,进步很大!”
    第109章 世子归
    得到大哥夸赞的云笙并没有见好就收,他高举着自己的得意作品跑去给二哥哥云筝看。
    云筝正在书房查近些时日的账本,一抬眼便瞧见幼弟举着一张比他人还长出不少的宣纸进来。
    那纸上的字仿若春蚓秋蛇,丑的各具特色,惨不忍睹。
    偏偏自家弟弟满脸兴高采烈的望着自己,问道:“二哥哥!你看我这幅字写的如何?方才大哥哥都夸我进步很大了!”
    云筝闻后嘴角抽了抽,昧着良心道:“的确进步了不少,笙儿真厉害!”
    一连得到两位哥哥的称赞,云笙自信心爆棚,当即将那副字铺到云筝的桌案上,美滋滋的说道,
    “那这幅字就送给二哥哥,二哥哥将它裱起来挂在墙上吧?”
    云筝听罢不仅仅是嘴角抽了,连眼皮也跟着跳了起来……
    接下来的两日,云笙沉浸在写字和送字的乐趣之中,看着爹爹和两位兄长的书房都挂上了自己的字,他相当有成就感。
    偏偏云老爹还乐此不疲的配合着幼子。
    他将云笙写的大字送给上门来做客的老友,没几日,那些忘年之交都不肯再登云家的大门。
    这日,云笙闲逛到了待客正厅。
    他仰头看着正上方挂着的「紫气东来」四个大字,心中蠢蠢欲动。
    正歪头跟永安嘀咕着说墙上挂的字不如他写的有艺术感时,满头黑线的云策及时赶到,连哄带骗扯着幼弟出门逛街去了。
    云笙本不想出门,但大哥哥说要带他去买几只更好的狼毫,说他的「好」字要配上好笔才完美。
    云笙想了想大哥说的很对,立刻满心期待的出了门,兄弟二人直奔扬州城最好的笔行。
    云家公子在扬州城还是有一定的地位的,故而云策带着云笙一进门,掌柜的便认出了他们,连忙迎了上来,
    “哟!是云公子来了,鄙店蓬荜生辉啊!公子这是要买笔?”
    云策笑着颔首,摸了摸身边云笙的脑袋,言道:“正是,家弟过些时日要去学堂读书,想买几支笔用用。”
    掌柜的听罢,将目光放在云笙身上打量了几眼,满口恭维道:“三公子如此俊美非凡,这气度一看便是白鹿洞的弟子!届时三公子若是进了白鹿洞,咱们云墨阁也能跟着沾沾光!”
    云策早已听惯了这些商人的吉祥话,但听到他夸自己弟弟,还是禁不住心头的雀跃,给一旁伺候的小厮使了个眼色。
    那小厮立刻心领神会,递上了赏银。
    掌柜的乐呵呵的收下,引着云氏兄弟进门选笔。
    店内十分宽敞明亮,货架子上各种各样的笔毫琳琅满目,云笙瞬间被吸引了视线,踮着脚趴在柜台上看了起来。
    自从经历了上次的绑架事件,云策留下了不少阴影,他倚在门口,眼睛一直盯着弟弟,生怕再有什么变故。
    云笙一心看着货架,看了半晌终于瞧见一支入眼的,正要伸手去拿,却被另一只手抢了先。
    云笙抬眼看去,只见一位容貌清秀俊逸的少年,正目含欣赏的看着手中的狼毫。
    云笙眨了眨眼,颇有几分遗憾的望着那支笔。
    少年感受到云笙的视线也转过头来,瞧见云笙的容貌时眼底亮了亮,嘴角扬起和煦的笑,问道,“小公子也瞧上了这笔?”
    云笙确实瞧上了,这笔通体碧绿颜色十分显眼。
    云笙最喜欢这种扎眼的东西了,听了少年的问话后点了点头,如实道:“嗯,很好看。”
    那少年嘴角的笑意更大,将手中的笔递给云笙道,“小公子若是喜欢,那便让给你吧。”
    云笙闻后心头一喜,反问道:“为何?公子不喜欢了吗?”
    少年将笔递到云笙的眼前,温声回道:“我虽喜欢,但也未到非它不可的地步,还不如让于小公子,你我也能结个善缘。”
    云笙接过笔,目含感激的朝着他拱了拱手,
    “多谢公子,我叫云笙,是城北云家的三子,听公子口音不像本地人,是来扬州求学的吗?”
    少年嘴角一直挂着笑,拱手还礼道:“云公子好耳力,我叫裴聿【欲】,燕州人士,正是来白鹿洞求学的。”
    云笙听到「燕州」二字心头一跳,长睫颤了颤开口问道:“唔,燕州好玩吗?”
    裴聿似乎没想到云笙会问起这个,顿了顿后才耐心的回道:“燕州比扬州要大上一些,风景虽及不上此处秀丽怡人,却也说的上独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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