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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之人人都爱雷蒙德(NP) 作者:四零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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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之人人都爱雷蒙德(NP) 作者:四零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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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是对最后一句话的翻译的准确度。不过没找到那个我独爱你衰老的容颜那版。

    贴一下余光中的翻译。

    当你年老 (余光中 译)

    当你年老,头白,睡意正昏昏,

    在炉火边打盹,请取下此书,

    慢慢阅读,且梦见你的美目

    往昔的温婉,眸影有多深;

    梦见多少人爱你优雅的韶光,

    爱你的美貌,不论假意或真情,

    可是有一人爱你朝圣的心灵,

    爱你脸上青春难驻的哀伤;

    于是你俯身在熊熊的炉边,

    有点惘然,低诉爱情已飞扬,

    而且逡巡在群峰之上,

    把脸庞隐藏在星座之间。

    (我觉得余巨巨这次对最后那句的翻译有点问题……)

    再贴个冰心版的

    当你老了 (冰心译)

    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

    倦坐在炉边,取下这本书来,

    慢慢读着,追梦当年的眼神,

    那柔美的神采与深幽的晕影。

    多少人爱过你青春的片影,

    爱过你的美貌,以虚伪或是真情,

    惟独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心,

    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

    在炉栅边,你弯下了腰,

    低语着,带着浅浅的伤感,

    爱情是怎样逝去,又怎样步上群山,

    怎样在繁星之间藏住了脸。

    ☆、龙笛

    雷蒙德现在想法有点多。

    总结起来大概就是以下几点——

    1居然是老九?!……那刚刚干的事简直太丢人了!!!

    2卧槽居然是老九这个混蛋?!!他他妈早干什么去了?!!

    3这一切不会是这家伙算计好的吧?!!!地精大王不会是这货设计弄死的吧?!!

    4卢克!!!卢克被抓了快去救他!!!

    5他到底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6自己真是太大意了老九既然可以变成人类当然可以变成地精!!

    7为什么即使顶着地精的外表也依然有一种……欠打的气质……

    雷蒙德还没组织好语言,老九就先质问起他来了:“你有没有看到一支白色的类似骨哨的东西?”

    “什……什么?”雷蒙德眨眨眼,“骨哨?”

    “大概有正常人小拇指那么长。”老九比划了一下,“知道在哪吗?”

    啊……雷蒙德想起来了,就是地精大王用来召唤小地精的那东西,他确实看到过,大王看来对那玩意儿相当宝贝,一直挂在脖子上,脱光了衣服也不肯拿下来。刚才似乎在他尝试拿刀的过程中,从大王身上蹭了下来。

    “唔……”雷蒙德轻微点了一下头,“你先放开我。”

    老九点点头,伸出手,直接用指甲掐断了拉着雷蒙德胳膊的绳子。

    “…………”雷蒙德几乎是在双手获得自由的瞬间一把掐住地精老九的脖子把他按在床上,他瞪着老九,咬牙切齿却说不出话,不知道是因为生气还是怎样,他感觉自己连呼吸都在发热。

    出于本能,老九抓住他的胳膊一下把他丢翻到一边。雷蒙德落下的时候脑袋磕在床柱上砰的一声,继而发出了一些细小的哀鸣。

    老九没有理他,继续翻开被单和枕头寻找他要找的东西。

    雷蒙德气急败坏的捂着额头爬起来,从背后一把提起地精的腿——尽管龙在变化的时候会保留一些特性,比如说力量,防御力之类的,但是一头900吨重的巨龙变成一位娇俏少女之后,体重也会变成90斤而不是保留900吨的巨大吨位。

    也就是说,现在老九完全可以被雷蒙德像抓螃蟹一样提在手上。而雷蒙德也确实这么干了。

    当然,这只是一瞬间的事。

    对于金龙来说这种姿态简直是不可忍受的侮辱。所以他瞬间变换成了人类外表,然后伸手握住雷蒙德的脖子,把他整个人一把扯过来按在身下。

    雷蒙德伸手去掰老九卡住他喉咙的手指,完全没法掰动。

    老九皱了一下眉头,问他:“你到底想怎样?”

    “呵呵。”雷蒙德从喉咙里发出两声嘶哑的冷笑,明明应该是我问你吧,“我还以为过了这么久你能有点长进,看来真不能对你们这类物种抱有什么希望。不顾他人的安危,不顾他人的感受,也是……对你们来说我们无非蝼蚁而已……”

    他放弃挣扎,疲劳的转过脸去,闭上眼睛,叹了一口气。

    去追究那么多有什么意义,自己不过是被这熊孩子抓住的仓鼠,放进环形跑道里,只要熊孩子一转跑道,他就必须不停的跑动——有哪只仓鼠会去追究人类为什么要这么做吗。而又有几个人会考虑仓鼠到底愿不愿意这么玩。

    到现在他也无法确定自己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如果可以选择,他更喜欢原来的世界和人生,虽然一样充满了挫折和苦难,但至少可以更多的掌握自己的命运,通过努力来完成属于自己的决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超越等级的强者给拖着走。

    老九钳制他的爪子放开了。

    “那节看起来像骨哨一样的东西,其实是龙笛。”雷蒙德听到老九说,声音的距离表明他并没有坐起来,而是维持着这个压倒的姿势,“某种传说中,那是由众龙之父,始祖级别的大神艾欧的一小节指骨做成。但有更多的证据和说法认为这是一名法力强大而技艺高超的法师的杰作……”

    “它能发出严重影响龙的思维的声音,只要操作得当,甚至能控制对方。”老九继续解释,“据说尼德霍格得到它的时候,故意将它破坏掉,使它不再具有从前的威力。但是对于这一点,我并不是很肯定……”

    “既然尼德霍格允许这支龙笛被掌握在地精的手上,那么它必然对龙没有什么真正的威胁力。”雷蒙德转过脸来,冷冷的看着老九。说好听点,老九这种行为叫过于谨慎,说难听点,就和相信被迷药拍肩就会被控制继而把银行卡里的钱取出来交给骗子的2b小青年和250中老年没有任何区别——既然迷药这么牛逼,那干嘛不直接去拍李嘉诚和比尔盖茨,还用得着苦心孤诣的骗你那几千块?

    老九用金棕色的眸子看了雷蒙德一会儿,最终并没有反驳他这句话。

    雷蒙德等了半天,只能催促道:“你有什么不同意见就说出来。”

    对于“你听我解释!”“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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