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珩眉心凝聚起一片阴云:......
珩大哥?
他们才见过三面,这人就管自己叫大哥了?
莫名其妙,不知所谓,奇形怪状!
小酒看着顾澜将第一口面咽下去了,才松了一口气。
容珩见她一口吃了四分之一,顿时微睁双目,举起筷子。
两人风卷残云,半炷香后,同时放下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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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我发现潇湘右上角本书角色可以送免费的小心心~我大燕干饭王澜哥哥难道不值得一个免费的小心心吗!
第二十一章 江湖与朝堂
顾澜战术性后仰,发现石凳没有靠椅后,于是若无其事的擦了擦嘴,轻轻拍了拍肚子。
玉盅底还剩了小半碗面条的量,她自恃身份,没吃。
也没饱。
十四五岁正是女孩长身体的时候,她这段时间又每天锻炼体魄,于是食量大增。
啧,皇帝的御膳房不过如此,还没王氏做的好吃,顾澜忍不住从怀里摸出两个糖豆扔进嘴里。
糖豆咔嚓咔嚓很脆,这次是苹果味的,酸甜清口。
容珩垂下眸,想起了被自己碾为粉末的那两颗糖。
面都吃了,早知道那糖留着了。
顾澜刚刚忙着吃面,没来得及欣赏男主的盛世美颜。
不过,容珩也没比自己好到哪儿去,完全没有身为皇室子弟的优雅和高贵,吃的比她还快。
她的目光落到石桌的筷子上,穿书以来,这是她见过最普通的筷子。
不是侯府的玉箸银箸,也不是象牙箸,连酒肆内雕刻花纹的木箸都不如,是最普普通通,天圆地方的竹筷。
她看向容珩微垂的眉眼,那长睫在眼下投出淡淡的阴影,让少年显得安静又清冽。
现在的容珩,哪怕身上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可以让宗正在朝堂上帮他说话,在这座皇宫里,他仍旧是最卑微的存在。
搬个家,要带上无数旧书卷和锅碗瓢盆;
平时,似乎也吃不饱的样子。
顾澜叹息一声,决定以后要给予男主春风般温暖的帮助,最好能和他成为朋友兄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和侯府未来的安全。
一开始,顾澜想过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一个人离开京城,甚至离开燕国这个是非之地,凭自己的身手在乱世中好好活下去,也不成问题。
但是这样,就意味着失去定远侯府嫡子的身份,只能做个江湖中上不得台面的草莽英雄。
三尺青锋,长不过朝堂上的一杆狼毫;
江湖再大,大不过悬挂着的一面舆图。
半个多月来,她一直待在侯府,又承了原主的身份。
而这座定远侯府,以后会一朝覆灭。
她,现在想避免此事发生。
若顾小侯爷日后没有作死得罪男主,就不会掉脑袋,定远侯不在战场上方寸大乱,侯府也就不会出事。
如果她以后必然要出征,皇帝仍要定远侯加害男主,还要拉顾家满门来平复风波,她则能转投男主,一起掀翻这乱世。
至于现在和天选之子作对,
何必呢不是,她还想看他未来如何领兵打仗,战无不胜呢。
“偷听你和小酒谈话实属意外,如今你也知道了我的秘密,我们就此握手言和可好?”
吃完面,顾澜笑眯眯的说着,又一次对容珩伸出一只修长白皙的手。
容珩没有握住,但也没有反对。
他有些不明白的是,自己饿了,所以吃的快些,顾澜这瘦弱矮小身材,怎么吃面也像是饿死鬼投胎?
顾澜得寸进尺的凑近几分,指腹就要触及到少年衣袖的时候,容珩微微拂袖:“人情已还,面也吃了,小侯爷该离开了,不然让其他人看见,恐怕会掀起轩然大波。”
也就是这几日他“搬家”得离皇宫中心更近了,潇湘宫又是独居,所以周围暗中监视的人放松了警惕,否则,顾澜早已被人发现。
“行,那珩兄,咱们宗学见。”顾澜也不强求,但还是趁机很快速的拍了拍容珩肩膀。
这次人情还了没关系,他们,来日方长。
容珩高冷的哼了一声,下一刻,一条绣帕轻飘飘的从袖中滑落。
——正是顾澜拿来给他擦脸的那条。
容珩冷淡的容颜裂开了一瞬:......
“嗯......咳咳咳,珩兄要是喜欢这帕子,我回头让丫鬟给我再绣一沓送你!”
容珩的脸从尴尬中恢复神采,听到了什么,脸色蓦然黑了下去:“拿走,我不喜欢。”
顾澜忍不住皮一下:“珩兄不喜欢,干嘛要藏在袖中随身携带?”
现在的男主,再怎么多智近妖神机妙算,也不过还是个半大少年,提及到手帕这种私密之物,被顾澜一噎,冷白的面庞微微泛起绯红。
那一点红晕蔓延至耳尖,在顾澜看起来,像一枚香香甜甜粉粉嫩嫩的水蜜桃。
还气鼓鼓的,想咬一口欺负一下......
顾澜剔透的眸子抖了抖。
她的目光落到远处地上那些正在晾晒的书卷上,深吸一口气,爽快抱拳:“珩兄,我还有要事在身,就先走了。”
顾澜的确有一件要事要做。
她要去打听一下,钱尚书的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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