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我们一起种。”时清濯把虾仁粥煮上,找出一个破箩筐,铺上干草,当两只小鸡崽的窝。他不管干什么都特别利落,动作、力道恰到好处,看着很舒服。
时音音吃了不少枇杷,本来不饿,到了开饭的时候,瞬间觉得自己又可以了。两人就着一张瘸了腿的桌子,以及尚未燃烬的火光把饭吃完,洗漱后睡去。
刚来新家的两只小鸡崽也缩在鸡窝里,紧紧挨在一起,偶尔啾啾两声,渐渐安静下来。
与此同时,程茗雪坐在沙发上,搂着女儿,正和丈夫吴起华吵架。
“你非要调去乡下当书记就算了,怎么还让我和女儿一起去?”
“乡下我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
“不是乡下,是镇上。到时候你可以去商店当售货员,还是一样的。”吴起华耐心劝慰妻子。
程茗雪长得漂亮,又是书香世家出身,别的都好,就是眼界不行,还有些势利。这些年过来他已经习惯,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再换个妻子也不一定比程茗雪更好。
“镇上能和省城比吗?你为什么就不能留在省城,位置再动一动……”
“那也不是我家开的,我想升职就升职……”吴起华差点气笑了,认真解释道:“基层只是生活更艰苦些,其实更容易做出成绩来。最近时局不太稳定,我这一系很可能会发生变故,趁现在还有余力,正好躲开,以后还能再想办法调回来。”
“再说,你以为我现在这个位置真的很稳?”吴起华看着妻子手腕上的手表,脚上的高跟鞋,以他的工资根本供不起程茗雪的日常花销,更别说他们还要隔三差五去看电影,或者去国营饭店吃个饭。
“妈妈,你就听爸爸的嘛。”
吴梦瑶抱住程茗雪的胳膊撒娇。现在的城市仍然落后,远远比不上数十年后,她更想去镇上住。
只有去了才能遇到男主沈熙,温润如玉,专情如一,处处都好,长大后还成了首富。
看书的时候吴梦瑶就疯狂心动,如今有了能接近沈熙的机会,更不会放过。
如果去的早,说不定能在时音音将空间认主之前得到玉佩,她很想要玉佩,那可是女主才有的金手指。如果能够得到那个空间就好了。
“去了镇上,就不像省城了,路上都是泥,周围也是一群野孩子,没人陪你玩,真想去吗?”
程茗雪捏了下女儿的小脸,语气宠溺。她和吴起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从小捧在掌心疼爱,如珠似宝。
“只要我们一家人在一起,不管是在哪里都一样。”吴梦瑶抱住程茗雪,继续说软话。
“好好好……”程茗雪总算消气,接受了一家人搬去镇上的事。
“时家那边有消息了吗?”吴起华转而提起这件事。
“没有回信,到时候我再去问问。”程茗雪皱眉,不愿想起自己的大儿子,她一想起时清濯,就想起自己并不光彩的过去。
“小孩也不知道什么。”吴起华点了根烟,要是能得到一批财物填补窟窿,他可能不需要调到乡下。
“那孩子从小就精明,说不定能问出来。”
“妈妈,你们在说谁呀?”吴梦瑶问。
其实她知道,因为时清濯在小说里是女主的哥哥,也是沈熙最好的朋友。如果不出意外,时清濯应该会成为一个外科医生,天赋惊人。
“……”程茗雪犹豫一下,不知道怎么和她说。
“说的是你哥哥。”吴起华反而不太介意这一点,笑道:“说不定以后我们能在一起生活。”
“真的吗?我一直都想要一个哥哥,他会不会喜欢我?”
吴梦瑶想了想,觉得有个像时清濯那样的哥哥也挺好。
“会的,梦梦这么可爱,他一定会喜欢你的。”
吴起华身体有些问题,很难有后代,当初也是因为程茗雪怀了他的孩子,他才会顶着风言风语,娶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妈妈,哥哥喜欢什么东西,我想给他准备礼物。”吴梦瑶靠着程茗雪的胳膊,询问。
程茗雪脸色微凝,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大儿子喜欢什么。不过她在意的不是这个,怕事情不像吴起华说的那么顺利,怕梦梦在时清濯那里受挫。
时清濯从小就很阴沉,那双眼睛黑沉沉的,好像能看穿人心,她完全喜欢不起来。
时清濯在乡下估计过的很苦,好多人家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回肉,只要他懂事一点,就知道该讨好梦梦。
“随便送什么都行,他会喜欢的。”程茗雪想了想,觉得时清濯应该会看人眼色。
“好。”吴梦瑶回房间去翻自己的东西,准备给时清濯、沈熙送见面礼。
清水乡友谊大队,时音音一梦到天亮,在食物诱人的香味中睁开眼睛。
时清濯已经醒了一会,正在做杂粮青菜饼。先用队里的石磨将杂粮磨成粉,加水,然后再加青菜碎,拌好后直接下锅摊开,薄薄一层,煎熟后放在盘子里。
刚出锅的煎饼又薄又脆,口感特别好。
时音音连吃三张,再也吃不下了。
时清濯吃了五张饼,把剩下的饼也煎好,给妹妹留了几张,剩下的打算带出去中午吃。
爷爷奶奶在时,在院子后面的菜园种了些娃娃菜、上海青、四季豆等,最近荒了一段时间,菜地生了很多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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