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林知之点头,“手术定在下周三,肿瘤取出后活检,才能有明确的结果。宋允诚之前说过,他叔叔酗酒。”
“酗酒?他以前滴酒不沾啊!”冯美娟轻呼一声。
“妈,你印象里的宋远征,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他了。”林知之道,又小声嘀咕着,“又是赌博,又是酗酒,所以妈你当年到底喜欢他什么?只是因为帅吗?”
“你怎么知道他帅?”
“宋允诚和他长得很像,所以我能想象。”
冯美娟看了女儿一眼,才叹气道,“在他人间蒸发前,他其实是个不错的人,对周围人很好,对我特别好,还有他弟弟。他……他会走上赌博的路,很大程度是因为我和他弟弟。”
“哦?”林知之诧异。
冯美娟眼眸低垂,此刻提到那个男人,她的语气柔和了不少,“他父母死得早,留下刚刚二十出头的他,和一个才满十岁的弟弟。家里虽算不得家徒四壁,但的确不宽裕。那时候他有两个烦恼,第一是想娶我,但我父母觉得他穷,不舍得我嫁。第二是他弟弟,他每天出门工作,都需要把弟弟寄放在亲戚家。亲戚家倒是很喜欢他弟弟,可喜欢过了头,居然和远征提议说,让他把弟弟过继给亲戚一家当儿子,连姓氏都要改。
远征不同意,他亲戚就游说,说远征那点儿家底,连他自己娶妻都够呛,哪里能负担弟弟日后的开销?他亲戚当时是做警察的,家境不错,说的也是实在话。远征每每想到这两个问题就烦恼,而这些问题,其实只要有钱都能解决……”
冯美娟还是头一次,如此絮絮叨叨地自己与那个男人的往昔岁月抖落在女儿面前。她说着说着,眼眶湿润,嘴角微微颤抖,“他后来走上了赌博那条歪路。拿着仅有的家底,找了个高利贷开的赌坊。一开始很顺利,他赢了一笔钱,还以为自己是幸运的,甚至说……说要娶我,要把弟弟接过来一起住……可那些赢来的钱不过是诱饵,当年我们都太傻太天真了,那不过是高利贷诱惑他堕落的诱饵罢了。后来,一步错,步步错,他输了个底朝天,还欠了债,被高利贷威胁,还不出就要他好看!”
冯美娟停顿了下,微微眯起眼睛,仿佛真的回到了那个时候。
“后来,我从家里偷了一万块,拿给他还债。我和他说好了,等债还干净,就再也别碰赌博那玩意儿了。好好地回来,和我一起好好地过日子。那时候,其实我也怕,我偷了家里的钱,知道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被父母打死骂死。二十几年前的一万块可不是小数目。但怕归怕,我心里却很安定,因为我以为他很快就会回来,不管风风雨雨都会陪我一起承担……可是后来,他却再也没回来过。
他连弟弟都不管了,就寄养在亲戚家,我哪里都联系不上他。钱的事,东窗事发,我爸妈气个半死。为了让我和他断绝来往,还特意搬了家。
哎,那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微信……可我无法反抗父母,我连他人在哪儿,会不会回来都不知道,我还能说什么?再后来,我也劝自己死心吧。你爸其实也追求了我很久,他真的是个很好的人,所以后来,我就答应嫁给他了……”
冯美娟说着说着,直到见女儿递过纸巾来,她才发现自己的眼睛雾蒙蒙的,全是泪。她尴尬地擦了擦,林知之问她,“妈,所以宋远征当年究竟去哪儿了,为什么不回来?”
“我不知道,”冯美娟茫然地摇摇头,“我也思索了很多,二十多年了,这个问题一直一直,让我想不明白。”
“也让你耿耿于怀,对吗?”林知之望着母亲妈妈红彤彤的鼻头和眼睛。
冯美娟沉默了,许久,才默默地点了点头。
林知之不禁感慨。
母女二人沉默许久,林知之才幽幽道,“妈,我觉得,你还是去和宋远征见一面吧。”
……
冯美娟一直都记得,她最后一次见到宋远征,是在他家那间小平房门口的老树下。那棵树年代久了,枝丫交错,参天蔽日,夏日炎炎也凉快得很。他俩就站在树下错综斑斓的树荫里,她偷偷摸摸地把钱给他,还有一把殷切的目光,说,等他回来,踏踏实实地娶她。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
冯美娟其实幻想过无数次自己与宋远征的重逢,或是偶遇在街头,在饭店,在公园,在任何一个出其不意的地方。她甚至幻想过自己会对他说什么,做什么?
质问他为什么,打他,骂他,还是哭着抱住他?而他看到自己的老公和女儿,又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这一天终于来了,只是万万没想到,会是在肿瘤医院的病房里。当化妆打扮,挎着名牌包带着钻石项链,想尽办法把自己装扮成一只骄傲孔雀的冯美娟走到病床边,她看到比自己脑海里苍老了二十多岁的宋远征时,她的脑海忽然一片空白。
总之,沉默许久后,林知之听见是母亲率先开了口。
她说,“你个杀千刀的,居然还活着呢?”
病床上的宋远征,那个脸色如隔夜菜般的病人,在听见这句话后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脸上显出了几分光彩和红晕。他笑着说,“还没死,还活着,明天动了手术后,兴许还能再活一阵儿。美娟,好久不见了。”
……
第4章 四
林知之是被宋允诚拉到病房外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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