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后一定要再接再厉!
马小璇用高智源带来的大米,煮了一锅白米粥,蒸了玉米面窝窝头,就着小黄鱼,吃完了早饭。
饭碗刚搁下,隔壁狗蛋妈张国芳就喊马小璇,让她一块出工,去农场菜园拔萝卜。
高智源不想让马小璇去,留在家里陪着他多好,两口子一块打砖坯,高智源也更有干劲。
但马小璇说,都答应人家了,不能说话不算话。
马小璇见高智源蔫头耷脑的,担心自己一走,这男人说不定会撂挑子,就故意戴上了大胡子给她买的桃红色头巾,嘱咐道:
“我走了以后,你也别偷懒,好好在家打砖坯,争取三天时间,把砖坯都打出来,早点把院墙圈起来,好不好?”
“嗯!你也别累着,人家干多少,你也干多少,不要比别人多干,听到没?”
“听到了。”
马小璇热乎乎地答应了一句,高智源终于重新高兴起来。
他把自己刚刚带回来第一双棉线手套递给马小璇,说:
“戴上手套,别伤着手。”
马小璇接过棉线手套,装进上衣口袋里,然后出门去找张国芳。
来到张国芳家门口,已经有七八个妇女,还有五六个半大的孩子在那等着。
马小璇一看,咦,看到了老熟人。
马兰花和孙带娣竟然也在!
孙带娣是被她婆婆叫来干家属工的。
孙带娣那晚被她婆婆带回家后,当晚就跟她的丈夫王二林见面圆了房。
昨天又到场部办公室,领了结婚证,把户口落了下来。
三个人里,孙带娣的婚事,算是完成的最顺利的一个,没有任何波折。
不过,孙带娣的日子,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好。
她没有享受一天新媳妇的待遇,刚一到家,就有一大堆家务活落在她头上。
王大娘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王大林是复员军人,在隔壁公社邮局工作,是体面的国家工人。
王大林的媳妇儿,是大城市来的知青,在农场小学教书。
这大儿媳妇不但有文化,长的还漂亮。
又因为生了个儿子,所以很受全家人的喜爱,婆婆更是把她当成心头宝一样宠着。
平时家务活,一点也不让大儿媳妇伸手。
有了这个漂亮洋气的城里媳妇一对比,一身破烂、逃荒而来的孙带娣,顿时就成了粗使丫头。
所以,孙带娣一来,就包揽了全部家务,不但要扫地做饭,还要洗全家人的衣服。
甚至要帮忙带小孩。
人家的这个孩子,就是个宝贝疙瘩,孙带娣一点也不敢马虎,生怕孩子磕着碰着。
但凡孩子摔了一跤,被婆婆看见了,就要指责她没有看好孩子。
要是没有个对比,孙带娣或许觉得,能吃饱饭就不错了。
可现在,饭是吃饱了,但眼看着王家的大儿媳妇,就跟皇后娘娘似的,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好的,那日子过的好不气派。
而自己,虽然是新媳妇,可是连件新衣服都没有,仍然每天穿着她那件破棉袄。
还是那个知青大嫂,大概实在看不下去了,才施舍了件旧棉衣给她。
那件旧棉衣其实还很新,上面只有两块小小的补丁,棉花也很宣软,比孙带娣身上那件硬邦邦的破棉袄好多了。
可孙带娣穿着人家给的衣服,就是心里不舒服,像有根刺一样。
同样是人家的儿媳妇,怎么差别那么大?
孙带娣心里委屈,很想找马兰花诉诉苦。
可手里每天有干不完的活,根本没有时间让她出去串门,她也不敢偷偷跑出去,就只能作罢。
这天恰巧农场招收家属工拔萝卜,她婆婆把她派过去,孙带娣终于能走出家门透透气。
人一到这,就看见了马兰花。
两姐妹多日未见,赶忙凑到一起抱怨。
马兰花羡慕地说:“带娣,还是你的命最好,结了婚,有了对象,还能有新棉袄穿,哪像我,住在我姑姑家里,成天给我姑姑干活,看人家脸色过日子,今天还被我姑姑逼着来干家属工,早知道这样,我就不来了!”
孙带娣叹口气,想说什么,可一肚子委屈,又不知从哪开口,张开嘴,就只能深深叹息。
马兰花又轻声问:“你对象好不好?对你怎么样?”
孙带娣想了想她的对象王二林,也有点说不上来的感觉,就只囫囵点头:
“嗯,还行。”
王二林对孙带娣确实还行,新婚夫妻嘛,总有几天黏糊劲。
只是,孙带娣总觉得,王二林太听家里人的话了,听他妈的话,听他爸的话,听他哥的话,听他嫂子的话。
唯独不听孙带娣的话,隐隐之中,似乎还有点嫌弃孙带娣。
孙带娣能说什么呢?
谁叫她是逃荒来的?
没有大嫂有文化,没有大嫂长的好,没有大嫂会说话。
什么都不如大嫂!
马兰花不知道孙带娣的处境,仍然十分艳羡地说:
“我听我姑姑说了,你对象家条件很好,你公公是正式工,你大伯哥在邮局工作,你大嫂是民办教师,你对象是农场的家属工,一家人拿好几份工资!”
孙带娣小声嘀咕:“他们拿工资,跟我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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