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欢心中一喜。
她正要对这人三叩九拜,顺便感谢一下他祖宗十八辈的时候,只见男子广袖一挥,成欢连人带勺子一起飞了出去。
“哗啦!”
脚跟才刚站稳,成欢便被兜头泼下来的水,浇成了落汤鸡。
“哈哈哈!”
上方传来惊呼声和嘲笑声,成欢来不及去看,只觉无数信息像是潮水般,铺天盖地的涌进了她的大脑里。
「她」,也就是原主,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成欢,一个标准的舔狗。
被她舔的那个人叫向浩轩。
这个向浩轩不仅人帅学习好,家中还有矿。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原主的长相虽不差,家中也有着矿,但是,上帝把智慧洒满人间的时候,就她一人撑了把伞,所以……
脑子理所应当的便比不了别人了。
与她一起做舔狗的,还有隔壁班的庞雪雁。
这个庞雪雁,虽然家境一般,相貌平平无奇,但架不住人家脑袋瓜子灵光,做舔狗也做得相当的低调华丽。
向浩轩被众多女生视为白马王子,那自然就是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存在。
但凡谁要是跟他走得稍微近了一小步,那绝对会成为全校公敌。
于是,那些喜欢向浩轩的女生,全都悄悄的暗恋着,从不敢有人表白。
但是,原主却不一样。
她执著而又大胆的认为,爱一个人就应该要大声的说出来。
于是,她不仅当众给向浩轩递了情书,还不忘隔三差五的献下殷勤。
所以,缺心眼儿如她,硬是凭实力成为了全校女生的眼中钉,肉中刺。
这个时候,庞雪雁出现了。
在别人都对原主冷眼相待的时候,她不仅没有对原主表现出任何的敌意,还进行了一番糖衣炮弹的攻击。
之后,顺利的把原主发展成了她的死党闺蜜。
第2章 这个同桌不太冷(2)
由于庞雪雁惯会伪装,时时刻刻都是一副柔弱小白花的模样,而原主又是霸道任性、死不讲理的小太妹,所以……
即便庞雪雁和原主走得很近,也没有一个人敌视她。
相反的,大家还都很同情她——
瞧瞧!瞧瞧!
那个死不要脸的成欢肯定是暗中威胁庞雪雁了。要不然,温柔善良的小雁子怎么可能会和她这种人走在一起?
在和原主做闺蜜没多久之后,庞雪雁有一次「无意」间说漏了嘴,「一不小心」说出了自己也暗恋向浩轩的事情。
讲义气如原主,非但心中没有醋意,还豪爽的拍着庞雪雁的肩膀说道:“没关系,咱俩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的结果就是——
原主每次给向浩轩递粉色小信封的时候,会顺便把「脸皮很薄」的庞雪雁的也一并递上去,她每次给向浩轩送小礼物时,也会顺便把庞雪雁精心准备的送上去。
渐渐的,向浩轩对于那个神秘害羞的女孩子起了兴趣。
经过深入的了解,向浩轩便不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相貌虽然普通,但却十分温柔、善良、坚强的女孩子。
原主虽然伤心,但见好闺蜜庞雪雁和向浩轩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很替她高兴的。
庞雪雁在和向浩轩确定了关系之后,每次和他约会时,都会把原主带上。
嘴上说的是「成欢是她的好闺蜜,她不能有了爱情便抛弃友情」,实则打的算盘是,想拿原主当挡箭牌。
为了保护庞雪雁,向浩轩一直没有公开过俩人的关系。
所以,在别的女生的眼里,一直都是原主纠缠着向浩轩不放,顺便也把可怜的庞雪雁带了过去。
有着原主这个愚钝的挡箭牌,庞雪雁毫发无损的和向浩轩谈起了恋爱。
大学毕业后,她便立即和向浩轩举行了婚礼,从此,舔狗光荣转正。
后来,又诞下一双儿女,完全成了人生大赢家。
反观原主成欢……
由于高三最后一学期处处被女同学针对,天天被战斗得焦头烂额,根本分不出多余的精力去努力学习,导致成绩一落千丈。
她没能考上向浩轩和庞雪雁所在的大学,便让家里人给她砸钱买了进去,但是……
她的学习成绩一直跟不上,完全成了老师和同学眼中的笑柄。
尤其在大家得知她是因为向浩轩而花钱买的名额后,更加看不起她。
在大学,她完全被孤立了。
这个时候的原主,就只有庞雪雁一个朋友了。
但是,庞雪雁却毫不犹豫的跟她断绝了「闺蜜」关系,还把她骂了一通。
不仅如此,庞雪雁还把高中时期她巴结原主所做的那些卑躬屈膝的事,毫无道理的算在了原主的头上,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挽着向浩轩的胳膊,一脸幸福和炫耀的截住原主的去路,连嘲带讽的把她羞辱一顿。
原主怎么样也没料到自己真心相待的好闺蜜,居然会这样背叛自己,算计自己。
心灰意冷之下,原主在一个深夜独自去酒吧买醉,东倒西歪的回学校时,恰巧被一辆闯红的车子撞到。
于是,她理所当然的惨死在了车轮底下。
成欢消化完信息,长长叹了一声。
正所谓,舔狗舔狗,舔到最后,还真是一无所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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