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的主人跟原主爸爸的同事是亲戚,当时一起过去的,还有林婉颐。
只不过原主不喜欢她,两人还因为一点小事闹了矛盾。所以,后来原主就把林婉颐彻底的忘记了。
估计林婉颐亦是如此。
若不然,上次在餐厅吃饭时,林婉颐也不可能认不出她。
又或许,林婉颐还是记的小时候的原主的。
只是女大十八变,原主现在的容貌跟小时候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她认不出来了。
当柳父柳母找上门时,原主已经和父母离开了,当时那户人家里,就只有林婉颐。
林婉颐承认了。
至于她为什么要承认,这就不得而知了。
或许是大人们的夸赞,让她起了虚荣心,没有说出实情,又或者,是她恼怒当时的原主,所以,便抢了这份功劳。
如同柳云笙所说,柳奚笙是一个极重情义的人。
所以,林婉颐对他有救命之恩,他自然不会轻易的就忘记了林婉颐。
再后面的事情,就跟柳云笙所讲的一模一样了。
考上大学后的柳奚笙,在得知林婉颐也在同一所学校后,认为这是天意,便鼓起勇气向林婉颐表白了。
他个头高,皮相又好看,再加上皮肤也白皙,完全不像是大山里的孩子,倒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纯净少年。
这样的男孩子,在单纯的校园里是很受女生欢迎的。
所以,林婉颐便答应了他的追求。
再后来,就是她穿越过来后,所遇到的事情了。
“那现在呢?”成欢身子后仰,双臂撑在床上,笑盈盈的望着柳奚笙。
精致的锁骨凹窝,被头顶的灯光打下一小块暗影,白皙的脖颈,修长纤细。
犹如百合花的花茎,轻轻一折,便会折断。
她抬起左脚,轻轻踢了踢柳奚笙,说道,“现在弄清楚了我才是你的救命恩人,要不要考虑以身相许?”
柳奚笙垂首,掩了眼底的落寞和自嘲,说道:“对不起,成姐,我一直忘不掉林婉颐。”
即便知道了成欢才是当年的那个女孩。即便他这些年一直念念不忘的人是她,又能如何?
她是仙子,他如蝼蚁,怎能相匹配?
第695章 姐姐有点坏,偏偏你要崇拜(124)
成欢黯然长叹。
对于这样的答案,似乎早就预料到了。
即便已经确定这是冥夜的特殊安排。可是,按照设定,她还是对柳奚笙动了真情。
爱而不得……
爱而不得!
当听到柳奚笙亲口说出一直忘不掉林婉颐时,她的心,真的是痛的。
成欢默不作声躺在了床上,背对着柳奚笙侧身而卧,拉过薄被,蒙在了头上。
“我要睡了。”她的声音透过薄被传出,有些闷闷的。
柳奚笙的心,像是被一把生了锈的匕首划着似的,钝痛难忍。
“好……”他的声线因为嗓子发紧酸涩,而带了丝颤抖。
按下开关,关掉电灯。
柳奚笙轻轻为成欢关上了房门,而后,在自己的褥子上躺了下来。
整整一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在知道成欢就是他一直惦记着的那个小女孩之后,他是欣喜而激动的。
随之,这份欣喜和激动,又被自卑和自嘲替代。
他根本配不上她,又何谈敢去喜欢和表白?
可是……
他又是那么的想一生一世都守在她的身边,唯一的选择,就是成为人上人。
努力,奋取。
五年不够就十年,十年不够就十五年,二十年……
总有一天,他柳奚笙一定可以成为那个有资格向她表白的男人。
到时候,他会为她打造一片玫瑰花海,拿着戒指,单膝跪在她的面前,诚挚的诉说着对她的喜欢……
第二天,成欢提出了回去。
既然柳奚笙是冥夜用来惩罚和折磨她的,那再撩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不如趁早放手,也免得撩得多了,惹来柳奚笙的厌恶。
算上来时的路程,已经四天过去了,回去又得两天,这样一来,就是六天的时间。
如果再不去见那两个人,估计要被永远的关进小黑屋,再也没有自由了。
蓝笔然或许会手下留情,但沈煜爵那个疯批的混蛋玩意儿,绝对不会心软。
柳父柳母,包括柳云笙在内,虽然都很想让成欢多住几天,但也知道她是个大忙人,没敢说挽留的话。
成欢能去他们家,就已经很让他们受宠若惊了,耽误她几天,不知道要让她损失多少钱。
临行前,成欢和柳云笙聊了很久。
她鼓励柳云笙说,等她把病养好了,就继续上学,待到毕业了,可以去找她。
她们可以一起逛街,一起吃烧烤,一起喝啤酒,一起去蹦迪,一起去看小鲜肉的演唱会……
这些对柳云笙来说,都是从来不敢奢求的。
因为家庭条件不允许。
但是,成欢却给了她希望,以及敢去憧憬和幻想的勇气。
人一旦有了奋斗的目标,就会像迎了一场春雨的青禾一般,充满生机。
柳云笙的眼睛,随着成欢的描绘而渐渐变得更明亮,整个人容光焕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