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弟!”何矜顺手拧了拧何冕的耳朵,只没舍得使劲,只是正经训诫道,“跟你说多少遍了,对人客气些,人家可是要入仕的了,日后若做了大官,连爹爹都得避让一头,到时候万一想起来你说过的混话,找你算账去,看你还怎么办!”
何矜虽然不喜欢郑氏跟何婵,但好在她没恨屋及乌地捎带上何冕,还真怕日后谢首辅一个不满,拔了他这个胡说八道的舌头。
“那个小杂……谢幸安能有这么大的能耐?”何冕显然没信,但他看着何矜脸色凝重不像在开玩笑,也只能乖乖听话,“好啦阿姐,不生气了,那……那我以后听阿姐的就是了。”
“嗯,这才是我的好弟弟。”何矜摸摸何冕的额发嘱咐道,“那我先去歇着,你去接着打猎吧。”
“幸安,你这骑射的功夫,是跟谁学的?也太厉害了。”张迟锦在又看见谢幸安一箭贯了三只麻雀下来时,忍不住拍掌叫好,“你也教教我,让我在小矜儿面前出出风头。”
“没跟谁学。骑马是我爹教的,后来……十岁以后就没再碰过……至于射箭,纯属因为没银子去买荤腥,只能来山上自己打。赵伯做支箭矢也不容易,就尽量一箭多射些猎物带回去。”
“还有……”
谢幸安说到这里就停顿了,张迟锦赶紧继续请教:“还有什么?”
谢幸安抬头接着面无表情道:“你太吵了,把猎物都吓跑了。”
张迟锦:“……”
“阿矜,我还差点忘了告诉你个好事呢。”福宁公主都还没等到何矜发问,自己就没憋住说了,“我听闻后宫里这段时日以来,皇兄一直是独宠柔贵妃的。”
“唔。”何矜面无表情,即使的确为何柔高兴,但对这事也并不意外。何柔的颜值跟气质,尽管她没把后宫嫔妃见一个遍,也相信没什么人能比得过,承顺帝只要审美正常,独宠是没什么稀奇的。
“还有个好事儿。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就是那个在柔贵妃之后失子的曲嫔?我知道得也不多,只据说从那以后她整日哀嚎不断,吵得皇兄实在嫌烦,干脆打发她去蹲冷宫了。”
该,活该,这下一辈子都没孩子了,气死她丫的!
凭良心说,福宁公主虽依然是坚定立场地认为承顺帝是个昏君,但他这一个复宠一个厌弃的决定做得实在让人解气,连她自己都忍不住连夸了他好几句。
针对承顺帝这个昏君,荒唐归荒唐,何矜倒也说不上多讨厌,如果单纯站在读者的角度看,尤其他后期无条件地信任谢幸安,倒还挺招人喜欢。
“好事是好事。”何矜一脸幽怨地抬眼看了看日头,“不过公主你有没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儿,瞧这时辰,阿弟还没回来,估计这次咱们是没那吃烤肉的口福了,不过幸好我还带了点心,公主还是吃块垫垫肚子吧。”
福宁公主无奈掩袖一笑,反正她们此行也是为了散心,本来也没对何冕报什么希望。
福宁公主从何矜摊开在膝上的油纸包里随意挑了块豌豆黄,颇有些遗憾地说:“可惜我穿着裙装行动不便,不然阿矜也不至于可怜到来此一趟都吃不上野味儿的。”
“哎,不妨不妨。”何矜知道福宁郡主在开玩笑,直接摆手说着,“反正在侯府里整天大鱼大肉的吃腻了,少一顿也没什么的。野味不野味的,倒没什么区别。”
尽管张迟锦和谢幸安那边打到的猎物实在是诱人,但何矜和福宁公主都是有些骨气在身上的,况且也不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根本没想过去打他们的主意。
何矜不得不佩服自己的眼光,起码她这个营帐位置选得极好,坐在竹凳上正对着一棵开得极茂盛的杏树,晚春时候落英缤纷,满地都是或深或浅的粉红,还有阵阵风卷起来一堆残花又抛下,裹挟着阵阵余香浮动。
啧啧,这么好的景色,偏偏树底下有堆死了的野鸡野兔,鲜血汩汩流淌着,把整片地都染得殷红。落到这些猎物上的花瓣沾了血迹就不能再飞起,黏在它们身上,像天地赐予的葬礼。
唉,何矜忍不住想起来原书里何二小姐的结局,也和这些鸡兔相差无几,也死得这么凄美,也同样死在谢幸安手里。
何二小姐是在被断腿和折磨之后,活活溺毙在谢府荷塘里的。书中说她的尸首在荷叶掩映间,也不知道身上是被坠了什么东西,只留了一张脸露出被染红的水面。不过美人终究是美人,哪怕死了都比她旁边的荷花还要出色几分,妥妥的“芙蓉如面柳如眉”。
何矜边想着边在心理重重地叹了几口气,沉吟了声,得亏她没再继续作死,省得落个这样的结果。
死不死的倒是无所谓,总归这条小命都是要魂归大地的,只是被活活地斩断了腿,这又不是剁鸡腿,疼都要把人给疼死了。
何矜鄙夷不屑地摇摇头,默默在心里给何二小姐哀悼三秒钟,点了一盏长明灯,希望她下次投胎时,颜值和智商能稍微平衡。
她又挑了块形状完整又漂亮的枣花酥,刚要往嘴里送,便被不知从哪里射过来的冷箭一下击落,箭镞冰凉,擦着她的手掌而过。
何矜吓了一跳,膝上的点心都被抖落到地上。她瞬间炸了毛,怒道:“妈的,哪个不要脸的谁搞偷袭?玩不起?”
作者有话说:
谢幸安:在媳妇儿面前出风头了,开心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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