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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晓燕专心做晚饭,她今晚做的是青椒炒鸡肉丝,水煮青菜。这鸡肉还是上回过年拿出来的,苏乐松自己做饭也不太会处理鸡肉,她不在的七天里更是没有碰过。
    放太久肉质会变差,苏晓燕这几天一直把鸡肉换着法子做成菜。
    夜里吃饭时,青椒炒鸡肉丝这道菜得到了苏乐松和苏晓叶的一致认可。苏晓叶吃得小嘴都鼓囊起来了,小孩子对于辣味还不能完全接受,但并不妨碍她喜欢这道菜。
    苏乐松的接纳度更高,之前都是偏淡的菜色,猛地吃了带丁点辣的鸡肉丝,也是赞不绝口:“大姐,这样子炒菜还挺好吃的,这鸡肉切成丝吃起来也挺好的,够味耐吃。”
    比起肉块肉片,肉丝更得苏乐松的心。因为一块肉块可以切成很多条肉丝,能够好几口才吃完,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即每顿都能够吃上肉。
    这些心思苏晓燕自然是猜不到的,听到苏乐松和苏晓叶都夸这道菜好吃,她自己也是高兴的,也跟着夹了一口放进嘴里轻嚼着,拌上一口饭。
    青椒其实说不上多辣,但吃惯了之前的清淡菜色,一点辣也足够叫人惊喜了。
    第二天苏晓燕在供销社上班,早上的顾客特别多,她忙里忙后地按着数量拿针线,又是收钱和票。临近中午的时候,她才算是稍微喘了口气。
    柜台前突然多了两个顾客,她抬眸一看。一个恰巧就是昨天一直在打量自己的大婶,旁边还有一个有点眼熟,正激动看着自己的老大爷。
    他眼底的情绪太过热烈,像是看一个欣赏的后辈,又像是看一个流落在外的亲孙女。
    要不是已经和洪家相认,苏晓燕怕是要脑洞大开想另外一出戏了。
    她笑着说:“大爷是想买些什么吗?”又是和旁边的大婶点头示好。她算是看出来的,这老大爷才是真正有话语权的人,旁边的大婶应该是昨天先来探路的。
    小陈媳妇没说话,陆外公听到眼前姑娘说这话,应该就是忘了自己了。
    他也没有为这个感到不高兴,还挺喜欢这姑娘不拘一格的性子。能够把热心帮助过的人给忘了,这说明平时没少帮过别人。
    陆外公满目慈笑,他说:“孩子是我啊,半年前在这供销社出去的一条巷子里,你救了我,还把我送到医院去,你还记得吗?”说完眼底还带上了期盼。
    天知道苏晓燕一时半会还真没想起来。
    半年前,好像是她刚来那会,也可能是原主还在那会。
    听到老大爷这话,苏晓燕迅速从脑海里的记忆搜索着他的痕迹,最后定位到了半年多以前,在原主的记忆中。
    确实像老大爷说的那样,那天原主攒了好久的钱和票,其实也没多少,才来供销社一趟想要买点家里要用的东西。刚走出供销社没多久,经过某条巷子时,她瞧见了晕倒在地上的老大爷。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淳朴,扒手那些都是少的,见到困难的人总会忍不住随手帮上一把。原主老实,也善良,几乎是没有犹豫地就冲上去查看情况。在意识到自己一个人没法把老大爷送去医院后,才迅速跑到街上喊了几个人过来帮忙。
    之后就是原主因为自己的善举救了贵人,贵人为了感谢让人送了不少好东西来家里,更是给安排了一份令人艳羡的供销社工作,进而引发了后续的事情。
    她也在不久后穿越到这个时空,替代原主继续活下去。
    不管怎样,眼前这位老爷子这会儿都是没有恶意的,甚至可以说是因为他,让原主和苏老二家短暂地改善了生活。供销社这份工作难得,确实也为苏晓燕穿越而来后的生活提供了不少便利。
    正好这会儿快下班休息了,顾客也不多,苏晓燕佯装回忆了下,再抬头时眼底划过一抹惊喜,笑着问:“我想起来了,您就是那位晕倒在箱子里的大爷是吧?”
    “哎对对对,就是我,要不是小姑娘你及时救了我,老头子我怕是早就不在了。”陆外公感叹道,“我当时就想见见救了我的小姑娘长啥样,今天可算是见到了。”
    小陈媳妇在一旁听着,也是忍不住感叹还是陆叔沉得住气。她原本以为陆叔一见到人就会说那件事,谁知道还能从那么远的唠嗑开始。
    对于眼前老爷子的话,苏小燕是半信半疑的。他是那个被原主救了贵人,原主在供销社的工作哪怕不是老爷子亲自安排的,也必定是他或者后辈交代了人安排的。这样的话,自然也是知道原主是在供销社这边的。
    如果是真想见见救了他的小姑娘长什么样子,这半年里有无数的机会可以见,为什么会等到今天才突然找上门呢?还事先让人来供销社看过,去三里屯打探过她的消息。
    奇怪。
    真的奇怪。
    她浅笑着说:“大爷,那次我赶着回家也就没有等您醒来,还没当面多谢您给我安排的工作,要不然我也不能站在这儿和你说话了。
    ”
    “嗐这都是应该的,姑娘也别老是大爷这么喊我了。我姓陆,年纪应该和你爷爷差不多了,你喊我陆爷爷就好,我喊你晓燕就好了。”陆外公同样是笑着说,话里却是直接把两人的距离大大推近。
    苏晓燕没想到眼前大爷会这么主动,和对自己没有恶意,在这个时代又相对有权利的人交好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她点头应下,脆生生地喊了句“陆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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