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知道,不是那样的。
彼时帝王的话的确让许多人望而生畏,但那些痴念小姐的人,也不乏有愿意为了“爱情”对抗皇权的,其中刑部侍郎的小公子就是其中之最。
小公子对沈至欢的追求极为热烈,宫宴过后热情也不减半分,沈至欢日常出行基本都会躲着他,她家小姐对谁都不假辞色,但这人出现的多了,也算也混了一个脸熟。
那日是个雾气蒙蒙的雨天,大雨兜头往下砸,沈至欢那时待在城西的别院,小公子不知从那得了消息也跟着去了,他说他最近得了好多南海的夜明珠,想要亲手送给沈至欢。
别说是送了,沈至欢根本就没有让人进入别院,沈至欢不见他,他就自己拿着盒子,可怜巴巴的站在外头,默不作声的捧着盒子,大雨把他淋了个透。
那天沈至欢许是心情好,见他在外面淋雨心生不忍,没许他进来,却让人出去给他送了把伞让他回去。
然而就是这把原本出于好心的伞,让一切都翻天覆地。
当晚,沈至欢给封家小公子送了伞这事就传遍了上京城。
沈至欢是出了名的清冷无情,这么些年可从未青睐过谁。这事被越传越离谱,人们总爱茶余饭后的说上几句。
就在人们纷纷开始猜测这封家的小公子是不是要守得云开见月明了时,皇帝忽然下旨,指婚封延与谊宁郡主,月底完婚。
皇命难违。
谊宁郡主是已逝长公主唯一的女儿,已然年近三十,此前有两任夫君,但皆死于非命。
据说这谊宁郡主阴毒放_荡,在床第之事还有些极是难以启齿的癖好,尤其喜欢折磨男人,传闻她那前两任夫君都是死在了床上。
圣旨一下,整个陆府都笼罩在一种绝望的氛围之下,刑部尚书封大人在太和宫前跪了整整一宿请皇帝收回成命都无济于事。
显然,皇帝这一手杀鸡儆猴很成功。
此事过后,再没人敢向沈至欢表述爱意。
那些曾痴恋她的贵公子只能悄悄的将她放进梦里,妥善珍藏。
沁兰知道沈至欢并不喜欢那人,但出了这事以后她还是总沉着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甚至还想去帮着封延反抗那道圣旨。
她厌恶被压制,被掌控,厌恶被人居高临下的随意摆弄,也不想让别人受她牵连。
仅余的几缕金黄也被黑暗吞噬,银白的月光温柔的铺盖下来,院角那株合欢树花开的正艳,清香伴随着月色一起涌过来。沈至欢踩着小径上的青石板隔了半天的沉默,忽而开口,打断了她的思绪,你说这个李艳芬,为什么对李书锦这么好?
沁兰愣了一下,思考片刻道:表小姐是她亲侄女,许是这李氏觉得这京城也没几个可亲之人,对这唯一的亲戚就比较看重?
沈至欢仰着头,看着高高悬挂的圆月,悠悠道:那李书锦这次回来住哪里呢?
沁兰说起这个就有些不太高兴,道:轩月阁一直都在留着呢,李氏这些年一直都在定期派人打扫,估计就等着这一天呢!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问沈至欢:怎么了吗小姐?
沈至欢道:我记得楚夏家里那几只小奶狗这几天也快满两个月了,她上会说送一只给我,你明天去给接过来吧
沁兰应了声是。
楚夏是祈侯府的三小姐,是沈至欢在这上京城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她家的狼狗,不久前生了小狗崽,一直催着沈至欢讨一只。
沁兰刚应完忽而察觉出了不对来,瞪大眼睛道:小姐,您是想……
沈至欢弯着唇道:记得讨那只额间有点黑的,楚夏家的狗我记得可是她哥哥从西戎带过来的狼犬,名贵着呢,轩月阁久不居人,狗来了就让它住轩月阁吧。
沁兰一时竟不知道作何表情,兴奋之余又有些担忧:小姐这……不太好吧,李氏知道了怕是又要来找您麻烦。
沈至欢不以为意道:怎么,住的又不是她的院子?这侯府姓的是沈,我的狗凭什么要给一个外人腾地方?
沁兰心里佩服自家小姐损人果然有一招,这不是明着告诉别人李艳芬带来的表小姐连狗都不如吗?她偷偷掩着唇笑了笑,道:那奴婢一会就带人先去给轩月阁布置布置,让小狗娃来了住的也舒坦些。
沈至欢敛起笑容,不再说什么,慢悠悠的走在小花园里。
穿过垂花门,东厨那铛铛的施工声渐渐弱了些,而越往前走,带着讥讽的训斥声就越发明显。
“一个狗奴才而已,老子让你干什么你就乖乖给我干,现在跪下,给我磕个头我且就当今日的事没发生过!”
沈至欢皱了皱眉,放缓了脚步,她随意的瞥了一眼,在重重叠叠的树枝遮掩下,看到了两个身影。
身形高大的男人比正在训斥他的那个男人高出半个头来,个子低的那个皮肤黝黑,脸型瘦长,两个三角眼间间距很大。沈至欢这个角度看不太清高个子男人的神色,却能清楚的看见那个三角眼趾高气昂的表情。
正被训的男人低着头,不发一言。
是他啊。
沁兰跟着沈至欢停下脚步,疑惑道:“小姐,您……”
沈至欢微微抬了抬手,示意她噤声。
这人名叫钱斯,是里头一个工匠的儿子,他仰着头看着陆夜,似乎尤其享受这种把人踩在脚下的感觉,伸手拍了拍陆夜的脸,道:“怎么,还不服气?别说是故意扣你的银钱,我就是一个子儿都不给你,你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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