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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页
    四公主的道力深不可测,他也无法窥探一二,只能尽力让她不站在仙族的对立面。
    不然,龙族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鉴!
    此时,一道少年清冽的声音传遍三十三重天。
    “主人,我已在奉天琴碑,是否要抹去您的名字?”
    二长老与三长老心底一寒。
    “你不可以!你乃我琴族公主,怎么能弃名!”
    绯红玩味,“正如三公主和她女儿所言,罪人罢了,弃不弃的,有什么关系?”
    登时,三长老与她幼女檀杏成了众人目光的谴责对象。
    四公主一声落下,杀伐冲天。
    “除名。”
    二长老惊恐不已,琴绯红威势滔天,他说服不了,只能求救老仙帝。然而老仙帝现在都是泥菩萨过江,为了留住四公主,都要写罪已诏了,他怎么救得了琴族?
    于是众人都能听见一道锋利切割的琴弦声。
    嗡!
    香林八节一心一意,正在抹除它主人在族谱上的名字,奉天琴碑发出了悲烈的哀鸣,仿佛祈求她留下来。
    绯红铁石心肠,不为所动。
    “噗嗤——”
    二长老、三长老、檀杏以及在场的琴族弟子,受到了第二次的反噬。
    老仙帝也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
    没了四公主的供养,琴族会更有危机感,也许能督促族人上进,而四公主呢,当断即断的魄力能让她迈入新的层次,也是仙庭帝台的一大助力,只是老仙帝担心她断族除名,如无水之根,博得了一时风光,博不了万年昌盛。
    但这个他也没法操心了。
    老仙帝就问,“绯红仙皇日后当如何?”
    绯红懒懒道,“我即一族,我居一重天!”
    狂妄至此。
    但众人没有一个敢出声制止。
    老仙帝答,“善。”
    这就是允了她的意思。
    绯红要的一重天,就是三十二重天,在老仙帝的清都紫微之下,也是离权柄最近的地方。老仙帝仍然贼心不死,时常让太子昼下三十二重天,陪绯红焚香、练琴、做胭脂、逛灯节,让他争取早日把青梅竹马的名分落实到夫妻之实。
    老仙帝语重心长地说,“趁着绯红仙皇还没有男人,你就多利用你这副皮相,别浪费。”
    太子昼秀骨清像,眉峰极为柔和疏淡,此时他挑了一下,颇有犀利的意味,“父这是要我色诱?”
    老仙帝一通乱呛。
    “咳咳咳!浑说什么!我是让你发挥男人的优势!”
    太子昼转眼就卖了老仙帝,把这桩事告诉了绯红,当做逛灯节的路上趣闻。
    他们闲逛的,自然不是什么祥和热闹的人间灯节,而是鬼族元气大伤后,为了冲淡冥民的恐慌,特意举办了一个冥骨灯节,那挂在灯盏上的,自然也不是什么小兔子小老虎,而是一具具剥了皮的血骨。
    两人面不改色走在万鬼中间,途中还交流了一下老仙帝年轻时是否也出卖色相才勾搭到仙后,刚才那碗鬼头酒好像有点不够烈是不是头下得太少了,以及这灯盏做工不行老是滴着血建议刻一个聚血阵如此云云。
    鬼流泪了。
    鬼害怕了。
    鬼都避着他们走。
    “救命!有恶鬼吃小孩子了!”
    一道身影直直撞入绯红的裙摆。
    绯红手里提着一盏白骨灯盏,做成了宫殿的式样,阴风一扫,整座白骨宫殿幽光明灭,照得女人也鬼魅妖冶起来。绯红垂眸一看,摔在她裙边的还是个男童,七八岁的年纪,蝉紫小衫,衣摆绣着合欢花,莲藕般的白玉脚踝显着几道森然见骨的血痂。
    “姐姐,姐姐救我!”
    男童眉心一点红痣,双眼涌动着朦胧的雾气,看起来极为可怜。
    那恶鬼也追到跟前,看了看绯红,又看了看含笑看戏的昼,只觉得这两人都不是什么好人,它暗骂一声晦气,转身就走。
    “等等——”
    绯红叫住了它。
    “你把他拎远了吃,别碍了我逛灯节的兴趣!”
    男童:“???”
    这女人怎么比恶鬼还恐怖?
    恶鬼也呆滞了。
    恶鬼毕竟是见多识广,很快走过来,“多谢贵人!”
    它抓起男童就跑,提到了一处暗巷,准备将他剥皮做灯笼。
    “妖族小子,今天撞上我,算你不走运!”
    男童眸底幽暗,缓缓摸上了缠臂金。
    “撕啦——”
    恶鬼被骤然撕裂,露出了一张清丽的女子面相。
    那撕裂恶鬼的,正是她的一支清寒腕阑。
    “小节,好脏。”
    绯红低头一看,鹤衣沾了零星的乌黑血液,便走到另一边暗道。
    男童连忙跟过去,看见的却是一个清瘦少年替她褪下青莲色鹤衣,重新换上了一件鸾衣,细长肩颈下的风光若隐若现。
    男童耳根一红,又把头缩了过去。
    然而他等了半天,没等到那女人问一句……她直接走了!
    男童寻了半天,才在冥花灯河寻到了人。
    她左边蹲着一个清秀少年,右边蹲着一个年轻男人,三方在比赛谁放得河灯最远,男童死活挤不进去,他只得大声地说,“三十三重天的绯红仙皇当面,承蒙搭救,还请受艳歌行一拜!”
    女人摆了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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