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皮无赖们一走,孟岚可算看见原本被围住的人了。这人站起来后身材颀长,估摸着能比她高出一个头去,眉飞入鬓,唇若点丹,一双凤眼极黑极亮,一眼望去,就像深不见底的墨色湖泊,仿佛下一刻就要有妖精从这湖泊里爬出,诱哄人失去心智,偏偏他气度极为贵气,和妖魔鬼怪亳不沾边,更像那九天上的仙人,误入了这万丈红尘。
爹娘嘞!孟岚惊叹,她这是遇见神仙了!
不过这神仙显然有些穷困潦倒,身上穿的粗麻衣服都破得不成样子,活像是从乞丐身上抢来的。不仅衣衫破旧,他站直身子,衣袖离手腕隔了个太平洋,长长的裤腿竟然还遮不住脚踝,一时也不知道是因为他腿长的太过分,还是因为他荷包太羞涩。
美丽却贫穷,是上苍对他们过于美丽的报复。虽然还不了解这神仙般人儿的生平过往,但她几乎已经可以预见到他起起伏伏可怜的一生。
孟岚默默在心中感慨。
“小姐,他们不打架了,咱们快走吧。”桂圆小心翼翼地拽了拽孟岚衣角,她可没那闲心看打架的人长得怎么样,只想赶快和小姐离开这儿。
“稍等片刻。”
对于美丽却易碎的事物,尤其是俊美却可怜的男性,总是很容易勾起孟岚的恻隐之心。反正她今天已经做了好事儿了,也不差多做一件。
希望这神仙般的人儿,日后若是能成为哪位专走后门大人的入幕之宾,还能想起,曾经有个俏丽的少女,在春日的某一个傍晚,对他温柔的伸出过援助之手。
“公子是否受了伤?”孟岚走到那男子身旁,温声问道。
栾昇探查完事情,偶然路过此处,正遇见一群喝了不少的泼皮无赖,那群泼皮见他容貌过人又衣衫褴褛,竟然酒意上头,不知死活缠上他找茬,此刻虽然将他们打发了,心情也实在称不上好。见那带着帷帽、衣着精美的富家女子上前询问,也不想搭理。
“与你何干?”
栾昇没有分出眼神给这搭话的女子,自顾自地低下身子,捡起自己打斗中被撕掉的一角衣襟,有些郁闷,这千疮百孔的衣服又破了一块。
尽管这神仙态度不好,孟岚也不在意。长成这种模样,却穷得连件合身的衣服都没有,要是她,估计早就不择手段了。
孟岚递给桂圆一个眼神,顺势伸出手来。桂圆立刻会意,迅速从袖中掏出一个素锦编织的荷包交给她。
“公子英姿过人,三两下就将那群扰民的泼皮无赖打发了,真是让人心生敬佩。这食肆是家中产业,公子也是帮了我的忙,今日在此遇见公子,也算是缘分一场,小小心意,请公子不要推辞。”
她将荷包递给这神仙般的男子,语气轻柔。
栾昇瞥了一眼托着荷包的素手,神色平淡:“既然小姐说有缘,那便是有缘吧,这东西我收下了。”
他接过荷包,也未告辞,旁若无人的大步离去。
孟岚见这人拿了东西转身就走,也未上前追赶。倒是桂圆有点愤愤不平:“什么人啊,您好心给他钱财,他反而高高在上像是您给他上贡一样。没错,就是上贡!一点都不觉得拿人钱财有什么问题,您看人家林公子,多客气啊,那才是君子之风。”
孟岚扶额:“桂圆,你觉得林公子和这位公子比,谁容貌气度好。”
“自然是这位公子了,我看他鼻孔都快翘到天上去了,气度能不好吗。”
“所以啊,他们待人接物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咱们也只是顺手做下好人好事,做了就行,人家怎么对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孟岚言罢,望了一眼西沉的日头,把披风拢紧了点:“好啦,等下太阳就下山了,咱们快点回府吧。”
桂圆也觉得凉意重了,赶忙让孟岚坐上轿子,敦促轿夫脚程快点,抓紧回去。
再说栾昇,他独自行至城外荒野之地,见四下无人,不再收敛功夫,几个起落间便到了一处荒废的庙观前,闪身进门。
几个衣着同样破旧的精壮汉子正在庙观内等候,见他回来,恭敬上前道:“主子回来了,不知主子这次出行成效如何。”
“一切均在意料之中。告诉其他人,按照既定计划行事。”言毕,栾昇又好似想起了什么,又从怀中掏出一件物什扔给其中一个汉子:“近日辛苦,你们去给在这附近的兄弟们买点酒吃。”
那汉子定睛一看,手中接住的赫然是一个女子的荷包,分量相当不轻。他一时诧异,望向栾昇:“主子,这?”
“拿着吧。”栾昇走到缺了一角几案前,给自己斟了杯茶,茶杯是普通的白瓷,他看到茶杯,不自觉的回忆起那戴帷帽女子朝他伸出的一只手,比这白瓷茶杯还要细腻嫩白。他皱皱眉头,觉得自己今天也算奇遇了。
“一个有点毛病的冤大头给的。”栾昇淡淡补充道。
第3章 娘要让她嫁人 孟岚即将十八岁,母亲着……
孟府是个三进的大宅子,在嵩阳城的正中央位置,与州衙署就隔了一条街。宅子里,孟老夫人住在正房,孟老爷和孟夫人住在东厢房,孟岚自己住在西厢房。孟家人丁稀少,孟岚和她爹都是一根独苗苗,叔伯堂兄之类的亲戚不多,前几年孟老太爷仙去后,孟老夫人也不怎么见客,这宅子就显得更加冷清。
孟岚一回府,就带着桂圆三步并做两步穿过影壁,直冲冲地往她爹娘住的东厢房去。她是家里的宝贝蛋,一直由孟夫人亲自照顾饮食,每日三餐都在孟夫人的小灶上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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