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云是真害怕秦小月这个疯女人,心狠手辣,嫉妒心又强,关键人家里不简单,尤其这几年,谁惹谁倒霉。
别说参加明天的汇演,就是继续留在文工团她都不敢。
“你怎么突然想退伍?不就是受伤吗,修养半年就可以继续跳舞了,你现在都能当领舞了,还这么不懂事?”
冯团长来医院看刘美云的时候,被小姑娘突然递到跟前的退伍申请,给吓了一跳。
这孩子当年还是她下地方选上来的舞蹈苗子,这么多年一直乖巧勤奋,没出过任何岔子,这次一个意外,就突然要退伍,很是蹊跷。
“你老实告诉我,为什么要退伍?是不是受欺负了?”
刘美云眼皮跳了跳,在冯玉娟面前不敢松懈,鼻子一酸,眼泪一颗颗往下砸,哽咽道:“是我走神了,对不起冯团长,我……我没办集中注意力。我爸写信说我弟生病了,我妈又把腰给伤着了,我实在是担心他们,我想回去,我不想跳舞。”
想到原主的悲惨遭遇,刘美玉挤两滴眼泪还是很轻松的事。
而且冯团长虽然平时严肃刻板,但心眼不错,在原主离开文工团的时候,还偷偷给原主塞过路费和干粮。
“你一个女孩子,回去能顶什么用,留在文工团还有份津贴能寄回去帮衬。”冯玉娟不赞同。
刘美云家里的情况,她是知道的,父亲原本是大学老师,母亲也是学校职工,只不过前两年发生变故,日子不太好过。
“我想回去照顾他们,冯团长,求你了,我不想呆在这里。”刘美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不管冯玉娟怎么劝,就是铁了心要回去。
要是没有秦小月在,自己留在文工团确实是最好的一条路,就她家这个背景,不管去哪儿,都没有呆在部队安全。
冯玉娟被闹得头疼,平时多听话的一个孩子,突然犟起来,那是一点回头路都不留的,而且,她又想到自己早上刚接到调令,等刘美云修养半年再重回舞台的时候,自己已经顾不上她了。
没办法,只能稍稍松口,“行了,我考虑一下,等汇演结束再给你答复。”
送走冯玉娟,刘美云松了一口气,身心俱疲的擦干眼泪,开始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办。
文工团肯定是不能再呆了,不仅如此,在部队的这些天,她也不敢乱跑,就怕宿命这个东西,会安排她遇见那个能让秦小月发疯的男人。
就这么回家吧,刘美云又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原主的父母,而且等过两年,原主父母就会调去农场工作,她要么跟着去,要么就自己下乡当知青。
反正哪条路都不好走。
刘美云有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无力感。
可是不上山又不行,因为山底下有条叫秦小月的疯狗!
第二天的文艺汇演,不出众人所料,秦小月果然代替刘美云,站在了领舞的位置。
演出还算成功,没出啥意外,就也没有很出彩就是了。秦小月中间因为紧张,还跳错了一个拍子,挨了冯玉娟一顿批。
这些都是在演出结束后,来病房给自己带饭的宋红英告诉她的。
“美云,我们还是喜欢跟你一起跳舞,那个秦小月太自以为是了。”宋红英坐在床边陪她,忍不住发牢骚。
刘美云盖上饭盒,本来想叮嘱她别得罪秦小月,可病房人多眼杂,说这些也不方便。
只能故意岔开话题,和宋红英扯些有的没的。
“我们明天就回文工团了,你留在招待所的东西,我先帮你收拾了。”宋红英帮刘美云洗干净饭盒,一看时间也不早了,就打算先回招待所。
“嗯,那你注意安全。”刘美云躺在床上,感激的和她挥挥手。
从穿到这个年代,除了要防着秦小月,刘美云感受到更多的,却是人情的温暖。
宋红英被刘美云脸上甜美又干净的笑容弄得小脸一红,心里庆幸自己不是个男的,要不然真招架不住。
刘美云长得漂亮,还不是一般的漂亮,而是那种人看一眼就很难忘记的独特美。宋红英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目前来说,她还没见过长得比刘美云更好看的。
宋红英走后,刘美云又自己睡了会儿,迷迷糊糊被人摇醒的时候,就看到冯团长正在站在床边。
“团长”刘美云揉了揉眼睛,赶紧坐起来。
冯玉娟看见女孩儿睡得脸蛋红扑扑的,声音又甜又糯,心里一软,原本严肃的声音,不自觉就放柔了些,“嗯,起来清醒下,我带你去食堂吃饭。”
去食堂吃饭?
刘美云瞄了眼自己的腿,虽然困惑,可也没问什么,只迅速套上军大衣,用早上没还干透的湿毛巾擦了把脸,就拄着拐杖跟冯玉娟去了军医院的食堂。
军医院的食堂并不是很大,打饭的窗口总共也就几个,这时候在这儿吃饭的大部分都是医院职工。
“婉君”冯玉娟笑着朝坐在食堂中央,一个穿白大褂的女人招了招手。
女人看着和冯玉娟差不多年纪,气质出众,举手投足间显露的仪态,不像是普通家庭出身。
“这是军医院的陆医生,你叫陆姨就行。”
手上被冯玉娟轻轻捏了下,刘美云赶紧和人打招呼:“陆姨好,我叫刘美云。”
她声音不高不低,少了原主的胆怯卑微,又不那么尖锐,婉转悦耳,倒是让陆婉君微微有些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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