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他,当时竟然没有看清路,不然就不会让明珠跌倒受伤了。
“嗯。”泪眼汪汪的叶明珠看着面前温柔为自己擦药的男人,眼底倒影着他的身影,印入眼帘,透到心坎上。
过没几秒,伸手抱住了褚南延的脑袋,“南延,你怎么这么好,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听着叶明珠这话的褚南延脸上划过了一丝宠溺,“是因为我家明珠太好了,我不对她好一点儿,媳妇儿被人拐跑可怎么办呀?”
学着叶明珠的这个口吻,听起来十分的可爱。
叶明珠被逗得笑了下,“胡说八道,我怎么会被人拐跑呢?”
她可是个一心一意的人,现在跟褚南延在一起了,那就是永远跟褚南延在一起,除非褚南延做了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是是是,我们家明珠最好了。”一边附和应声的褚南延给她擦了药之后,轻轻的拉下裤子,同时去将那摔得满是泥巴的衣服洗掉。
“我,我陪你去。”见褚南延要去洗衣服,叶明珠立即就出声说要跟褚南延一起去。
“你脚受伤了,别到处乱跑,在家好好待着!”平常若是叶明珠非要粘着自己一起出去干什么,褚南延会很开心的应承。
只是现在不一样,她脚受伤了还到处跑,岂不是会更严重?难道是不想要自己的脚好了?
洗衣服的时候,顺便去将菜给洗了。
看到褚南延又是洗衣服、又是洗菜的,村里的其他大婶子们看到了,都忍不住出声,“褚知青,今天怎么又是你来洗衣服洗菜啊?明珠呢?”
褚南延跟村里的这些大娘打交道这么久了,当然明白她们这么询问自己的意思是什么了。
脸上温和的笑着回答,“今天跟明珠上山采蘑菇时,她不小心摔了一跤,脚受伤了,不方便行动。”
所以,不是我的媳妇儿不干活,而是不方便,懂吗?
“不是吧?摔伤脚了?不方便行动?这……严不严重啊?”大婶子一听,立即就误会了,还真以为叶明珠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担心又好奇的询问。
“还……挺严重的。”褚南延想起了叶明珠的脚上那红色流血的痕迹,皱了下眉,对于明珠来说,她都没怎么受过伤,肯定很疼。
在褚南延看来,叶明珠受的伤,但凡是一丢丢,都是严重的,该认真对待的。
而对于村里的人来说,就是镰刀割到了手脚,第二天都能够继续下地干活,褚南延现在跟他们说,叶明珠伤得很重?走不动路了?
该不会是摔断了腿吧?
大家都在脑海里怀疑这个,不过看着褚南延那皱起来十分严肃的表情,又更加的加深了自己这个想法,“褚知青可真是个好男人,明珠动不了,你还帮忙洗衣服洗菜,可了不得呢。”
“就是,我们村里哪一个男人是像褚知青这么好的?我说啊,就明珠她走运了,找到了个这么好的男人。”
其他大婶子夸赞着褚南延,不过说的话也是真的,村里的那些大老爷们儿一个个回到家啥也不帮忙,好像家里头的所有事务都应该交给女人去做。
这一点,大家都忍不住羡慕叶明珠,年纪大一点的倒是觉得叶明珠身为一个小媳妇儿,怎么可以让自家男人干这么些活儿呢?要是在她们那会儿,可是要去浸猪笼的!
“都是相互扶持,各位大哥大叔们也不错的。”褚南延礼貌性的回赠了一句,只是这话落下时,那些大婶子们一点儿都不赞同褚南延这话。
“还说呢!我家那个,回到家就翘着个二郎腿,像个大官一样。”
“我家那个还不是?我每次看到都想一竹竿打过去。”
然后她们就开始对自家那男人开启了吐槽模式,那罪状,你一言我一语的,感觉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这会儿褚南延是怎么也插不上话了。
不过,听了这么多,总觉得在自己心中那些大老爷们儿的形象,都变得奇怪了许多。
等到褚南延洗了衣服洗了菜离开这儿时,其他人也好像是说完了,又将话题转到了褚南延身上,“叶家那闺女不是才刚过上好日子吗?现在摔断了腿,以后可不知道怎么办呢。”
“什么叫做才刚过上好日子?人家叶明珠每天都在过好日子呢!你都没她那么享福!”
“不过叶家的眼光还真不赖,之前我还嘲笑陈红梅,咋给她介绍那么多城里的工人不要,还挑三拣四,结果人家褚知青还更好。”
“条件更好又怎么样?那叶明珠摔断腿了,我就不信褚知青会一直守着那叶明珠。”
“那倒也是……”
一个个在那儿摇着头,说这话时还看了一眼四周,发现没有叶家人的时候,才敢说出来,生怕被叶家人听到,找自己晦气。
“不说了,我得回家做饭了。”
“我家那个死小子也是该下学了……”
然后,这些话就传到了陈红梅的耳中,什么?我家闺女摔断了腿?快要死了?
“明珠,明珠啊……”陈红梅吓得赶紧跑去了褚南延那新房去,跑到了褚南延门口的时候,朝着里边大喊。
门被打开的那一刻,都没来得及跟自家女婿说话,就赶紧冲了进去,“明珠,明珠?你怎么样了?”
那着急的语气,听着像是叶明珠快要死了一样的哭丧,皱巴巴着脸,吓得褚南延都以为自家岳母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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