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予风摇了摇头,收回视线,在陈氏的帮助下撑起上半身。
“老大老二也累了一天一夜了,昨夜是他们轮着赶车的,让他们多睡会,就在隔壁。”陈氏站在床边满脸慈爱地看着他。
陆予风看了看屋内陈设,道:“我们在县城医馆吗?”
“是啊,早上到的,渴了不,娘去外面打开水。”
陆予风靠在床头,抿了抿干裂的唇道:“娘,你也累了,坐下歇会吧,我有件事想问你。”
陈氏依言坐下,“啥事?”
陆予风问:“县里的医馆要不少银子吧?”
陈氏叹气道:“交了二两了,后面肯定还要交,总共就带了四两来,这还要多亏了挽云,若不是她挣的钱……”
陆予风眼眸转动,若有所思道:“娘,你细细与我说来成亲之后家里发生的事……”
……
医馆的后院也挺大,是个三进的大宅子,共有二十来间屋子,江挽云问了医馆的伙计找到饭堂时,就见那儿已经排了好长一排队了。
饭堂的饭菜比外面便宜,住这儿的多是县外来的人家,基本没什么钱。
江挽云顿住脚步,算了,这得排啥时候,她索性出门买吃的去。
说起来,这里还是原身的娘家所在呢,江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在县城还算排的上号,家里主要做粮食生意的,在城里和附近镇上有几个米行。
只不过江母去得早,原身和外祖一家也不亲,江父虽然疼她,但因为长期在外做生意而疏于关心和教育,继母是个口蜜腹剑的,对原身实行捧杀,导致原身养成了乖张暴躁的性子。
县城的面积很大,街上车水马龙,比镇上繁华了数倍,临近傍晚正是热闹的时候,街上的小摊准备卖了最后一波回家休息,大酒楼却才刚开始晚上的营业。
她一个人在街上慢慢走着,鼻子闻着空气中的烟火气息,耳朵听着四周小贩的叫卖声,有马车快速从街中间驶过,带着一阵儿风吹动酒楼外的旗帜。
江挽云伸手摸了摸脸,竟摸到一滴泪水。
是原身的情绪。
原身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她哭着向她曾经从未放在眼里的继母求饶,求她放过自己,不要把她嫁去桃花湾,但她还是被人捆了手脚塞进花轿里了。
“挽云?”
突然她听到有人在叫她,是个男人的声音。
她回过神来一看,她旁边的马车窗帘被掀开,一个男子探出头来道:“挽云,真的是你?”
江挽云反应了一瞬想起来,这人是原身妹妹江挽彤的未婚夫秦霄。
秦霄是江父的故人之子,从小养在江家,他长相过人学识出众,做生意也是一把好手,继母的儿子出生前,江父一直把秦霄当亲儿子看待。
原身与江挽彤秦霄三人一同长大,自然对秦霄心生爱慕,但江父却为原身选了穷书生陆予风做丈夫。
江父死后,继母的儿子年幼,秦霄却在江家势力颇大,加上江挽彤也心系秦霄,继母便撮合他俩定亲。
原身出嫁时,江挽彤曾得意洋洋地对她说,“恭喜姐姐就要嫁人了,只是听说姐夫身体不怎么好,希望姐夫快快好起来,不然姐姐你身上戴孝,可不能来参加我和秦霄的婚礼了。”
江挽云抬头看了秦霄一眼,冷漠地点点头,抬脚准备离开。
原身娘家这一家的奇葩,她现在还懒得打交道,待她有钱有势了,再将原身的嫁妆讨回来不迟。
“诶?”秦霄见江挽云准备离开,叫道,“慢着,挽云,你见了我就这态度吗?”
曾经她看自己的眼神总是带着亮光,仿佛自己是她的世界里最重要的人,怎么如今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了。
再看她一身粗布衣服,头上只有一支木簪子,肯定是在夫家受苦了,那她一个人出现在县城,莫非是从夫家逃跑回来的?
江挽云疑惑地扭头看他,“那要什么态度?说声妹夫好久不见?”
秦霄语塞,表情复杂道:“只是觉得你变生疏了,你怎么回县城了,是遇上什么难事了吗?走,上车,我正要回府,你妹妹和母亲知道你回来了肯定很高兴。”
江挽云表情淡淡道:“当初是谁说的,我父母都不在了,现在又嫁出去了,从此江家就不是我家了。”
秦霄更加尴尬,“挽彤她年纪小不知事,你莫要……”
江挽云懒得理他,“我还有事先走了。”
她说罢快步汇入人流中,后面的马车已经开始骂他们堵路了,没办法秦霄命车夫继续前行,自己则琢磨起来,江挽云这次回县城是干嘛的。
他和挽彤的婚礼是这个月初八,还有几天,当初急着把江挽云嫁出去,就是挽彤和江夫人觉得她会闹事,加上陆予风可能快死了,再不嫁到时候还要另外给江挽云找夫家。
这事不是瞒着江挽云的吗?她怎么知道的?
她莫非嫁人了还对自己念念不忘?
秦霄感觉自己喉头一紧,心里升起一股又烦闷又自得的情绪。
江挽云行走在路上,转了一圈后买了几份生煎包,一袋糖炒栗子,几个烤红薯,再转了回去,在医馆附近的酒楼里订了几个菜,让他们送到医馆去。
留下房号付了钱,她抱着自己买的东西回了医馆。
此时天已经黑尽了,饭堂居然还有人在排队,看来她出去买是明智的,只不过要多花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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