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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厨房的位置是用一天租一天的,她每天很早就去租了。
    把排骨焯水,和莲藕一起放入砂锅,小火慢炖上。
    有人道:“昨儿喝你鸡汤的女的被她相公打了,叫得可惨了,就住我隔壁。”
    江挽云忙着手上的活儿,“我昨晚睡得早没听见。”
    “叫那娘们嚣张,成天看不上这个看不上那个的。”
    说了几句闲话后,江挽云回房准备帮助陆予风练字。
    陆予风坐在桌前翻看一本书,江挽云看了两眼,满页文言文和繁体字,看着打脑壳得很。
    她果然不是读书的料。
    “来吧,开始练字,你看我给你找了个好东西。”
    陆予风回过头来站起身,俯视她手里的东西,是一些铺子里用的炭笔,通常是用来在布料和木料上做记号的。
    “毛笔需要胳膊抬起来写,要手腕和手臂发力才行,炭笔的话只需要把胳膊放在桌上,省力得多,你先用炭笔练练,找回写字的感觉。”
    陆予风接过炭笔,像拿毛笔一样去拿,江挽云赶紧拿了根筷子示范了一下。
    “你看我的姿势,这样才好写,胳膊肘放桌上,手拿下一点。”她又伸手握住他的手纠正了一下。
    陆予风照着她的姿势小心翼翼地用炭笔写了几个字,确实,有胳膊支撑手就不会抖了。
    “江——挽——云——你写我名字干嘛。”
    江挽云勉强认出繁体字的名字,心里有点奇怪的感觉,道:“你自己没有名字啊?”
    陆予风便又在旁边写上“陆予风”三个字,并又重新写了”江挽云”,方才刚写的时候字不够好看。
    两个名字排在一起,气氛突然暧昧起来了,江挽云老脸一红,道:“你先写吧!我去做饭了!”
    她进了厨房,见昨日那女人也在做饭。
    女人脸上擦着很厚的脂粉也挡不住淤青,她看见江挽云进来了,忍不住道:“得意什么呢?”
    江挽云无语,她什么也没干啊。
    女人又道:“再得意,还不是个破落户,相公还不是个病秧子,还不是考不上举人。”
    江挽云:“……”
    她已经懒得理这人了,多半是疯了。
    把藕汤盛出来,炒了个辣椒炒肉,盛上三碗米饭,足足端了两托盘回房间。
    陆予风放下笔去洗了手,他练习了一会儿,感觉自己已经找回了写字的感觉了。
    江挽云让他炭笔和毛笔交替用,免得用惯了炭笔不适应毛笔了。
    又说过两天让他练习哑铃,或者在手臂上绑沙袋。
    “这藕汤怎么样?”
    陆予风吃饭很斯文,细嚼慢咽地品尝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什么贵公子。
    他很中肯地评价:“肉很软烂,很香,汤喝着很舒服,感觉比我曾经吃过的酒楼菜还要好吃,只是……”
    他有些无奈地看着自己碗里已经堆积成山的排骨道:“我吃不了那么多,你和娘多吃点。”
    陈氏道:“诶,不行,你要多吃,专门给你炖的,我们吃小菜就行。”
    江挽云道:“你那么久不吃饭,胃都饿小了才会觉得吃不了多少就饱了,所以每顿都要吃饱一点才能把胃慢慢撑大。”
    陆予风感觉自己无法反驳,只能含泪吃下。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各种滋补的汤和菜齐上阵,只短短一周,陆予风就感觉自己肚子上的肉丰满了一圈,脸上也长了一层肉了。
    刘大夫夸江挽云和陈氏把陆予风照顾得好,还说病情稳定好转,再过两日就可以回家去了。
    陆予风自己锻炼也很努力,每天早上起来要做操,再举江挽云自制的哑铃,而后把胳膊上绑沙袋练字。
    他现在写字已经没问题了,感觉自己胳膊的力气已经恢复了五成,走路也不再气喘了。
    每天下午江挽云还会拉着他和陈氏出门逛逛。
    陆予风在县城书院念书好些年,熟悉县城的街道地名,会给她们两个一一介绍。
    他走得慢但走得稳,能够自己稳稳地走路,让他心里踏实。
    医馆的人说他胖了点了,江挽云仔细地打量他一番道:“嗯不错,估摸着胖了七八斤了。”
    陈氏笑道:“这钱没白花。”
    江挽云道:“还有两天就要回家了,明儿就去拜访相公的夫子吧,后日去逛庙会。”
    陈氏道:“成,今儿我们上街买点礼品带去。”
    他们说话的时候,未料到身后不远处有人在偷听,正是同住医馆的伤了腿的陆予风同窗。
    他一瘸一拐地回屋,提笔开始写信,不行,一定要阻止陆予风回书院。
    下午时分天气暖洋洋的,街上叫卖声络绎不绝,江挽云和陈氏给陆予风的夫子们和院长准备了很多礼物。
    有茶叶,瓜子蜜饯花生等零嘴,还有笔墨纸砚等东西,陆予风说他的夫子闲暇时光喜欢喝酒,院长喜欢吸烤烟,便买了一坛好酒和上好的烟草。
    次日一早江挽云又去买了酱牛肉,卤猪蹄,香草鸡和新鲜的鱼及猪肉。
    书院在山上,下山来买菜不方便,种的蔬菜倒是挺多。
    把东西搬上了租来的马车,车夫赶车出发,穿过县城,出城走了二里路后到了栖山脚下。
    山路蜿蜒盘旋,江挽云把坛子牢牢抱住,自己却差点被甩得螺旋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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