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他上前只是想出头领个小活,比如为公主当个向导,或者替公主找个舒适的邸舍,从未奢想馅饼竟会砸他头上,而且不是一般的馅饼,是大大的馅饼。
当时公主问他,叫什么名儿,以前领什么官职,在西疆待多少年了。他如实回答后,公主轻飘飘一句:哦,那就你了。
那就你了。
自此他成了新的都护。
新都护心想,虽然没有朝廷的任令,他这个都护不知道能当多久,但公主的知遇之恩,他永远铭记于心,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一个一心想着报恩的人,激发出的潜能足以让人大吃一惊。一夜的功夫,天还没亮,贼军被打得溃不成军喊爹喊娘,新都护更是一马当先,擒获贼方首领。
新都护单膝跪地,向公主献上贼首头颅:“殿下,贼人在此,请殿下过目。”
宝鸾赶紧闭上眼,闭眼前不忘先扭头——这样看起来就是她嫌弃贼首面目难看,而不是她怕看见血淋淋的首级。
都护府大半的官吏虽然都是她下令斩杀,但人好歹留了个全尸,按人头数记功自有别人去办,也就没人捧着脑袋给她看。可以说,造就了血淋淋事实的人,至今没有目睹太过凶残的场面——就连班哥割喉喀什那次,他都预先用身体挡住了她的视野。
突然一颗新鲜的脑袋送到眼中,宝鸾忍住了才没有吐出来。无奈,热情的新都护还等着公主的激励,她猛嗅几口袖子里藏着的香囊,才从新都护手里抓过那颗面目可憎的头颅。
高举,大喊:“乱臣贼子,人人诛之!贼首之尸,当挫骨扬灰!”
话毕,手一挥舞,头颅抛掷出去。纵马跃起,第一个踩踏过去。
小小一颗头颅很快成了泥饼,士气大涨,高呼万岁,勇猛地冲向仍未投降的叛军。
太阳高高升起时,战场已分出最后的胜负。山寇全军覆没,主事人全斩首阵前,顽抗的也都丢了性命,剩下七千俘虏,宝鸾本着不浪费人力的原则,决定将他们饿个半死后分批次发配去沙漠中种树造林。
城门大开,石城镇的百姓们等候着迎接他们的救世主。崔玄晖在人群的最前方,没来得及梳洗,简单用袖布擦一擦,五官轮廓现出来能认个大概,扶正发冠,颀长的身形直挺似松——哪怕最狼狈的时候,这板正的腰杆也从未低下。
马蹄声飞至耳边,马背上的女郎冲他扬起笑脸,笑容闪耀动人心,连她身后高照大地的艳阳也自愧弗如。
她来到他身边,骄傲地说:“表哥,我来救你了。”
她面色略显苍白,精神却神采飞扬,含笑的目光藏住了另一句话——看,这次换她救他了。
如玉的君子满身尘埃,仿佛被日光灼烧一般,他低了眼垂了傲气,板正的腰杆深深埋下去,轻声道:“小善,多谢。”
宝鸾走在城中,第一次发觉人们注意到除她容貌以外的东西。他们激动呼喊她的封号,在看到她靠近时不再躲开或偷视,他们望着她,眼里是生的希望。
他们或哭泣或大笑,像以往那样跪拜街边,但和从前不同的是,这次是满怀感恩的虔诚,而以前是聊胜于无的麻木。
入了官衙,郡太守和属官围过来,她任命的新都护做了个好榜样,其他人有样学样,大气不敢出,小心翼翼等着她发号施令。
他们不再将她视作美貌惊人的公主——偶尔有点小聪明,比如种树治沙。她高坐主位,第一次名副其实地占据这个位子,他们终于察觉到她除了美貌和小聪明外,还有一点点勇气和一点点本事。
所有人等着公主入城后的第一条口令,公主没有掩饰她的骄矜和兴奋,连夜征途使得她看上去有些疲乏,但她依然光彩照人,事实上,在她领着援军出现的那刻起,所有幸存的人都无法抑制这份仰慕,这份记忆注定难以磨灭,或将伴随终生。
公主理所当然地拿过太守官印——现在她两手都掌着印,一手官印,一手虎符。她俨然成了这里的长官,抑扬顿挫下了三条命令——
第一:烹肉宰羊犒劳将士。
第二:登记死去士兵的名字,敛尸葬骨。
第三:告知前线大军,石城镇危机已解。
这第三条,书信是宝鸾亲笔所写,光措辞就花了半个时辰,最后也就干巴巴的一句话。
其实他不一定知道这里的情况,毕竟事情发生到现在,也才过去五天而已。西伐大军离得远,这点小动静根本传不到那边去。
也许他还是会派人前来查看情况。她心里这样想着,已经想好自己该怎么问话他派来的人。
信送出去没过多久,她果然见到了班哥派来的人——他把自己派来了。
此时宝鸾正顶着一张丑脸,这张脸在听到前线来人时就准备好了,故意弄成被刀剑毁容的样子,妆娘技术高超,连她自己都辩不出疤痕真假。
她原本是打算用这张脸见客的,顺便让人把毁容的消息传回去给他。现在好了,不必人传,他亲眼看见了。
班哥骑在马上,身后是两排精锐骑兵,一看就是马不停歇赶过来的。连下马都不曾,他没有打算多待,大概过来看一眼就走。
宝鸾被灼灼目光盯着,纳闷现在这个丑样子他竟然也能下眼,而且还目不转睛,很有一眼万年永记于心的意味。
她此刻方觉不妥,但骑虎难下,只能继续装,捂着脸蛋别过头:“别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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