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佛山,入肇庆,直奔云贵,在云贵之地又晃荡了整整一载,谢奕为被云贵姑娘的大胆着实吓坏了,心说再住下去,自己的媳妇十有八九要被人拐跑,一行人又开始了新的旅途。
就这么晃晃悠悠了几年,想着李锦夜的五年之期,两人便一路直奔南越。
其实这四年,他们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派人给李锦夜去封信,彼此也都知道彼此的近况,只是李锦夜在信里只字未提他身体的事情,便是苏长衫问起,他也避而不答。
这日,走到大莘与南越交界的边陲小镇,苏长衫一边派人去报讯,一边命青芽在镇上的客栈歇脚住宿。
因赶了十来天的路,苏长衫受不了身上的那味儿,一到客栈便着人沐浴换衣,还厚着脸皮拉着谢三爷共浴。
谢三爷赏了他一记白眼,拿毛巾给他洗发搓背,两人闹了一阵,说起了正事。
谢三爷:“这一回入南越,估摸着得定居下来,京中,你要不要去封信,免得国公爷担心!”
养儿方知父母恩,苏长衫天天被自己捡来的小崽子气个半死,哪有不想念自家老爹的道理。
但想着老爹的脾气,他只能出馊主意道:“我若是好好的,他才懒得管我,必是要我缺银子了,被人欺负了,身子骨不好了,他才肯离开京城,来见咱们一面。”
谢奕为笑道:“先把人骗来再说,回头他要骂你,我帮你顶着!”
苏长衫撑着头看他,“这可是你说的,那咱们就不急着进山,反正李锦夜一时半会也死不了,咱们就在这小镇上等老爹!”
“嗯!”
苏长衫哗的一下从水里站起来,“快,帮我拿衣服,把头发绞干,我来写信!”
谢奕为幽幽地看他一眼,无声咽了下口水。
就这么着,两人在小镇上住了下来。
李锦夜的信很快就到,只说他身子还行,不必担心,让他们务必等到国公爷再一道进山。
等人的日子最是无聊,小镇就那么大,两天就全部逛完了,谢奕为失了兴趣,又重新把兴趣放在苏长衫身上。
两人相伴四年,每天朝夕相处,也拌嘴,也吵架,可从来没有说觉得这日子过够了的。
比如现在,这人手拿一卷野史,衣衫松着,露出一段白皙的颈脖,他的身体便有了反应。
“可真是神奇!”
谢奕为撑头看着他,心里想入非非,然后身体便诚实的缠了上去……
一个月后,苏长衫被缠得不行了,于一个醒来的清晨,向谢奕为郑重的提出要离家出走。
谢奕为蜷起手指,在他额头上敲了一下,语重心长道:“如今想当个好男人,也不容易;碰少了吧,他说你的感情淡了;碰多了吧,又吵着闹着要离家出走。”
苏长衫挑挑眉,“就是这么难缠,你打算怎么着吧?”
“还能怎么着?”
谢奕为摇头:“谁的媳妇谁心疼,哄着罢。我媳妇长得这么漂亮,还给我弄来个王八蛋儿子,不容易啊!我得多哄哄他,心肝,你说是不是?”
苏长衫整个人僵成了一块人型石头。
四年了,这人怎么就从一个文弱书生,变成了油腔滑调的二流子?
跟谁学的?
他看着谢奕为衣领下露出的若隐若现的一块青紫痕迹,悄悄的打了个哆嗦。
完蛋了,都是跟自己学的!
这时,谢奕为不声不响地抓住他的手,笑道:“对不起,以后我尽量控制些,一定不累着你!”
“……嗯!”
虽然这话苏长衫已经听过很多次,但还是义无反顾的相信了。
“离家出走就算了,万一你爹来了,还以为我怎么欺负你了呢!”谢奕为挠了他一下手心:“你自己摸着良心说,谁欺负谁比较多?”
好吧,自己欺负他比较多!
苏长衫心虚,赶紧把嘴巴凑过去,谢奕为满意的享受了,正要更进一步的时候,突然听到外头一声中气十足的吼声:
“什么,你叫苏念为,你爹叫苏长衫,你娘叫谢奕为?啊啊啊啊……老子什么时候有一个这么大的嫡孙了……!”
第七百一十三章番外 李锦夜(一)
南越国,一年四季常青。
傍晚一阵急雨,玉渊下马,把缰绳交给身后的卫温,抖落了身上的雨珠,方才掀了珠帘入内。
“罗妈妈,快开饭,我饿死了。”
“小姐,生下来了?”
“生下来了,是个大胖小子,足足七斤六两,可把我折腾坏了。”
罗妈妈迎上来,替小姐解开蓑衣,又将凉茶塞到她手中,“小姐且先解解渴,等爷来了,很快就能开饭了。”
玉渊笑眯眯道:“回回都要等他,墨迹死了,不过是教几个小崽子识字,跟做了皇帝似的忙。敬哥儿呢?”
“哥儿跟着爷走了。”
“他才六岁,能听懂爷教些什么,怕又是找哪个崽子玩去了。”玉渊一口气喝完一杯苦茶,把杯子重重搁在桌上,“着人去请!”
“是!”
罗妈妈挥挥手,宝珠把手里的毛巾搭在彩珠臂弯里,匆匆离开。
彩珠一边招呼着小姐来洗漱,一边转过身背着罗妈妈,从怀里掏出一方帕子,在小姐面前轻轻抖了下。
玉渊瞧了,压低了声音道:“这又是从哪儿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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