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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永富跟妻子王翠兰年近三十才生了她一个女儿,宠到心尖尖上了,几乎是有求必应,这是她从未在重男轻女家庭中感受到的,她笑了下,很快进入了角色:“没事。”
    “爹,我饿了。”
    裴永富觉得女儿性格好像温柔了点,还以为她落水受了惊吓,也没怀疑,一听她饿了急忙起身去热饭,“瞧我糊涂的,你早饭还没吃呢。”
    “锅里还炖着大肉,我给你端来。”
    裴丽望着他瘦小的背影,心里一阵酸涩,原来世界里没享受到的父爱竟然在另一具身体感受到了,只可惜真正的裴丽已经葬身河里。
    她暗暗下了决心,既然接替了原主的身体,一定要代替她好好活下去,找出推原主入水的真凶。
    裴永富踩着凳子掀开最上面的一笼,从里头端出一碗红烧肉,垫着湿布又拿了双筷子给她送到了跟前,“小丽啊,快来,你最爱吃的红烧肉。”
    酱香的大肉块,泛着满满油光,刚刚从蒸笼里拿出来,碗中的汤水上都浮着厚厚的一层油,令人食欲大减。
    裴丽做了一年多的减脂餐生意,乍一看这碗油光光的肉,差点要呕出来,扶着胸口笑道,“我想吃点馒头。”
    “那我先放回去给你留着吃。”
    落水难免没食欲,裴永富心想她落水还没恢复好,把大碗肉又放了回去,赶紧从蒸笼里拿了五个馒头,又端了碗南瓜粥过来,叮嘱道,“你先吃着,爹去卖馒头。”
    说完利落掀开一层层蒸笼,把馒头一个个捡到竹馍筐里,用一白棉被盖上保暖,背着出发了。
    八零年代初,农村生活水平还没达到能日日吃上白面馒头的日子,裴永富这馒头是骑车卖往镇上的,裴家做了两代人的馒头生意,水平高,镇上老主顾也不少。
    但耐不住原主日日要吃肉挥霍,家里清贫的很,只能顾得上温饱。
    裴丽一点点咬着馒头,捏在手上绵软,有嚼劲,入口微甜,但光吃馒头难免单调,她起身想去喝水,刚拿到碗,下一秒脑海里突然浮现一汪清泉,福至心灵般,手上的碗重了些,她再一看,里面竟然被灌满了水。
    清亮亮的。
    灵泉?
    窗台前有一瓣蒜,裴丽小心倒上去一滴试验了下,就见原本干瘪的蒜头竟然逐渐萌发出了芽。
    她惊讶不已,端起碗一饮而尽,只觉浑身顿时轻便了不少,心中默念一声,碗中再次注满了水,裴丽再次倒了点BBZL到那瓣发了芽的蒜上面,萌芽的蒜迅速抽条往上长出了叶茎。
    居然还有促进植物生长的作用。
    剩下的功能只怕要她后续再探索,裴丽抬头打量着这间灶屋,砖头混着泥巴建成的,面积约莫有个一百平方,跟她过去租的第一间炒面店差不多大。
    日头很亮,村落两边落满了雪,照得刺眼,她的右手边就是裴家的三间横向泥巴屋,灰扑扑的,墙上已起了裂纹。
    裴家比她想象中更破旧,灶屋因为是做馒头的地方,前两年新建的,状况还算好一点。
    裴丽一踩一个雪印,走到正屋,正对着的原木长桌,立了块方形镜子,上面画着荷花,正中央还立了个财神像,银白色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
    她走近看着镜子,这才看清了原主的模样。
    裴永富和王翠兰夫妻俩对这个独女宠着长大的,自小营养就足,生得个头也高大,虎背熊腰,四肢放肆生长,棉袄的扣子都扣不上,只能用一根绳系上。
    肤色倒是挺白,一双眼睛被脸上的肉挤的只剩条缝,脸上被冻得皲裂发红,脖子肉堆积,浑身上下,寻不到半点骨骼的轮廓,约莫一米七的个头,怕是体重有三百斤。
    踩着雪从灶屋到主屋没走几步路,裴丽已经有点上气不接下气,扶着板凳坐了下来。
    她还记得书上说了这么一段话形容原主,【裴丽这个人,除了白没半点优点,扒了衣服,抡圆滚到雪堆里,自成一个小雪堆,不会化掉的。】
    身材过胖会引起高血压高血脂,也会带来一系列的并发症,这可能也是原主为何会不到二十五岁就心脏病发的原因,就算是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裴丽也下定决心要减肥!
    她正思考着减肥计划要怎么进行,里屋突然咳了声,这才意识到未来大佬周宪起还在自己家。
    裴丽早年打拼全靠自己,穿书过来自然不觉得会活不下去,她有一手好厨艺,从街边小吃到各式家乡菜无一不精通,甚至还自学了面点。
    周宪起呢,毕业于京大,搞学术研究的,眼下只是失忆了龙落浅滩,据说老爹还是什么京市的司令,早晚要飞出去的。
    若不是那场意外,两人想必一辈子都没什么交集。
    这么想着,裴丽小心翼翼推开了里屋的门,抬眸望过去,两人视线正好对上,落入一双深沉的黑眸,男人斜靠在床边,冷冷地看着她。
    床上被褥还是大红色的龙凤呈祥,映着他苍白瘦弱的脸色,反差强烈。
    裴丽知道他伤了腿无法走动,上前过去好心道,“你饿不饿?我去给你端点吃的来。”
    男人没理她,被褥下的手握成了拳,面露凶光。
    裴丽怂了,知道原主生前对他做了很多错事,温声解释,“别误会,经过今日落水啊,我彻底想通了,强扭的瓜不甜,你放心,等你腿伤养好了我们就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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