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马铃薯在成为常见主食后,小宝想吃多少串我给他做多少串。”
“那他肯定高兴得蹦起来。”
说话间,李修俨咔嚓咬下一口,如他想象中那般酥脆。沈萝的刀功又长进了,土豆切得很薄,吃起来像是薯片一样,就连调料也完美复刻,咸香微麻带辣。
不知不觉,他就吃完了一整串,连手指上沾着的调料也没放过。
沈萝没闲着,继续做另一样吃食。
玉米做起来也不复杂,相对于土豆,玉米的长势看起来更好,看这长长的小须须,一缕一缕的,剥开新鲜的叶子,就能闻到一股清香。
那就做水煮玉米,再做一个金沙玉米粒吧。
剥开玉米粒时,手指都沾上了那种好闻的沁香,一点也不刺激,像是随着微风一块吹来的,老舒服了。
她忍不住往嘴里丢了一颗,清甜可口,是她记忆中的滋味。
裹上淀粉,油炸,把一颗玉米扔进去,油锅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玉米像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沉下锅底后立马浮起来,这说明现在的油温正合适。
毫不犹豫将剩下的玉米粒全都放进去,轻轻搅动。
玉米从黄变成了金黄。颜色很漂亮,要是这一整盘都是金子,那她可得笑醒。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沈萝利索地做下一步。
蒸熟的咸蛋黄碾碎,放进下了适当油的锅,不断搅拌,便成了咸蛋黄流沙,用铲子舀起来时,是粘稠的半流质状态,飘香的金色瀑布不过如此。
再倒入油炸玉米,不断翻炒,直至锅里的咸蛋黄流沙全都裹在了炸玉米粒上,锅里再无流质,锅底光可见影。
一碟咸香可口的金沙玉米,成了!
沈家的院子今天很热闹,沈家人,朝廷的人,还有三位村长,大家齐齐坐堂,闻着厨房传来的香味,五脏庙连连叫嚣,恨不得立马吃上。
几个村长精神矍铄,此时的眼神比年轻人还要锐利,恨不得有透视眼,隔空看到厨房里的菜。
朝廷的人第一次到沈家做客,这会儿梗恨不得身上长出翅膀,把厨房里的菜全都搬出来。
在大家千盼万盼之下,沈萝终于上菜了!
每上一道菜,大家腹中就更饥饿一分,好不容易上全,终于可以动筷子了。
咸蛋黄玉米最惹眼,一片黄灿灿的,庄稼人最喜欢看到这个颜色,丰收喜庆得很。
勺子舀上,放到碗里,沙沙的咸蛋黄特别有质感,一抿,咸香的味道停留在舌尖上,再咬,玉米被炸得酥脆咸香,吃起来特别带劲儿。
几位村长尝到第一口,眼睛瞪得老大,接下来连话都顾不得说,只有呼噜呼噜的扒饭声,咀嚼声以及碗筷的碰撞声。
其他菜也很受欢迎。水煮玉米清甜可口,土豆烧鸡,连同汁水一起浇在饭上,李修俨已经吃了两大碗。
一顿饭,美味又顶饱。
吃饱喝足,大家摸摸滚远的肚子。
有沈萝的厨艺加成,的确可以做出很多花样,可大家都觉得,单吃也很不错。
“土豆沙粉,玉米清甜,”老村长道,“我这种老头子,没牙,土豆就很好,年轻孩子应该喜欢玉米多一点。”
沈青儒道:“如阿萝说,玉米还能磨成粉,老人家也能吃得容易。”
大家就沈萝提供的做法讨论起来,想不起来时,转头询问,沈萝有备而来,拿出一个册子:“都在上面呢。”
朝廷的人如获至宝:“阿萝姑娘——”
话还没说完,沈萝径直点头:“可以。”
对面几人欣喜若狂,回去献给圣上,他们就不愁说不出做法了。
那本册子是自马铃薯和玉米种下后,她断断续续写好的。耗时较长,也给了她查缺补漏的时间。
沈青儒送人出去,李修俨哼了一声,望着沈萝道:“有空写菜谱,没空回我的信?”
“哪有,我不是回你信了吗?”沈萝冤枉。
“我给你写这么厚,”李修俨伸出手指,比划了半个指节,“你的回信却只有一张。”
这……沈萝避开他的视线:“你的信尽写些没用的话,我就回点重要的信息啊。”
她都不敢回想信里的内容,她头一次知道李修俨可以这么肉麻。
以前也没见他这般啊。
“人家都说,纸短情长,鸿雁传书,我特地绞尽脑汁写给你的。”
李修俨绕到沈萝另一边,对上她的视线:“你还喜欢吗?”
沈萝:……她能答什么?那种甜言蜜语,太齁了。
耳尖热热的,刚想说点什么,看到门口的人,赶紧小声道:“咳,你看后面。”
李修俨以为沈萝害羞,在转移话题,朗声:“后面什么,我不管,后面就是有天皇老子,你也先得回答我。”
下一秒。
“天皇老子倒没来,你的先生倒来了。”
李修俨的脸立即皱成苦瓜,幽怨的眼神直指沈萝。
沈萝:我刚才给你使眼色了。
李修俨:太投入,没注意啊。
他僵硬回头,挤出笑:“先生,您回来了。”
沈青儒哼了一声:“阿俨,去书房,许久没考校你功课了,为师看看你最近有没有松懈。”
李修俨扶额:要完!
反正,沈萝第二天看到的师徒,简直是极与极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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