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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只喜欢,去年她赢来送他的那一盏。
    他居然在乎这个么?
    崔尽宵眨一眨眼,发觉贺遮用真实行动表现着,他真的在乎这个问题——他认真地看着她,指节与她的勾缠着,不许有片刻躲闪,也不许有丝毫逃避。
    “就不能都叫吗?”
    她抿着唇,很不乖巧地笑:“我平日里常唤哥哥一声兄长,适才床笫之间,不也被哥哥教着叫郎君吗?”
    崔尽宵蹭一蹭他的脸颊:“哥哥不喜欢这样吗?”
    她绵软的脚趾轻蹭过他胸口:“郎君,嗯?”
    其实他本来不必纠结这些称呼,他本来可以独占她,不必在暗中与人分享。
    但谁叫他晚了一步,谁叫他没有及时说喜欢她,没有及时要娶她。
    贺遮其实还有许多话要说,要把她的糊弄与敷衍点破,可是他已经从她这里丢掉了太多东西,已经有太多的来不及。
    于是到最后,他只抿着唇亲吻她:“…喜欢的,也很喜欢你,宵宵。”
    一字一句,说的恳切又真心,有那么一刻,叫崔尽宵怀疑他的居心。
    她不晓得他为什么忽然说起这样的话,以这样认真的神态。
    但她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只看做彼此调情时候当不得真的情话,合着眼蹭一蹭他,疲惫至极地准备睡觉。
    她如今需要一个孩子,就如当初需要一个夫君一样,崔尽宵一贯是更看重结果的人,当初夫君是谁她不在意,此刻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是很在意。
    贺采离开了还有贺遮,反正她需要的只是个男人。
    这些都是为了阿姐,那么这些就是值得的。
    而且她并没有亏到哪里去,贺遮和贺采都是很好的床伴,虽然偶尔会太放纵,但她从其中还是能获得很多乐趣。
    这是一段可以暂且持续下去的关系。
    至于以后,等阿姐康健起来再说再计划吧,她此刻懒得为此费太多心神。
    她这么想着,也就真的睡着了,这一次的睡姿端正了很多,微微侧着身子,搂一角薄被,睡得酣然恬静,没那么胡闹的样子了。
    然而这次倒比上次更觉得荒唐,因为她只穿了合欢襟,后面系带没系,丰盈的乳兜不住,露出半边来,末端虚虚搭在小腹前,阴阜上的那个痣被舔弄得鲜亮,再往下,是被弄得有些肿的小穴,粉嫩嫩的,还没睡着,稍一不注意,就会沿着腿根儿流出一点晶亮的水儿来。
    她的样子勾着人,叫人想要去亲吻,想要去舔舐。
    可是她睡得好香甜,懵懂又无辜。
    所以卑劣的只是他自己。
    人一旦跨过雷区一步,后续就难免放纵到万劫不复的地步。
    这次的性爱仿佛火星,轻易燎燃起崔尽宵与贺遮间的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会在很多地方留下痕迹,和交织在一起的身形。
    与此同时,数百里之外的淮州,风尘仆仆的贺采,正提笔要写一封家书。
    同僚都要去饮酒,临走的时候不忘笑他:“果然是新婚夫妇,这才分开几天,就忙着要写信了。”另外也有人道:“不过是剿匪而已,一群虾兵蟹将、乡野村夫,叁两日就能成,只怕信还没到,你人就已经到了。”
    贺采微笑着,并不反驳。
    他心里清楚,匪患不绝,难免和官府有些勾连,且这地方地形复杂,他们初来乍到,只怕有得一番工夫。
    但这样的话他并没太急着讲,乐意摆出一副初出茅庐的少年将军面孔,去蒙蔽那些个暗处里虎视眈眈盯着他的人。
    因此也难得的放纵了手下人,没管束他们去喝酒作乐。
    但信是真心诚意地要写给宵宵的。
    淮州有名产,是各色的花灯,逢夜间就挂满一街,都好新奇漂亮,他想询问宵宵喜欢什么样的花样,他可以带回去几盏给她。
    不过落笔时,倒是牵扯起了他关于崔尽宵的一份回忆。
    那是崔尽宵来贺家的第一年。
    祖母那时候还在家中住着,到了元宵节,觉得崔尽宵一个小姑娘家,总守着她阿姐,未免太孤僻,要贺采带她出去看灯。
    那时候大家都不知道她夜里眼睛不太好使,只以为是小姑娘性子安静,她抿了抿唇,也没有浇灭老太太的一腔热情,只在出去后,扯住他的衣袖:“表哥,我可以牵着你吗,我怕人会太多,会被挤散。”
    她那时候才十五六岁,瘦瘦小小的一个,勉强到他胸口,因为瘦,一双眼显得极大极明亮。
    贺采讷讷地应一声,袖子伸出去。
    她微垂着眼,凑得很近了去找那袖子,人几乎贴靠上他,身上一股浅淡清幽的香气。
    贺采也只比她大一岁,她从没和姑娘挨得这么近,慌张又忙乱,甚至下意识会闪躲,直到小姑娘摸索着伸出手来,握住了他手腕。
    冰凉的手指,却叫人觉得滚烫。
    “对不起,表哥,我没看清。”她到手指略上移了一寸,不偏不倚地搭在了他脉上,那一刻他心跳纷乱怦然,又因为这动作更加慌乱,仿佛才生出一份隐秘的心事,又很快要被这心事的对象窥见破绽。
    但她只是抬手摸索着捏住他袖子,嗓音冷清清、温和平淡,没一点波澜:“表哥,你走慢一些。”
    贺采站在原地,缓了片刻才敢迈步子——他那时候好担心,担心他会同手同脚,闹出笑话。
    只是他原本就没有逗小姑娘的经验,和她在一起更束手束脚的,没话找话地乱聊天,一句“你喜欢吃什么”问了叁遍,身后的侍从“嗤嗤”发笑,调侃他红透的耳根。
    贺小将军被逼到无可奈何,试图问第四遍的时候,仰面看见家猜灯谜的摊子。
    久旱逢甘霖一样的,他长舒一口气:“我们去猜灯谜,好不好?”
    崔尽宵很乖地点头:“好,不过表哥,我不太会这个,你不要嫌我笨。”
    贺采已经扯住了人,站在铺子前。
    周边人太嘈杂,他微微低头才能听见崔尽宵讲话:“你喜欢哪一个花灯?”
    她那时候其实并看不清,也许只是胡乱指了一个:“其实都好,只要是漂亮的就好。”
    她指的那盏灯实在有些平平无奇,是一只白净的兔子,糊了红色的眼珠,光芒柔和。
    贺采盯着看了片刻,无端想起崔尽宵,他觉得那兔子与她很像,都是一样的安静恬然。
    但贺小将军显然高估了自己,他在猜灯谜这事情上,实在没有什么天分。
    连着答错了十几道灯谜的时候,他肩膀都要垂下来。
    贺采平日里其实也读许多书,可不是兵书就是游记,这些文绉绉的东西是他能读出来的,可不是他能读明白的。
    时间久了,崔尽宵站在他身边,半遮半掩的,打了个哈欠。
    “…老板,这灯能直接买下来吗?”
    贺采能屈能伸地询问,却猝不及防被冷冰的指节抵在掌心轻戳了一下:“表哥,把那道灯谜念给我,让我试一试好不好?”
    一刻钟后,贺小将军闷着头牵着崔尽宵:“下一次我肯定就猜得出来了。”
    崔尽宵语气里已经有明显的困倦了,她打着哈欠:“嗯,表哥其实是很厉害的,那灯谜实在有点难。”
    敷衍又可爱。
    她又说:“那个灯表哥好像也很喜欢,就送给表哥吧。”
    她说着,把那一盏兔子灯递过来。
    贺小将军低头看着被笼罩着的灯火,心随那细细的火苗一颤。
    再过后的那一年,贺采背了十几本灯谜,做了一切准备,想要为崔尽宵赢来一盏她心仪的花灯。
    可是那一年的元宵,和她出去的人是兄长,不再是他。
    他去询问的时候,她茫然地瞪大了眼睛:“唔,贺遮表哥他已经说好了要陪我出去——表哥和我们一起好吗?”
    贺遮在这样的事情上自然是游刃有余,他准备一年也未必比得上,贺小将军泄了气,托辞说自己忽然有事情。
    那一夜他们二人自然色满载而归,崔尽宵牵着兄长的衣袖,在暗夜里小心翼翼走着,她在这一年里抽条一样地长高,几乎抵上贺遮的肩头。
    而她手里,拎着盏琉璃灯,晶莹剔透,流光溢彩。
    至于那一盏纸糊的兔子灯,哪怕被他仔细珍藏着,也早已经不可避免地折骨落灰,再也没有那夜那样柔和的光芒了。
    在看见他的时候,崔尽宵微笑着递来一盏灯:“表哥好像很喜欢花灯,今年没有出去看灯实在很可惜,这一盏送给表哥赏玩,聊作消遣罢。”
    他喜欢吗?
    喜欢的。
    可他只喜欢,去年她赢来送他的那一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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