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句话,盛欢自己都觉得自己变得任性了,从前他根本做不出这种事的。他才到温鸣玉身边多少天,胆子就被惯得大了许多。而始作俑者似笑非笑地握着他的手,调侃他:“小朋友,你有一点黏人啊。”
盛欢羞愧地把手往回缩,反被温鸣玉抓住,对方将他牵了起来,道:“脸皮这么薄,还想去见客人?”
他总算是应允了。盛欢任对方扶着,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他像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幼童,两腿发软,步伐摇晃,温鸣玉耐心地在前面引导,盛欢稍有不稳,温鸣玉总可以先一步架住他。自从盛欢可以行走之后,他便不再把人抱来抱去——这又是温鸣玉另一个体贴之处了。
下楼时,温鸣玉问:“你的腿恢复得怎样?”
盛欢看向自己打了石膏的,笨拙的一条腿,有些苦恼地开口:“还要等一两个月才可以走路,”
“一两个月,倒是很快的。”温鸣玉听出他的不乐意,半是教训半是恐吓地开玩笑:“你年纪还小,要乖乖修养,否则骨头愈合得不好,是想以后都被人扶着吗?”
听到这句话,盛欢突兀地想起了温鸣玉的一双脚踝,还有上面扭曲可怖的疤痕。他断了一条腿,需要用近半年的时间来恢复,那温鸣玉被挑了脚筋,又是用多久才治愈的?他一边思索,目光就不由自主地落到心中所想的那处去,温鸣玉顺着他的视线一看,很快就猜中了盛欢的心思,微笑道:“我全部都忘记了。”
盛欢疑惑地望着对方,温鸣玉换了只手牵他,回头瞥了盛欢一眼:“伤势早已好全了,我还总记着那点无关紧要的痛苦做什么?不过苦头吃一次就罢了,往后不要让自己再受这种教训,同样的亏吃两次,那是很不应该的。”
他的话貌似在说自己,实则在拐弯抹角的安慰盛欢。那句“全部都忘记了”,恐怕所指的不仅是久远前受过的伤,或许还有和盛云遏的那段过往。盛欢咬了一下嘴唇,不管温鸣玉说的是不是真话,对方的确成功地安抚了他。他收紧了和温鸣玉交握的那只手,一颗心霎时轻盈了许多,答道:“我会好好养伤的。”
两人一前一后地来到外厅,一名身穿灰长衫,面孔秀丽的青年已焦急地在里面来回踱着步子。他一回头,蓦地看见温鸣玉,顿时举起两手,正待行礼,却发现温鸣玉后面还跟着一个美貌少年。两人牵着手,姿态亲昵,教凤亭着实怔了好一阵、温鸣玉毫不避讳,径自把那少年带到身前,对凤亭道:“我这孩子听闻有客人造访,就要来凑热闹,让你见笑了。”
凤亭这一刻也把盛欢认出来了,听到温鸣玉的话,惊得“啊”了一声,立刻向盛欢郑重的一拜,顾不上脑子里的疑团,口中叫道:“原来是温少爷,方才是我失礼在先,还望温少爷不要怪罪。”
他的嗓音清亮剔透,随随便便的一句话,都说得很动人。盛欢习惯了被人呼来喝去,忽然被一名年长的陌生人如此恭敬的对待,不免难以适应过来。他往旁边避开,不受对方这一拜,只摇了两下头。
温鸣玉好笑地把他带到沙发上,自己也在盛欢旁边坐下了。女佣端上茶,放在几人手边,凤亭却没有碰那盏茶水,等厅里的佣人一走,他立即走到温鸣玉身前,撩起衣摆,端端正正地跪了下去。
凤亭两手拄地,低下头,神情悲戚地开口:“三爷,凤亭这次来,是想求您帮我一个忙。”
第三十四章
盛欢没有料到这个人会直入主题,不禁偏头看向温鸣玉。作为被恳求的对象,温鸣玉倒很自若,他没有去扶凤亭,只笑着询问:“你现在身价不同往日,何以还要自折身份,行这样大的礼?看来这个忙,是非要我帮不可了。”
“我不敢强求您出面。”凤亭连忙道:“对于三爷来说,这只不过是件小事,望您看在当年的情分上,能够施以援手,凤亭以后,会尽力报答您的。”
听到情分两个字,盛欢心底一震,只当他们果真有段过往,霎时很有一些不愉快。他不是个爱迁怒的人,即便心中不舒服,表情依旧没有什么变化,又听温鸣玉道:“正题不谈,好话倒讲了许多。说吧,什么事?”
虞凤亭一腔心思全部倾注在温鸣玉身上,闻言便说:“我有一名师弟,天分很好,从小就得师父的器重。从两个月前他初次登台,再至今日,已有不少人愿意捧他了。可我这名师弟性情清高,向来不愿应酬任何人,其中有一位身份最是显赫的,对他十分上心,派人来请了许多次,师弟依旧没有搭理,因此就把那位贵人得罪了。”
温鸣玉点了点头,端起茶盏,却道:“做你们这一行,总免不了应酬。这次你可以替他求情,那从今往后,他都可以对此事置之不理吗?”
凤亭叹了口气,郁郁道:“师弟年纪不大,有些人情世故,和他也说不通。只是我看着他长大,不忍师弟一块天生的好料子就此埋没了。那位贵人现在对他处处刁难,每逢师弟上场,总要让一帮人在底下喝倒彩,又频频制造动乱,借故吓跑看客。长久以往,戏园子的生意很受影响,我曾去替师弟求情,不料那贵人指名要让师弟去陪酒致歉,这于师弟而言,还不如杀了他呢。”
他的言辞无比恳切,虽说是师弟,但这种上心的程度,说是亲弟弟都不为过。盛欢在盛云遏身边长大,因而对于凤亭师弟的作风,是很能够理解的。不过对于一个无权无势的人来说,捍卫尊严是一桩可悲又无望的追求,在金钱和权势的威逼下,此人所做的抗争宛如在海啸中凫水,眨眼间就会被狂涛怒浪吞没,最后的结果不是屈服,就是被拍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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