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book_con fix id=text>
姜其昀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变轻,眼神紧张地盯着空气中的某一处,仿佛当年的景象就是那里重生。
他颤声道,“他从黑暗里走过来,走到我的面前,他的姿势很奇怪,好像抱着胳膊……等到他走近,我才发现,他一手拿着一把匕首,匕首划在他自己另一只手臂上,血湿透了袖子,一路走,一路滴……他走向我,一步一步走向我,他的脸色白得像鬼一样,慢慢把匕首从自己身上拔出来,然后,对准我……”
姜其昀抓起茶杯,起起脖子喝完,连喘了好几口气:“妈呀,这都多少年了,少爷我想起来还是要发噩梦。别说那会儿,就是到现在,我也没见过那么可怕的脸,不怕你笑话,我当时是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跑到我祖母面前,说什么也不肯再在这里待了,第二天我就和那些个堂兄弟一起上了回京城的船。”
元墨久久没有说话,姜其昀拿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吓傻了?”
元墨摇摇头,问:“那时候,你们多大?”
“我跟他同年,七岁。”
“七岁……”元墨的声音有点苦涩。
才七岁……他就受此恶疾缠身了……
那种整颗心都被人狠狠攥住的感觉又来了。
春娘自残,是因为恨自己错信了男人,那姜九怀是因为什么?
七岁大的孩子,能铸成什么大错?
元墨蓦地想到了那个传言。
“家主他……当真烧死了自己的父母?”元墨觉得每一个字都有几千斤重,说完这一句,全身几乎都要脱力。
姜其昀吃惊地看着她,“我的娘,你还真的都什么敢讲。”
明知周遭无人,他还是下意识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我跟你讲,大家都这么说!别说扬州了,连京城的人都知道!”
“可他当时才五岁,怎么可能……”
“所以才说他是妖怪——”
“他不是!”元墨猛然打断姜其昀的话,声音大得连自己都吃惊。
姜其昀吓了一跳:“喂,元兄,你该不会是在他身边待久了,也有毛病了吧?”
元墨没说话,脑海飞速旋转,五岁……那就是十五年前,十五年前的真相,有谁清楚呢?
平公公。
还是得找平公公。
小七走来,行礼道:“二爷,前头摆饭了。”
姜其昀知道元墨要去姜九怀身边服侍,也跟着站起身:“我的可是说了,你的还欠着呢。”
“知道知道。”元墨道,“明天跟你说。”
第六十四章
元墨快到门前的时候,姜家几位有头脸的人物正从门内告辞出来,见了元墨,一个个喜笑颜开,关怀备至。
“二爷,今日风大,怎么我瞧着你反倒穿得单薄了?”
元墨含笑:“江南冬日暖和嘛。”
内心:你们家主事事都要我陪着,我就算想添厚衣服,也没空去买啊!
一人呵呵笑道:“二爷年轻,风华正茂,血气方刚,哪里都像咱们这些糟老头子一般怕冷呢?”
另一人道:“正是,年轻人多是不怕冷的,就怕上火。我那里有几盒上好的雪蛤,原是要孝敬家主的,也留了一份给二爷,回头就让人送到二爷屋里去。二爷走南闯北阅历广,请二爷赏脸尝一尝,告诉我到底地道不地道,若是不地道,我掀了那家铺子去。”
元墨:“哪里哪里?小人见识短得很,好赖不分,只管一吃,可不能糟蹋了您的心意。”
如此这般,大家都认为二爷服侍家主,劳苦功高,需要多多滋补才行。
于是元墨收获雪蛤数盒,人参数枝,南海珍珠一斗。
为什么有珍珠,因为“珍珠碾磨成粉,内外兼修,最是滋养”,若要送一名男宠礼物,此物当排第一。
元墨嘴上客气,实则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一进屋内,暖意就扑面而来。
姜九怀穿着家常通肩云纹外袍,领口及袖口滚着厚厚的天马皮,未束冠,只挽着一根青玉簪,五官完美无瑕,却没有一丝表情。
他看着她,淡淡问:“收礼收得可还开心?”
元墨笑容可掬:“还好,还好,全托家主大人的洪福。”
桌上饭已经摆下,全都是元墨叫不上名目的精致菜式。
元墨已经接受过教训,知道这些东西无法移植进红馆厨房,因此也就省下了好奇心与好学心,拿起碗筷就开始给姜九怀挑菜。
旁人受了伤,大可以光明正大养伤,兼收获别人的同情关爱与礼物,但姜九怀不行,他的地位太高,高到不能有任何闪失。
若真是让外人知道他自残受伤,身患心疾,那便有无穷祸患,姜家的天都要变了。
因此姜九怀在人前没有流露出一丝痛楚,臂上有那样一道伤口,依然提笔写字,神情自若,看不出半点异样。
元墨忍不住想,这么多年,他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但关上房门,家主大人就换了个样子,那条胳膊再也无法动弹,吃饭喝水全要元墨喂到嘴边。
元墨知道他的苦处,服侍起来当然也十分有耐性,从不嫌麻烦。
这会儿细细将肉从骨头上剔下来,才送到他面前:“家主大人尝尝这个,闻着挺香。”
闻着香,还能在门外同别人聊半天?
不知道他在等?</div><div id=lineCorrect></di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