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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章和宇文允一个在烧火,另一个在跟灶台上的死鸡大眼瞪小眼。
    都没有注意到郑葳这一动作,即便看到也会视若无睹。
    只有祁元潜将郑葳的动作收入眼底。
    郑葳本已经离开,想到什么,悄咪咪地走到祁元潜面前,小声地问:“对了,哪边邻居更好打交道一点啊?”
    祁元潜对右边的邻居家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左边的邻居家每隔几天就要爆发一次家庭大战,便毫不犹豫的指了指右边的方向。
    “好的。”郑葳答应的时候,整张脸神采飞扬。
    宇文允只觉得,若是出去跟人聊天也是这幅表情,头上的灰头巾围着也没用。
    右边的邻居家此刻正在吃午饭,表明身份和来意后。
    郑葳能感受到邻居全家的目光都亮了,眼里满是难以抑制的八卦之光,老太太甚至邀请她一起吃。
    要不是家里的鸡肉更有吸引力,她确实会坐下一起吃。
    郑葳拿着菜刀回去时,锅已经差不多烧开了。
    她把菜刀递给祁元潜:“在鸡脖子那里,把鸡血放掉。”
    毕竟是这个家里唯一的成年男丁,这种血腥的事情当然要他来干。
    祁元潜一手菜刀一手死鸡,还没走两步,就被郑葳叫住。
    “等等。”
    她小跑进屋拿了个碗:“用这个接鸡血。”
    毕竟鸡血也算荤的,不能浪费。
    接下来是指挥宇文允用热水拔鸡毛。
    烧的热气腾腾的开水,浇在死鸡身上,鸡的毛孔都打开了,这样拔起鸡毛来更方便。
    太子殿下一脸愤恨地给鸡脱毛,拔得不干净的地方还要进行返工。
    工作结束的时候,宇文允快要被鸡身上的臭味给熏吐了,万幸鸡身上只有这些毛。
    祁元潜要把带着鸡毛的水倒出去,被郑葳拦住了。
    她把鸡毛捞出来:“收拾一下,应该可以去市场上换点油盐酱醋啥的。”
    祁元潜举着木盆,视线不可避免的落在郑葳整理鸡毛的手上。
    他少年时读乐府诗,读到形容刘兰芝指如削葱根,他很难想像像葱一样的手指是什么样的。
    他从小在军营里长大,身边围绕的男人远比女人多。
    见到的女性也多是粗使婆子。
    实在没法想象,削葱根一样的手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见到郑葳的手,他脑子里突然冒出这段记忆,和这句诗。
    盆里的水温还有点高,郑葳的手放进去烫的有些泛粉。
    不难看出这双手曾经的养尊处优。
    即便这双手正在麻溜的收拾鸡毛,这动作看着不会让人觉得粗鄙,反而是让手里的鸡毛看起来高雅。
    她到底是什么身份?
    相较宇文允的工作,给鸡开膛破肚清理内脏的祁元潜还是很有天赋的。
    郑葳让他在鸡肚子上来一刀,把内脏下水都掏出来。
    “你掏的时候小心一点,别把胆搞破了。”
    “哪个是胆?”听郑葳吩咐的十分内行,于是祁元潜问道。
    郑葳干笑了两声:“不知道。”
    宇文允因为拔鸡毛,恨上郑葳。郑葳不知道他不愿意,心里想的是农村男孩子嘛,没关系。
    不愿意完全可以拒绝,她不知道的是,这舅甥家从不知如何拒绝人。
    要不也不会面对村长媳妇介绍媳妇,不想娶但还是娶了的情况。
    当时不仅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另一部分原因是这俩人不会拒绝。
    宇文允毫不掩饰的嗤了一声,还以为真那么能耐,什么都会呢!
    郑葳听到,但没有理会。
    祁元潜小心的把掏出来的内脏放到粗瓷碗里,他觉得按照那女人雁过留毛的个性,这些看着无用的东西,定然会被她发挥最大用处。
    郑葳想把鸡杂啥的给留下,只是处理起来实在麻烦。
    她倒是想把这任务交给郑章,就是怕他当场跟她一刀两断。
    只能一脸心疼地将下水丢到一边。
    “咱邻居谁家养狗了,喂给狗吃,扔了就浪费了。”
    这年头粮食产量低,人都吃不饱饭,养狗那真是一件奢侈事。
    祁元潜心里想果然,回答的相当利索:“行,左边邻居家就养了,回头扔给她家狗吃。”
    又让祁元潜顺手把整个鸡剁成小块,他下手那叫一个麻利。
    郑葳给他形容了一下大小,案板上很快出现一小堆大小合适的鸡块。
    “家里种菜了吗?”
    “没有。”
    郑葳拿着碗里的鸡血,去了刚才借菜刀的邻居家。
    右边的邻居叫孙全财,家里中午吃饭的时候只有婆婆儿媳妇和小孙女在,男丁都出门赚钱。
    “嫂子,刚才家里杀鸡,我们也不知道鸡血该怎么做,您要是会做的话,就拿回家,做给老人孩子吃。”
    郑葳在和孙全财家的媳妇交流得知,她家的一些信息。
    “你要不会做,我教你。”
    郑葳觉得,这大嫂蛮实诚的,能处。
    于是她的笑更多两分真诚:“嫂子莫不是嫌弃这鸡血寒酸,看不上鸡血。”
    孙全财家的赶忙辩解:“妹子你看你,鸡血是好东西,我们这哪里会嫌弃呢!”
    “不嫌弃就好,再说了这也不是给嫂子的,这是给大娘和小侄儿们补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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