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兄,你有所不知,这江湖第一美人绝色妖娆,无数裙下之臣拱手献上家产,她的身家可是连金钱帮都垂涎不已的。快剑阿飞与她私奔归隐,结果被人发现,如今岂不是招惹上了大麻烦。”
冷切牛肉端了上来,众人纷纷举筷,话匣子一打开,就再也收不住了。
“是也,是也,自古美人乡英雄冢,这阿飞带着一个弱女子能逃过金钱帮的追捕也是了得。”
“呵,老兄这话就落后了,听金钱帮底下办事的小卒子说,那林仙儿可也是一位蛇蝎美人,一把剑夺人心魄,和她的美貌一样毒辣哩。”
众人不敢深谈金钱帮下去,话题又转到了林仙儿的美貌上。
李寻欢得到了想要的消息后,神情有些委顿,他叫来店家结了账,鲜见的大白天走出店门。
孙驼子手里拿着铜钱,看着这一失意落寞的中年人走在尘土飞扬的弄堂里,忍不住道:“客官,您晚上还回来么,不知如何称呼?”
李寻欢身子顿了下,没转头,朝孙驼子摆了摆手:“老人家莫要担心,我只是出去一阵。”
他说着话,又咳了起来,单手握成拳头凑在下巴下,整个人看起来还是那么萧瑟萎靡,但背影中又流露出一种无比坚韧的气质。
有时候墙里墙外就是天上地下,有时候有的人做了几十年邻居,却不知隔壁人的样貌。
有时候,人人都听过有关小李飞刀的江湖传说,却有许多人相逢不相识。
孙驼子将擦桌布搭在了肩膀上,目光变得悠远深邃,一直看着那个挺拔的萧条的身影消失在巷口处。
他不需要再问他的姓名了,因为他已然猜出了他的身份。
快剑阿飞为人清冷,初入江湖艳惊四座,一把快剑留下许多成名已久的好汉性命。
但他除了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这个红颜知己,还有一个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义薄云天的探花郎李寻欢。
他竟然为了他的名字,孙驼子咧嘴一笑,遥望着兴云庄上琼楼玉宇中高高耸立的小楼。
刀在鞘中待的再久,待出鞘时仍然是一把锋利的锐不可挡的刀,孙驼子突然不担心离开的人了。
他会回来的,孙驼子笃定,也许还会带着闻名江湖的少年孤胆英雄。
到时候,他要请他吃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肉要堆起来,酒水要清亮,分文不取。
走出小巷的李寻欢有些茫然,触目所及屋舍俨然,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他许久没有走出过巷子了,他许久没有感受过外面的凉风和秋意了,自从那个飘雪的冬天。
要去哪里找阿飞和林仙儿,李寻欢又咳嗽了一声,苍白的脸色激起一层红晕。他在想着阿飞他们的下落,他的脚却迈向了兴云庄。
他每天都在喝酒,每天都在清醒中遗忘,在混沌中想起,在悲伤中落寞。
李寻欢不愿出门,更不愿来到兴云庄的门前,只会让他想起那个让人感慨,让人难以释怀的重归。
那一次,他废了最心爱女人孩子的功夫,那一次他的结拜兄弟与人联手加害于他。
但是李寻欢不恨也不愿,他默默的朝前走着,直到一座巨大的宅院出现在面前。
枯黄的落叶被秋风卷过,门前落满了凄凉的叶子,两扇朱漆斑驳大门从去年冬天开始,就鲜少打开了。
那扇门,那个宅院,就像这个秋天,秋虫寒泣鸟儿啁啾,爬山虎失去了鲜活的颜色,整个宅院多在凋零着。
门上的铜环生了锈,李寻欢站在台阶下远远望着,明明只有几十步的距离,只有十几个台阶。
对他来说像是隔着天堑,他在这里逗留着,他在这里荒唐着,但他却从不敢敲响这扇门。
如今他就要暂时离开了,这扇门该由谁守护。
(么么哒大家,今天陵子空调吹多了头疼,大家要小心呀!)
☆、第六一五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4
李寻欢长长舒了口气,手中酒壶晃了晃,里面的酒不多了。
人生如斯寂寞,那些年少时的快活风流,近在咫尺远在天边,他把酒壶别到了腰上,踉跄转身。
总要快些回来,在那深宅大院中,还有一个人孤灯一盏日月萧索。
李寻欢转身离去,他不知道,在那栋宅院里,在一栋楼上,一个年轻面容稚嫩的少年,用恶毒的目光狠狠的盯着他的背影。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他此刻已经遭人千刀万剐了。
恨是可以遗传的,龙小云对李寻欢的恨,大约遗传自血脉,他从素未谋面时就恨着他。
秋日的风霜到了尾声,冬日裹挟着风雪来了。
雪从燕山开始下,到长安城时已经到了十一月的光景。
顾晓晓和阿飞待人在洛阳一个小山村里,遥望长安新添许多愁绪。他们待的地方,若用一句诗来形容,便是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
当然,换一个角度来说,他们待的地方很荒凉,比他们先前隐居的地方要更偏僻。
山路上蛇虫虎豹偶有出没,半山上连座庙都没有,他们只能栖身在山洞里。
两人的日子是愈发不好过了,阿飞每日勤快打猎,尽量减少下山置换吃穿用度的次数。
山下还是初入冬的光景,偶尔有场小雪,也不见得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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