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94页
    ——陛下,那名凡间女子万万是留不得的!
    ——你也不是不知旭凤的脾气,你要本座怎么办?!杀了那女子,然后惹得旭凤记恨你我二人不成吗?!天后,旭凤他到底是你我的亲子,此事还需从长计议才行啊。
    ——说起来这还不都是陛下您留下的烂摊子,若您当初早早的就将穗禾许给旭凤,如今又何苦牵扯进了这般祸患!我儿乃是天界的嫡子殿下,又是身份尊崇的上神,成天到晚跟个凡间女子纠缠不清,当真是叫人看了笑话!
    ——好啦好啦,事已至此也多说无益。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天后稍安勿躁便是。
    对于旭凤,天帝太微可谓是爱极又恨极。他爱的是他沙场上的战无不胜,同时恨的是他多年来的功高盖主。即便旭凤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太微对他仍有忌惮,而这忌惮的来源其实绝大部分还是起自于了荼姚以及她背后的鸟族。
    荼姚极力撮合她爱子与穗禾婚事之意昭然若揭,而为保持现有多方势力的平衡相制,天帝太微却绝不能就此事轻易妥协。而如今他的好儿子既对个凡人女子痴迷缠绵情根深种,尤其方才在殿前,他更是未曾有过一丝去掩饰他爱恋及重视的意图,这番不同于往常的姿态看在天帝太微的眼中则更像是旭凤在主动向他暴露着自己的软肋与弱点,然后妄想是以此作为交换条件来寻求他这个做父帝的庇护。
    旭凤是想借由他之手去牵制荼姚。
    这位名震六界战功赫赫的火神殿下啊,他都已经是亲自把能伤他的刀递了过来……所以这极有可能是一场情谊,也极有可能会是一场交易,就看天帝太微如何去衡量抉择。
    “真不愧是我的好儿子啊。”
    于空无一人的大殿之中,太微又喜又忧。他负手而立,轻声如是道。
    **
    栖梧宫 洗尘苑
    “绾绾,你似乎还欠了我一杯合卺未饮。”
    蓄酒盈樽,旭凤之颜于盏盏亮起的凤凰灯下似魔非仙。
    “此酒乃是锦觅下凡历劫前埋于前院凤凰树下的桂花酿。而你我成亲之时正逢丹桂飘香,如今用它来做交杯酒,倒也还算应景。”
    坐于洗尘池的边缘,绾绾自然而然的垂着腿。在泛着碧青的水面与她素色的长裙之间,女孩子露出的那一截系着红绳的如玉脚腕更显纤美精致。
    金玲随水波叮当作响,如灵犀之音,靡靡动情。
    她握于水晶杯之上的那涂着浅粉豆蔻的指尖美得惊人,几欲迷了旭凤的眼。
    男人忆起他下午自侧殿经过之时无意间听闻宫中的两个女婢小声嘀咕,直说没想到平日里看起来总是冷心冷情不近女色的二殿下竟也会如此屈尊纡贵的为着那位姑娘亲染指尖豆蔻,真真是将姑娘放在了心尖上疼着。也不知殿下这样一番深情的模样若是叫那些痴痴爱慕于他的女仙们瞧见了,又会是作何感想。
    原本旭凤是极讨厌宫中侍婢嘴碎的。他为人君子,不屑背后议论,所以自然也以此为准,严谨御下。当值时间交头接耳随意笑谈,这些人简直视他栖梧宫中的规矩如无物。但此次既涉及了绾绾与他自己之情,旭凤倒是难得宽容的随他们去说了。
    旭凤不怕别人知道他有多爱绾绾,或者说旭凤怕的就是别人不知道他有多爱绾绾。
    男人管不了大众私底下的动作,但在明面上,他就是要让这漫天仙神无人敢辱绾绾分毫!
    “合卺逢桂月,芳菲还丽华。鸾生锁竹叶,凤翎合娇花。一遇两生欢,与子归宜家。”①
    这是旭凤曾写给绾绾的婚书。
    红尘爱恨还遗在昨日……难以自控的红了眼眶,姑娘家如是掩饰一般的微垂眼睫,遮蔽了她杏眸之中的万千情思。乖乖巧巧的依照旭凤之意同他小臂交缠,绾绾稍是扭过腰肢,朝前倾身,意图是同男人共饮下这杯只属于夫妻间礼仪的合卺之酒。
    此时此刻,旭凤的眼神未曾离开过女子一分一刻。他不自觉的压下了手腕,也强行压下了他小腹内几乎迸发而出的欲**望。旭凤一双凤眼眸色深沉绝艳,薄唇合张间嘴角上扬,似笑非笑。男人的眼尾余光所及之处,是姑娘家一段如天鹅般优美的细长脖颈以及于它之下正服帖得规规矩矩的交襟衣领。
    喉结不住的上下滑动,但其实旭凤抿住的这一口酒却只能说是浅尝辄止。
    他有些渴,但又不是真实意义上的渴。
    “刚才忘了说……按照我旭凤的规矩,交杯酒可不是这样喝的。”
    话音方落,旭凤举杯,终于是将他手中所执的桂花酿一饮而尽。就着二人当前的姿势,旭凤的突如其来的揽上了绾绾的后腰,然后霸道的将女孩子柔软的纤肢玉身紧扣在胸膛前,同她双唇相贴。
    舌尖不容抵抗的撬开了生香贝齿,随有一股醇烈与热辣,男人将他其口中之酒竟是直接渡了过来。然而,酒是他渡的,可他又偏生还要与绾绾争个不休,于是那花香酒香绕了满口,但却终究少有入腹。
    佳酿自二人唇角处溢出大半,零落打湿了衣衫。
    “别看锦觅其他的本事没有,这酒倒是酿得极好,又浓又烈。” 一边哑声说着,旭凤一边还用着他温热的指腹摩挲起女孩子的红唇,拭去那其上残留的点点酒渍。
    “绾绾,你醉了吗?”
    纵然就是再烈的酒又怎会只饮了这些便就能简单的醉了,更何况锦觅的桂花酿根本就不属烈酒一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