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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角色扮演之每天都处于发情期的狼人与他
    寒风凛凛,天气越来越冷,树枝上有的光秃秃,连天空都是沉闷灰暗的,盼着什么时候来一场飞雪,为天地染个色。
    阮阮是这样期盼的,她身体很差,怕冷多梦,一到冬天就瑟瑟发抖,好在今年多了只大狗可以取暖。
    “大狗,我回来了。”
    阮阮打开门,一只庞大的动物猛地向她冲来,把她冲倒在地。
    它有着光滑黑亮的皮毛,尖利的牙齿,耳朵异常灵敏,从她抖钥匙时就知道她要回来了,四只爪子撑在地上,前肢可以随时转换成进攻状态,坚实而又有力,高昂着头颅,深灰色的眼睛深邃凶狠,姿势既优雅又充满野性。
    毫无疑问,这是只犬科动物。
    她是在市区里捡到它的,那天晚上她准备回家,在附近看到了浑身是血的它。
    那一瞬间,她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很多年前曾发生过同样的情景,她心头一阵刺痛,慌乱到不知如何是好,急急忙忙将它送到了宠物医院。
    经过兽医的检查,发现它身上没有伤,它身上的血很可能是其他动物的血。
    阮阮想把他送到宠物救济站,但它当时咬着她的裤腿不许她走。
    那个眼神她到现在还记得,像有着深深的痛楚,莫大的悲恸与思念,那种难舍的神态,给她的感觉特别熟悉,特别心悸,仿佛他们前世就有了某种羁绊,患难与共过。
    鬼使神差的,她就把它带回家了。
    它跟别的狗狗不大一样,狗狗喜欢的玩具它不喜欢,而且它不吃狗粮,只肯吃肉,饭量还很大,光是养它,开销就是一大笔。
    阮阮扬了扬手里拎着的肉:“我给你买吃的了,大狗。”
    大狗个屁,老子是狼!
    小黎哼了哼,更准确点说,他是狼人,而且是狼群中的狼王。
    谁知道,让她误以为是狗了!
    看在是她的份上,他默认了这个称呼,因为她已经忘了,他是有名字的,他的名字,还是她给取的。
    小黎从她身上下来,他那双深沉的眼睛里有着难言的意味,他静静地注视着她,看她纤细的身影,柔婉的小脸,温温暖暖的笑意,还是和他记忆里一样。
    二十年前的她,是个灵师。
    灵师的诞生是因为兽族的强大和残暴,万物皆有规律,大家相生相克,有一方强盛,自然会孕育出另一方与之对抗。
    他们兽族的祖先在千年前通过机缘巧合修炼出了灵力,同一批化形的还有植物,鸟类鱼类等等。
    但不是都能化形,所以他们只是这个族群的一小部分存在,用现代化的词语来形容,就像是某个物种的进化,获得了原物种没有的能力,变成了新型物种,用他们的老话讲,这叫造化修行。
    他们给人类带来了灾难,于是,灵师诞生了。
    灵师是人类,准确的说是一小部分人类,他们也需要修行,像那些兽类一样,修炼自己的灵力,能得到更多的力量。
    人类的聪慧让灵师很快就到了兽类望尘莫及的地步,后来灵师分裂成了两种派系,主和派认为这些物种不再威胁他们,应该和平共处,主战派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应该血腥镇压,杀个干净。
    主和派教他们祖先控制灵力,学习文字,用药治疗,甚至驯养猎物,教他们在现有的环境里温和生存,主张天下大同。
    主战派则是想要说一不二的世界,他们要杀戮,要掠夺灵力炼药练功,灭掉异族,用这种修行来寻求长生之道。
    他们两派之间也存在屠杀,见了面就要斗,自己人杀自己人比外人杀的还多。
    一次又一次,多方都死伤惨重,主和派又惨遭兽群恩将仇报,差点全军覆没,普通人类也在进行大规模战争,世界一团混战。
    慢慢步入了现代文明,他们这些群体死的死伤的伤,一部分融入了现代社会,隐藏身份做普通人,一部分还在恶斗,但也引起不了多大的动静了。
    二十年前的阮阮叫软软,她是主和派的小灵师,小小年纪天赋异禀,他们是彼此的玩伴,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两人躲避主战派的追杀,共过患难,最后伤痕累累的他实在撑不下去了,奄奄一息倒在了她怀里。
    她用自身的灵脉,救了他一命。
    为了救他,她再也当不了灵师了,甚至她的体质比一般人类还要差。
    在她渡给他灵脉时,他拿自己的心头血与她签了血契,从此他们共生共存,他会用毕生去保护她。
    可是等他苏醒后,阮阮已经不见了。
    他找了她很久很久,都没有找到她,但他知道她还活着,因为血契还在。
    经过一番厮杀他遇到了狼群,挑战了狼群里的老狼王,九死一生后成为了狼群的新狼王。
    成为狼王少不了要杀主战派灵师,他身上的伤人类医生看不见,是巧合,也是命中注定,他又在奄奄一息时,得到了她的拯救。
    她出现了,一切伤痛都会好的。
    他不知道她发生了些什么,她好像把所有事都忘了,不再记得有一头小狼叫做小黎,是她取的名字,她曾用身体给他取暖,逃避追杀,一次次护着他,温暖他,在寒冷的冬日,将他抱入怀中。
    要怎么告诉她呢?她是他来到这个世界,认识的最好的,最温柔的,最善良的,最让他心喜的人。
    早在很多年前,他还是只幼崽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很喜欢她了。
    他终于找到她了,不记得也没关系,他记得就好。
    小黎踏着步子向厨房里的阮阮走去,他一身灰黑色的皮毛发亮,走到厨房中,看见阮阮露出来的脚踝,他微微眯了眯眼,狼瞳幽然晦暗,伸出舌头,轻轻舔了她一下。
    阮阮转过身来,她想的是,大狗最近异常黏人,总是喜欢舔她蹭她,难道是发情期到了?她是不是应该带他去做个绝育手术?
    阮阮摸了摸小黎毛茸茸的耳朵,温柔道:“晚餐马上就好了,再等一会儿。”
    小黎蹭蹭她的手掌,摸耳朵怎么会这么舒服……
    他也不想做这种像狗狗的行为,但他控制不住自己。
    她散发的味道会让他情难自已,而且他们之间签过血契,她是他认定的伴侣,是他的小雌性,跟她相处的这些天他每天都在渴望她,全靠自身来压制这种冲动。
    阮阮把事情都忘了,她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灵师,要不是怕吓到她,他早变成人形跟她说话了。
    大狼狗过得是又惬意又憋闷,绕着圈在她脚边舔脚踝,她裸露在外的肌肤都让他舔了一遍,尾巴一晃一晃的,做着他最不屑的下等物种才做的事。
    “好痒……大狗,大狗别舔了……”
    阮阮娇笑着躲来躲去,这软糯糯的声音要是在床上听,还真是不错。
    小黎在心里叹气,幸亏是这种形象遇见的她,当狗也有当狗的好处,这种隐忍的日子不知还要过多久,但总有一天,他会忍不住的。
    如果他知道他的小雌性在想着给他做绝育手术,只怕,他是要被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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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甜:那句话怎么说的,性致成灾,割以永治ouo
    我拿你当老婆你却想噶我的蛋~
    ouo嗯……这个故事的世界观设定比屠狗还早,你们信吗
    我给它定位是都市玄幻,或者奇幻?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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