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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日子,她再也不要了
    凌枭真的走了。
    可是宁昭莲不在乎。
    她回到装饰得富丽堂皇的房间,为着终于能好好洗个澡而长舒一口气。
    没有去想凌枭究竟是被气走的还是伤走的,也不愿思考他的去向,反正夕琉已经不想杀她了,那么他要远走或是隐身保护都无所谓。
    不过是回到从前的生活罢了,一样该吃就吃、该睡就睡,人总不会因为生命里少了谁就活不下去。
    不合适的两个人,在不合适的时间相遇,然后有了不合适的亲密,这样怎么可能长远。意乱情迷只是暂时的,人不可能会为了感情抛弃理智一辈子,他们都必须重拾最初的自己,才能避免双双毁灭的结局。
    所以现在这样,就是最好的。
    她是这样想的,但毕竟是突然少了个朝夕相处的人,她的每一天因此空下了好长一段时间。
    从前的她很爱睡觉,可以睡上一整天,但如今她不喜欢这样的悠闲,这让人闲得发慌,仿佛连日子都变得缓慢。
    ……怪了,以前没有凌枭的时候,她睡醒后都在做什么?云子英的这张床原本有那么大吗?秋夜本来就是这么冷的吗?
    因为从来没有将谁当作依赖对象,所以她不认为自己会去想念某个人。她告诉自己,现下的反常和空洞感肯定是源自于不习惯,只要再找些事情填补空缺,一切又能如昔。
    前世的她透过酗酒来麻痹自己,但每当将知觉交由酒精、身体失去控制,她就会意识到自己无异于是在复制母亲的行为──就算没有碰毒,她也和那名可悲的女人一样软弱,无法凭己身之力对抗心魔。
    那样的日子,她再也不要了。
    于是她试着努力了一把,开始了遗忘许久的对夕琉的服务培训。手把手的演示动作、教他分析客人心理,甚至不吝啬的用过往经历举例,也不管夕琉跟不跟的上,反正她乐此不疲。
    调教是她的全部,是让她有自信的筑基,她不可能舍弃。
    然而她的干劲让夕琉感到陌生,他知道她的不自然是因为凌枭,却无法帮助她任何。作为两人从开始到断绝的见证人,他对凌枭无感,却很担心宁昭莲的精神状态。
    反常的热情、不得已的充满活力……他所认识的宁昭莲不该是这样的,怕的就是她如今的活泼热忱都是预支,内在早已消耗到所剩无几。可惜他太年轻,给不出实质建议也无从安慰,只能看着她从过分冷静到过分热情,接着慢慢地、慢慢地显露消沉,最后又回归安静。
    她不再闹腾,平日无事就静坐着,看流云、看飞鸟、看落日晚霞、看秋风卷起残叶……而他不出声打扰,只静静待在她身旁。
    直到有一日,她睡醒来,坐在床沿,发呆了好久好久。
    “……你说,天地明明这么辽阔,我为什么要乖乖地被困在这里?”
    夕琉不明所以,却见她忽地一跃而起,开始翻箱倒柜的找出之前藏起来的所有银钱。
    “……你在做什么?”
    “我突然想到我自己是个有钱人。”
    “……?”
    她数完银票接着数银两。  “三百、四百……喏,我身上现在约有六百两,你说我算不算是有钱人?”
    “算吧。”自幼生长在山里,夕琉对金钱没什么概念,但以之前她和他谈的工资来算,他可能工作一辈子都赚不了这么多。
    “是阿,这些钱够我一生无虞,我为什么要成为云子英金屋藏娇的对象?为什么要该死的每天看着这房子的一砖一瓦,被迫时时想起某个欠揍的家伙?”说着,她像是靠自己得出了正解,越来越精神地道:“我们走吧!听闻南境地灵人杰,处处都是俊男美女,如果在那儿设店,想来收美男子为奴宠的机率也高些。”
    “你要离开这里?!”
    “嗯,眼下北境在打仗,去京城可能会遇到苏巧巧,留在外州又有极高机率见到那家伙,那不就只能从东西南境择一了吗?”她边收拾边分析给他听:“不过东境以山水闻名,到那儿太吃体力;西境的几个大县几乎都曾是我母家的封地,万一被人认出来,怕会多生变数……”
    所以透过删去法,最适合前往的地方就是物产丰饶的南境!虽然那儿的地稍微贵些,但她负担的起阿!要想安身立命绝对没有问题!
    她打定主意不日便要启程,但夕琉的存在是得优先处理的难题。
    她挠挠脸。  “……虽然我不认为你会拒绝,但姑且还是问一下,你是否愿意与我同行?”
    夕琉扯唇。
    这不是废话吗。看她从原本的懒散无方突然变成了说走就走的行动派,这必是受到了天大的刺激,既如此,依附于她之下的自己必须得护卫左右,以免她遭遇意外而事后被唐戟追究。
    “比起一直被关在这里,能于天地间自在活动一定更有趣。”更何况还是和她一起,可以想见之后的日子不会无聊。
    只是虽然他一个人无牵无挂的,随时想去哪里都可以,但这头天生的银发极为显眼,事关重大,还得想个办法解决。  “可我这身夕族特征,你打算如何?”
    “嗯……如果这时代有假发和角膜变色片就好了。”宁昭莲捻起他一小撮银发,凑近端详后又喃喃:“以目前的技术,要将眼睛染色是有点难,但是这头发……也许能用类似染发剂的东西解决……?”
    “染……?”哪怕听不懂她口中的词汇,夕琉也从关键字弄明白了她的意图,于是道:“我曾见族人以黑墨浸染头发,成果不过灰中带白而已,且逢雨就掉色沾身,此招怕是行不通。”
    她蹙眉。  “既然墨汁效果有限,那就只能依靠染剂了。”
    可是说到染剂,目前已知的也只有拿来染布的颜料,那种东西要是直接涂染在人体上肯定伤身。若要确实能使用在人体且无太大危害的……恐怕只有胭脂和蔻丹这种女孩子使用的美妆性质的东西。
    那些化妆品和染甲都是红艳艳的,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把夕琉的头发染成红色吧?
    “有没有黑色的染剂呢……?能用于人身的……”她试图从脑海搜寻可用的知识,想着想着,一个疑似与之相关的资讯蹦了出来,紧接着苏巧巧的面容忽然浮现──『为了让他明白我的用心,我特地用醋浆水把指甲染成他最爱的玄色。  』
    “啊!”灵光一闪,她向夕琉弹指。  “醋浆水!玄色……!就是这个!”
    拜之前常陪凌枭逛街所赐,她对外州市集的店铺分布略有印象,似乎卖豆花的铺子就有在卖醋浆水,她曾见过有人拿空瓮去装……!
    重点是醋浆水远比墨水还便宜!
    “趁市集未闭,我去买!”说着,她匆匆往外走去。
    “你……”
    在她将门关上的那一刻,房内的夕琉恰巧从门缝中见到她眉眼带笑,神情全然真诚。才惊讶于她久违的笑靥,他又听她轻声低语:“你乖乖在这里等着,若此法有用,今后你都不必再带着帷帽躲躲藏藏。”
    言毕,门扉遮目,而她的脚步声逐渐远去。
    “……”不一会儿,呆站的夕琉终于眨了眨眼,接着困惑地低下头,双手捂住心口。
    好奇怪。
    就刚才那一瞬,他怎么感觉胸口麻麻胀胀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