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被拧成极细的一条,濒临崩断的边缘,灵魂被割裂成两部分,一部分和人社交,一部分远远地看着岑稚。
她刚刚在车里和谢逢周接吻的场景在他眼前不断播放,那种迟钝的、被压抑许久的、厚重的情感在酒精的作用下变成近乎偏执的占有欲,胸腔里的心脏剧烈跳动到发疼,他面上没情绪地拿出手机,给岑稚发了消息。
他靠着楼梯间的墙壁等了许久,她出现的时候,他有那么一瞬间的庆幸——或许她还是有点在意他的。
但在她抬起手,让他看见那枚戒指的瞬间,绷紧的神经啪地断开,占有欲席卷掉他的理智,他想也不想地扔掉她的戒指,把她按在墙上想强吻她。
他可以,怎么我不行?
我们明明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你为什么突然就不要我了?
为什么突然就不跟在我后面了?
那换我跟着你行吗?
以后换我跟着你。
他其实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把她留下来,让她回来。
只要回来继续待在他身边。
他怎么样都可以。
程凇还记得,当时在楼梯间,她眼里满是失望。不像现在输液室里这样,干干净净的。
他试图在里面找到怜悯,就算是怜悯也是好的。
可她一点情绪都没有。
岑稚仰头看着输水的透明胶管,药水缓慢地一滴一滴落下来:“程凇,你知道我们认识多少年了吗?”
液体从胶管流入手背,血管里结了冰似的沁凉一片,程凇喉咙里酸涩地堵着,微微张口,最后还是没答。
眼底潮湿地发烫。
岑稚自顾自地道:“十七年。”
“六岁那年我遇见你,十六岁那年开始喜欢你,到现在我二十三岁。”
“认识你十七年,喜欢你七年。”
“我不想再把下个七年浪费在你身上了。”岑稚拎着包站起来,声音很温柔,说出来的话像在和他道别。
“程凇,我们到此为止吧。”
如果再碰到喜欢的人,你记得一定要对她好点呀。不要总让她掉眼泪,女孩子都是假装坚强,内里很脆弱的。
山长水阔,我就只能陪你到这里啦。
以后的路各自走吧。
再见了。
我曾经,最最喜欢的少年。
–
岑稚从医院大厅出来时,外面又落起雪,铅灰色云朵厚重地堆积着。
心情却是前所未有的轻松明朗。
她戴上头盔才发现谢逢周给她发了微信,第一条来自二十分钟前。
【你在医院?】
第二条是刚刚:【还要不要吃饭?】
岑稚手机在工作的时候静音了,下班后忘了取消,立马给他回消息。
【吃。】
她有点奇怪谢逢周怎么知道她在医院,正要解释,对面又发来一条。
谢逢周:【快八点了。】
岑稚看了眼屏幕顶端的时间,七点四十:【那你等我二十分钟。】
市医院到金河广场如果不堵车,二十分钟绰绰有余。最怕墨菲定律,行至半路,雪天路滑有车追尾了。
岑稚平时耐心很足,但今天等得她莫名心慌,频繁看表看路况,按住性子又等完五分钟,她拐个弯绕了远路。
岑稚停好车,摘了头盔下去,一口气也没有歇息,径直跑向那家西餐厅。
服务员训练有素,面带笑容地迎上来:“位置满了,请问您有预约吗?”
西餐厅里光线明亮晃眼,岑稚喘着气,目光巡视一圈,没有见到人。
“六号桌的先生呢?”
服务员闻言转头望去,六号桌坐着两位女士,明白过来:“您说上一位吗?那位先生接了个电话,刚走。”
墙上壁画边挂着西式钟表。
岑稚看见时间。
八点零二。
说等她到八点。
真的就一分钟也没多等。
–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岑稚都没有和谢逢周再碰上面。
他出差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之前在冰箱上贴了张便签纸,让她照顾好五折。
岑稚早晨下楼倒水,路过冰箱看见这张便签纸,停下脚步。
纸上钢笔字迹潇洒潦草,她把这行字来来回回看了三遍,沉默片刻,又抬手将便签纸贴回原来的位置。
他不留归期,岑稚也不问。
微信毫无动静。
两个人在未来一周里零交流,跟失联似的,又或者都暗暗别着劲。
岑稚每天中午和晚上下班回家,给五折喂狗粮,晚上遛完五折还会习惯性地去花店里买一支玫瑰带回去。
她答应要送给谢逢周九十九朵玫瑰,现在已经送到第七十朵。
玫瑰不好养,在水里放了没两天就要枯萎,岑稚搜了很多方法也不管用。
留不住花期。
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谢逢周真的很厉害。她送他第一支玫瑰是十月中旬,他一直把它们养过了十月末。
绿毛龟和热带鱼还在喂,窗前一排多肉也在浇水,她将第七十六朵玫瑰插进玻璃瓶里,直起身子看向四周。
这里和她刚搬进来没有任何变化。
却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把头转回来时,岑稚沮丧地发现,昨天买回来的那支又要枯了。
背靠着玉石隔断想了想,岑稚从兜里摸出手机,点开度娘输入问题。
——[多久不回家算离家出走?]
–
某人疑似离家出走的第七天,时话实说完成一个重要采访。唐秀提议早点下班去喝两杯,众人纷纷赞同。
地点选在酒吧一条街的星期八,比起对面的tulk,更像唱歌喝酒的清吧。
唐秀他们人多,订了包间,在二楼。岑稚跟在李可悦旁边,绕开细竹管串起的竹帘往上走,突然听见同行的人激动地小声问:“快看快看,站楼梯口的那个,是不是明拾老板?”
岑稚下意识地抬起头,视线顺着楼梯一路向上,最后落在一个穿黑色羊毛大衣的高瘦男人身上。
他正倚在木质栏杆上给谁发消息,顶板射灯将他耳后冷白的皮肤映出一种冰块的剔透冷感。大衣里是落肩款的休闲西装,比较没有攻击性。
澄黑西裤烫熨笔挺,面料垂感极好,修衬着那双长的很有存在感的腿,裤口也讲究地刚刚触及鞋面。
从头到脚,一身慵懒散漫的清贵。
似乎注意到旁人的目光,谢逢周抬起眼,刚好和楼下的岑稚对上视线。
岑稚心跳快了拍。
……是有段时间没见了。
她抬手想打个招呼,谢逢周拐弯下楼,没看她,继续和人发消息。
像那边对他多重要似的。
李可悦挽着岑稚的胳膊,憋着没出声,余光跟着他下来。清晰瞥见男人低折的后脖颈,衬衫衣领微微翘起,后颈线条修韧清瘦,棘突明显。
确实瘦的很有味道。
等人和他们擦肩而过,李可悦立马用手摸摸胸口,轻吁了声:“每次见到明拾这弟弟都会被蛊到,别的不提,那张脸是真绝,看着都是视觉享受。”
“弟弟的香水也好好闻。”唐秀插一句,“差点就忍不住跟他搭话了。”
旁边有人笑:“矜持点吧你俩,人家都结婚了,手上戒指没看见吗?”
“想想也不行啊,又没干嘛。”李可悦扭头问岑稚,“是吧岑岑?”
岑稚笑了笑,没接话。
右侧肩膀隐隐有点疼——刚才某人路过,不轻不重地撞了她一下。
连句道歉都没说。
岑稚心里闷着一口气,回头看了眼,人影重重,他早不见了。
包厢暖气充足,岑稚把围巾解开,挑个靠近吧台的位置坐下。
李可悦攒了一桌人玩纸牌游戏,岑稚没参与,支着高脚椅和唐秀喝酒。
想着等会儿还要回去溜五折,她没有多喝,心不在焉地跟唐秀聊天。
一杯酒喝完,她准备再换一杯。
吧台上手机屏幕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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